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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号赦文 唐 · 宣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八十二
门下。
我国家披皇图以立极。
执大象以升中。
睿父嗣孙。
重熙累盛。
逮予稽古圣孝。
绍复中兴。
洗涤宿氛。
廓开昌运。
天命不易。
赐予元符。
宗社之耿光。
致寰瀛之小泰。
干戈载戢。
风雨顺时。
北狄来宾。
西戎效职。
岂予菲薄。
汔此肃清。
皆中外元僚。
文武多士。
同心协赞。
而使之然。
益用兢惭。
以戒盈满。
而乃累陈丹恳。
愿上鸿名。
牢让不从。
沥诚弥切。
于戏。
昔贤有云。
舜何人也。
我何人也。
苟或让之不遂。
予亦敢不思齐。
今百执事谓予曰圣敬。
敢忘汤武日跻之诗。
谓予曰文思。
敢忘放勋钦明之典。
谓予曰和武。
敢忘保大之功。
谓予曰光孝。
敢忘继志之义。
以是自勖。
庶无悔焉。
浮实之名。
既不获巳。
乘春之泽。
当务惟新。
可大赦天下。
大中二年正月三日昧爽巳前。
大辟罪以下。
巳发觉未发觉。
巳结正未结正。
系囚见徒。
罪无轻重。
咸赦除之。
惟正犯十恶五逆以上。
故杀人及官典犯赃。
不在此限。
持仗行劫。
必欲害人。
苟遇支敌。
即行杀戮。
捍逆追捕。
肆意奸凶。
不惩此流。
无以除恶。
并故杀人者。
虽巳伤未死。
巳死更生。
欺冒老小。
以取财物者。
意欲杀伤。
偶得免者。
并以杀人法处分。
不在赦原之限。
□自今以后。
稍更广求。
如有未曾任刺史县令
居然有诚略才术为众所推者。
亦任于诸色人中选择。
为两省官
周之宗盟。
实惟封建。
汉之子弟。
亦谓犬牙。
广磐石之宗。
增维城之固。
当今源流远大。
枝叶蕃昌。
王室子孙。
不合布素。
宜令本司检寻谱牒。
明验房从。
贫穷不济未有身名者。
每房放一人出身。
如有父见在朝。
门荫可自补身名者。
即不在此限。
应诸州府县等纳税。
只合先差车牛优长户。
近者多是权要及豪富之家。
悉留诸县输纳。
致使单贫之人。
却须雇脚般载。
从今巳后。
须令有车牛豪富人户送太仓及州府输纳。
留县并须先饶贫下不济户。
如有违越。
节级官吏。
重加科殿。
所在逃户见在田屋宇等。
多是暂时东西。
便被邻人与所由等计会。
推云代纳税钱。
悉将砍伐毁折。
及欲归复。
多巳荡尽。
因致荒废。
遂成閒田
从今巳后。
如有此色。
勒乡村老人与所由并邻近等同点检分明。
分析作状送县入案。
任邻人及无田产人且为佃事。
与纳税钱。
五年内不来复业者。
任便租佃人为主。
逃户不在论理之限。
其屋宇桑田树木等。
佃人逃户未归。
五年内不得辄有毁除砍伐。
如有违犯。
据根口量事情科责。
并科所由等不检校之罪。
道州府应欠开成三年终巳前。
因水旱不熟贷借百姓。
及军用欠阙。
借便度支户部盐铁钱物斛斗。
积欠相承。
日月既久。
百姓或无本户。
长吏累又改更。
全无本色可以支填。
所司徒有徵索之名。
终无送纳之日。
虚系簿书
宜并放免。
三公仆射
不常除官。
每至上时。
须有聚会。
委以府县。
即须扰人。
宜令度支户部勾当局席。
便取京兆府本色钱充。
不得令府司差配百姓。
吏部去年冬选人。
如闻多缘文字差错。
所司駮放。
既添员阙。
亦可矜容。
若非身名踰滥。
及欠选欠考。
并准格不合收外。
其馀委吏部与重磨勘量收。
待残阙比远注拟。
上巳重阳
曲江宴会。
自有本色五百贯钱。
费用之閒。
不合欠阙。
每闻差配百姓。
不免扰人。
从今巳后。
宜令京兆府先与度支盐铁计料。
