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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敬父母议 东汉 · 郑玄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八十四
献帝皇后父屯骑校尉不其亭侯伏完朝贺公廷,拜如众臣。
皇后在离宫,后拜如子礼
三公八座议,或以为皇后天下之母也。
虽后父,不可令后独拜于朝;
或以为当交也。
令后存人子之道,不废人臣之义,又子尊不加于父母,虽曰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欲令犹行父,后专奉子礼,公私之朝,后当独拜;
或以为皇后至尊,父亦至亲,交拜则父子无别,拜则伤子道,后拜则损至尊,欲令公朝者拜如众臣,于公宫后拜如子。
不知四者何是正礼?
郑玄议曰:
四者不同,抑有由焉。
天子所不臣者三,其一后之父母也。
天子尚不臣者,况于后乎?
春秋》鲁隐公二年,纪裂繻来逆女。
,伯姬归于纪。
桓公九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九年,纪季姜归于京师,或言逆女,或言逆王后,盖义有所见也。
女虽嫁为邻国夫人,其尊无以加于父母。
嫁于天子者,此虽己女,成言曰王后,明当时之尊得加父母也。
纪季姜归于京师,更称其字者,得行礼而戒之,其尊安可加父母耳!
不其亭侯京师,礼事出入,宜从臣礼。
若后适离宫,及归宁父母,从子礼(《通典》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