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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答王奥问 东晋 · 徐邈
 出处:全晋文
琅邪中尉王奥问国王为太宰武陵服事云:“太宰降为庶人,诸侯贵,与庶人不敌,为不降邪?
昆弟俱仕,一人为大夫,一人为士,便降,况诸侯而全持庶人服乎”?
徐邈答云:“案礼以贵降贱,王侯绝周。
以尊降卑,馀尊所厌。
公子服其母、妻、昆弟,不过大功。
以嫡别庶,则父之所降,子亦不敢不降也。
此三者,旧典也。
《丧服传》又曰:‘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
先儒以为不臣则服之。
汉魏以来,王侯皆不臣其父兄,则事异于周,故厌降之节,与周不同。
缌犹不降,况其亲乎!
既不以贵降,则馀尊之厌,故五服内外,通如周之士礼,而三降之典不行同矣。
魏武汉朝,为诸侯制,而竟不立。
荀公定新礼,亦欲令王公五等皆旁亲绝周,而挚仲理驳,以为今诸侯与古异,遂不施行,此则是近代成轨也。
《记》又云‘古者不降’,故孟武、孟皮得全齐衰。
然则殷周立制,已自不同,所谓质文异宜,不相袭礼。
大晋世所行,远同斯义。
孔彭祖昔咨简文帝诸王所服,圣旨以为近代以来,无服相降”。
虞喜《释滞》曰:“汉魏以来,先儒论礼及丧服变除者,皆言大夫降其旁亲为士者一等。
时人或班驳行之,自谓合礼。
按《丧服经传》,始封之君不臣诸父兄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封君之孙尽臣之矣。
夫始封之君尚服诸父昆弟,而始为大夫,便降旁亲,尊者就重,而卑者即轻;
轻重颠倒,岂礼意哉?
然当有意,此为据诸侯成例,包于大夫以相兼通也。
如此,则一代为大夫不降诸父,二代为大夫不降兄弟,三代为大夫皆降之。
古者贵大夫有采邑,继位不止一身。
鲁之三桓,郑之七穆,皆其比也。
或问曰:‘今大夫虽不继位,亦有三代皆为大夫者,名例相准,必当随古乎’?
答曰:‘古重今轻,位无常居,使吾处之,志不存降(’”。(《通典》九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