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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敬斋昌元座右自警辞跋咸淳九年六月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一六
周公谓鲁公曰:「君子不弛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
孔子曰:「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
故旧不遗,则民不偷」。
周公传国,孔子立言,悬悬于亲戚故旧者,皆所以厚风俗、美教化也。
世远人亡,经教残弛。
汉苏章刺史,行部,有故人为清河太守,设酒肴,陈平生之好甚欢。
乃曰:「今日故人饮酒,私恩也;
明日刺史案事,公法也」。
不知太守为谁,厥罪惟何。
观其一天二天之说,是必巧言令色之鲜仁,而非直谅多闻之三益也。
然既与之平生故旧,适然相逢,只当忠告善道,委曲劝勉,使之悔过迁善,或使之自作进退,何乃待之以杯酒,加之以刑责?
盖卖友买直,钓名干进尔。
而论者多,亦不复用,然则何益哉!
世变愈下,人心愈非。
至唐韩子,则叹有反眼下石,为禽兽之所不为者。
宋苏子则争半年磨勘,虽杀人亦为之者。
观韩、苏之言,则苏章杯酒殷勤之欢亦无之矣。
周公垂训,必归之成德君子,有旨哉!
敬斋谢先生座右自警之辞。
人之所以为人者,以有人伦也。
朋友居人伦之一,其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虽其情理有降杀,而义之所起,皆天性之不能自已者。
惟其出于天性,是以均为人道之大端。
亲者无失其为亲,故者无失其为故,各尽其分,所以为人也。
自汉苏章刺史故人私恩公法之语,世以为故然,而莫知其非,传为故实,流俗雷同,千馀年于此。
先生本之人心,按之经义,用《春秋》诛心之法,以「卖友买直、钓名干进」,以发其微。
于是知章之不可干以私,乃自私之尤者也。
正使当时由是而为公为卿,外物之得曾何足以救本心之失,况不必得乎?
《语》曰:「观过,斯知仁矣」。
先儒君子过于厚,小人过于薄。
不足云也,先生之论,足以树大伦,敦薄夫,救来学之陷溺而约之正。
先人真仁人哉!
咸淳癸酉六月吉日,后学文天祥书。
按:中国历史博物馆藏卷,转引自徐邦达《古书画过眼要录》第五八九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