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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帝青龙元年 其五 曹魏 · 公孙渊
 出处:全三国文 卷五十四
被服光荣,恩情未报,而以罪衅,自招谴怒,分当即戮,为众社戒。
所以越典诡常,伪通于吴,诚自念穷迫,报效未立,而为天威督罚所加,长恐奄忽不得自洗。
故敢自阙替废于一年,遣使诱吴,知其必来。
权之求郡,积有年岁,初无倡答一言之应。
今权得使,来必不疑,至此一举,果如所规,上卿大众,翕赫丰盛,财货赂遗,倾国极位,到见禽取,流离死亡,千有余人,灭绝不反。
此诚暴猾贼之锋,摧矜夸之巧,昭示天下,破损其业,足以惭之矣。
臣之慺慺念效于国,虽有非常之过,亦有非常之功,愿陛下原其逾阙之愆,采其毫毛之善,使得国恩,保全终始矣(《魏志·公孙度传》注引《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