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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褒泗州判官821年 唐 · 白居易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五十七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敕。
徵事郎河南县儒林郎太子通事舍人李褒等。
濒淮列城。
泗州为要。
控转输之路。
屯式遏之师。
故府有寮。
军有倅。
选择补署。
得闻于朝廷。
而经等皆有所长。
宜当是选。
守臣置奏。
因而可之。
仍加秩命。
用示优宠。
经可监察御史泗州团练副使
散官如故。
可试太常寺协律郎武宁军节度泗州马留后判官
改名衔
散官勋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