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奏南郊不宜祭五祀 陈朝 · 许亨
 出处:全陈文卷十五
梁武帝云,「天数五,地数五,五行之气,天地俱有,故南北郊内,并祭五祀」。
臣案《周礼》以血祭社稷五祀。
郑玄云,「阴祀自血起,贵气臭也。
五祀,五官之神也」。
五神主五行,隶于地,故与埋沈副辜,同为阴祀,既非烟柴,无关阳祭,故何休云,「周爵五等者,法地有五行也」。
五神位在北郊,圆丘不宜重设(《隋书·礼仪志》一,天嘉中,南郊,太中大夫大著作太常卿许亨奏,制曰可。又见《通典》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