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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体(案:《群书治要》未载篇名,《永乐大典》有之,下皆同。) 西晋 · 傅玄
 出处:全晋文 卷四十七
治国有二柄:一曰赏,二曰罚。
赏者,政之大德也。
罚者,政之大威也。
人所以畏天地者,以其能生而杀之也。
为治审持二柄,能使杀生不妄,则其威德与天地并矣。
信顺者,天地之正道也。
诈逆者,天地之邪路也。
民之所好莫甚于生,所恶莫甚于死。
善治民者,开其正道,因所好而赏之,则民乐其德也;
塞其邪路,因所恶而罚之,则民畏其威矣。
善赏者,赏一善而天下之善皆劝;
善罚者,罚一恶而天下之恶皆惧者河?
赏公而罚不贰也。
有善,虽疏贱必赏;
有恶,虽贵近必诛。
可不谓公而不贰乎?
若赏一无功,则天下饰诈矣;
罚一无罪,则天下怀疑矣。
是以明德慎赏,而不肯轻之;
明德慎罚,而不肯忽之。
夫威德者,相须而济者也。
故独任威刑而无惠,则民不乐生;
独任德惠而无威刑,则民不畏死。
民不乐生,不可得而教也;
民不畏死,不可得而制也。
有国立政,能使其民可教可制者,其唯威德足以相济者乎(《群书治要》,《永乐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