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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色比象赋(以车服有制示不徒设为韵) 唐 · 陶拱
 出处:全唐文卷五百九十四
圣人以王命之施。官秩之设。
贵有品类。贱有等列。
望之可辨。非旌表而焉知。
出而自殊。宜车服之有别。
于是招绘素之党。召彩笔之徒。
程乱目之众色。写外物于百夫。
以侯伯子男之服为饰。以山龙华虫之象为殊。
莫不煌煌荧荧。奕奕煜煜。
青为山兮峣嶷而争峻。赤为火兮赩炽而含燠。
粉米以纯白而璀璨。宗彝以太元而黝倏。
(一作翚)而为羽。则振迅而对飞。
晕而为龙。则跨腾而相逐。
盖上古之礼制。亦当今之法服。
必谓美妙无尽。精微有馀。
侔桂月之规。纵丽天而莫胜。
拟海藻之质。虽摛文而不如。
实逞巧之无比。信取象而靡虚。
岂徒用别于涖职。盖亦或施于乘车。
懿其创自于心。成之在手。
或大之者不遗其美恶。小之者不失其妍丑。
此实权等于真宰。功齐于妙有。
所以作国家之程式。辨王臣之印绶。
历万代之恒规。经百王而共守。
不然者。法实纷纠。
制有允休。何必假其彩色之炳焕于君子之衣裘。
合九章之物者则写。非五等之服者则不。
故往代垂模。明君立制。
一则爵命之易辨。一则制容之昭丽。
宜乎嘉其义。重其事。
佐盛礼而罔易。垂后代以永示。
信哉表德之为良。亦美作者之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