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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皇太子瑛为庶人制 盛唐 · 玄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二十三
朕躬承天命。嗣守先业。
不敢失坠。将裕后昆。
所以择元良。策奇器。
为国之本。岂不谓然。
太子瑛。幼而钟爱。
爰加训诱。亲之师范。
所望日新。年既长成。
与之婚冠。而妃之昆弟。
潜搆异端。顷在东都
颇闻疑议。所以妃兄薛愿
流谪海隅。导之诲之。
谓其迁善。驸马都尉薛锈。
亦妃之兄也。今又煽惑。
谋陷弟兄。朕之形言。
愧于天下。教之不改。
其如之何。盖不获巳。
归诸大义。瑛可废为庶人。
鄂王瑶光王琚等。自幼及长。
爰加抚育。为择师资。
欲其恭顺。而不率训典。
潜起异端。及与太子瑛搆彼凶人。
同恶相济。亦既彰露。
咸引其咎。孽由己作。
义在灭亲。并降为庶人。
驸马都尉薛锈。离閒骨肉。
惑乱君亲。潜通宫禁。
引进朋党。陷元良于不友。
误二子于不义。险薄之行。
遂成门风。皆恶迹自彰。
凶慝昭露。据其所犯。
合寘严诛。言念琐姻。
用申宽典。舍其两观之罚。
俾就三危之窜。可长流瀼州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