据所用一物巳上。
除以本色钱物外。
如有欠少。
即委度支盐铁据数均给。
府县不得辄配百姓。
其所市易。
并须先给付价钱。
如有妄配百姓。
买物不给价钱。
官吏等并准此同枉法赃例处分。
仍令御史台切加察访
天下州府。
有官吏犯赃。
皆递相蒙蔽。
不肯发明。
纵有申闻。
百无一二。
自今巳后。
管内县令有犯赃事发。
州司不举者连坐。
录事参军有赃犯。
刺史不举者坐刺史
刺史有赃事发。
观察使不举者连坐廉使
则递相检辖。
功过可明。
各务清廉。
悉心为政。
度支盐铁户部三司茶纲。
欠负多年。
积弊斯久。
家业荡尽。
无可徵索。
虚系簿籍。
劳于囚系者。
复委本司各条流疏理闻奏。
如先将赊卖与人。
及借贷人钱物。
若文帖分明。
的知诣实。
即与帖州县徵理。
如组织平人。
妄有指射。
推勘了后。
重加决责。
释氏之教。
清净为宗。
将悟昏迷。
实资善诱。
上都除先置寺外。
每街更各添置寺五所。
东都除先置寺外。
更添置寺五所。
每寺各度五十人。
每处僧寺三所。
尼寺二所。
西川荆南扬州润州汴州太原河中襄州巳上八道。
除先置寺外。
更各添置寺二所。
每处置僧寺一所。
尼寺一所。
诸道节度观察使府。
除先置寺外。
更各添置寺一所。
其所置僧寺。
各度三十人。
诸道管内州未置寺处。
宜各置寺二所。
僧寺一所。
尼寺一所。
每寺各度三十人。
五台山置寺五所。
如有见存寺。
便令修饰充数。
每寺度五十人。
数内置尼寺一所。
巳前添置寺。
宜并先度僧尼。
渐渐教化。
建造寺宇。
不得遽有劳役。
其僧尼年几限约。
并诸条流。
会昌六年五月五日赦条事例处分。
道济生灵。
功成克伐。
晦明虽隔。
礼敬宜加。
功臣坟墓。
无子孙者。
不许砍伐。
委所在长吏差人巡检
爰念农耕。
是资牛力。
绝其屠宰。
须峻科条。
天下诸州屠牛。
访闻近日都不遵守。
自今巳后。
切宜禁断。
内外文武任及致仕官。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加一阶。
仍赐勋两转。
神策六军金吾威远皇城将士。
普恩之外。
各赐勋两转。
道宗鲁圣
礼洽虞宾
式举旧章。
以荣后嗣。
二王三恪及文宣公各赐物五十匹。
环卫星陈。
华夷云集。
眷兹劳效。
俾示恩华。
神策六军金吾威远皇城等诸军将
统军以下各有赐物。
其将士等长行立仗并守营者各赐物有差。
鸿胪礼宾院应在城内蕃客等。
节级有赐物。
泽贵流根。
宜颁禄秩。
义隆追远。
用慰孝思。
常参官及诸州府长吏父母。
见存未有官封者。
并量与五品致仕官及阶并邑号。
父母亡殁未经追赠者。
量与追赠官及邑号。
侍中读宝官摄中书令读册官各赐一子出身。
撰册文官赐一子正员官。
奉宝绶官书玉册官书宝官各加两阶。
进宝绶进册进中严外办礼仪赞导押册押宝绶举舁宝册官各加一阶。
其馀应职掌行事官太常修撰仪注礼官并内行事官。
三品巳上赐爵一级
四品巳下加一阶。
仍并赐勋一转。
镌造玉册官各赐物五十段。
中书门下仪制官特加一阶。
礼崇养老。
道贵旌贤。
爰示优恩。
以宏教化。
天下百姓。
年九十巳上。
委所在长吏量加存问。
孝子顺孙。
义夫节妇。
旌表门闾。
终身勿事。
先巳旌表者。
亦量加优恤。
川岳元功。
圣贤幽赞。
宜因霈泽。
用荐馨香。
五岳四渎。
宜委本州长吏备礼致祭。
名山大川。
自古圣帝明王忠臣烈士。
委所在以礼致祭。
亡命山泽。
挟藏军器
百日不首。
复罪如初。
赦书有所不该者。
所司具作条例闻奏。
敢以赦前事相言告者。
以其罪罪之。
赦书日行五百里。
布告天下。
咸使闻知。
主者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