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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窦武 北宋末 · 周紫芝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二五、《太仓稊米集》卷四五
兵有必胜,亦有必败。
善战者常审成败之势而后发,故兵出而敌可取焉。
不然,鲜不为虏矣。
何谓兵有必胜?
师直而不曲者,必胜之道也,谋秘而不泄者,必胜之道也,战锐而不怯者,必胜之道也。
何谓师直而不曲?
唯天下之至义可以诛不义,唯天下之至仁可以伐不仁。
此王者之师所以未战而先胜也。
苟在我者未免于衅而欲以伐有罪,是何异以桀而攻桀,以燕而伐燕者哉?
何谓谋秘而不泄?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奇中攻发,以出其不意。
使敌退不知其所守,进不知其所攻,则彼虽欲伐吾谋而不可得矣。
何谓战锐而不怯?
夫先发者制人,后发者制于人,此兵之机也。
王者之师疾如迅雷,出如脱兔,使敌弗克惧而兵已压其境,则战必克矣。
是三者岂特胜敌为然,破小人之党亦出于是也。
小人为患有甚于敌,锄而去之不可不急。
然而小人者阳为仁义以济其奸,阴为交私以结其党。
忍于为恶而每有嫉善之心,工于中人而常怀虑患之计。
不以胜敌之道而取之,则吾必受其敌矣,其为患莫大焉。
东汉之兴,更十有二帝。
光武显肃之后,蔑然无称。
孝和之世,政在窦氏。
孝安之世,政在邓氏。
顺质之世,政在梁氏。
孝桓之世,政在五侯。
孝灵之世,政在奄寺。
孝献而曹、董之祸作,汉自是而亡,其所由来久矣。
灵帝时,诸臣擅权,大起邸第,皆拟制宫禁。
帝尝登永安侯台,恐其望见之,乃绐帝以人主不当登高,登高则百姓离。
是与赵高指鹿为马何异!
此天下已亡之兆也,而窦武之徒乃欲尽捕其党而诛之,以扶持汉祚,宜其反死于数子之手而不可救欤!
余固疑其如此,盖大不然。
灵帝虽孱弱,亦未有大恶于天下,特以其蔽于宦寺而已。
天下虽已离,内患稍除,更辅以二三大臣以收天下之心,徐起而安之,亦足以拨乱而反之正。
惜乎,徒有其耳!
之进也,既以后族显,曾不旋踵而父子兄弟一门三侯,又多取掖庭宫人之资,酣燕佚乐。
进不能远抑权势,无德而享厚禄,退不能躬行勤俭,以自贻僭侈之过,使诸官得以藉口。
以谓无瑕,然后可以戮人,彼犹未免于乱也,而欲以除乱可乎?
此所谓师出而不以直,其败一矣。
日与蕃相为计议,复引用同志,徵求名士,共定计策。
天下英雄知其风旨,事未立而迹已彰,功未济而计已失。
机事不密,手足俱露,卒使曹节矫诏以诛,至于身死事败,为天下笑。
此所谓谋泄而不能秘,其败二矣。
既内倚太后临朝之威,外迎群英乘风之势,得天下之同心,以去天下之同恶,虽权一时之宜,亦可以有为矣。
乃屡白太后,至于犹豫而不果,所谓谋及妇人,宜其死也。
刘瑜撼以天文变见,患将切己,计亦未决。
幸而郑飒既已就械,蕃说以便当收杀,而不从,去邪而疑,必待杂考,连及甫、而后已。
彼殊不知首未及回而刃已袭吾之背。
此所谓兵不能乘其锐,其败三矣。
范晔以谓汉世乱而不亡,百有馀年,乃数公之力。
功之不立,非智力不逮,盖天之所废不可兴也。
此何异楚王所谓此天亡我,非战之罪者哉?
盖人事已至而功有所不立,然后可以言天。
者,非天也。
何以知其然哉?
阳球司隶校尉,孤立于朝,能杀甫父子而尸诸路,使节等流汗哀鸣之不暇,而独不能乎?
甫既僇而犹在,余固知球之必亡也。
二子之功虽皆不济,以勇决言之,之过岂不远也?
袁州学记绍兴十一年正月 宋 · 张九成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二、《横浦先生文集》卷一七、《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一九、正德《袁州府志》卷一三、道光《宜春县志》卷三一
绍兴己未建安陈侯来守是邦,得祀先圣先师于学宫,乃顾瞻庙貌,翱翔廊庑,喟然叹曰:「夫子之道,传帝王,相天地,叙彝伦,膺夷狄,自天子以下皆师事之。
顾丹青漫漶,楹桷倾弛,甚不称朝廷所以尊崇之意。
风俗之本,教化之端,当如是乎?
吾甚不取」。
乃命教授刘瑜撤其故而一新之。
明年仲春经始,而季秋落成。
画绘炳明,轮奂高洁,儒风之盛,甲于江西
余出守邵阳,道过其门,自念平时起居食息,不敢忘吾夫子,辄秉心一意,整冠肃容,拥笏以入,再拜而退。
诸生乃交揖而进曰:「吾乡人物,载在信史,在汉则有陈重,在唐则有卢肇黄颇诸公相继而出。
韩文公振斯文于前,今陈公大其事于后,愿记厥实,以为不朽之传」。
余曰:「忧患流离,学殖荒落,不足以副子请」。
既而教授以书来,宜春尉林仰又以书来,余再辞而弗获也,乃为之说曰:「学乎学乎,利禄云乎哉!
大学》平天下之道,自格物而入;
夫子不踰矩之妙,自志学而入。
盖一心之所管,即经纶天下之业也;
一身之所履,即绥定国家之事也。
耳目乃礼乐之原,其可以弗正?
梦寐乃居处之验,其可以弗思?
陈侯之为是举也,岂徒然哉?
盖将使此邦之士,不迁怒、不贰过如颜子,无伐善、无施劳如颜子自忠恕而得夫子之道如曾子,自洒扫而得君子之道如子夏,自徐行而得之道如孟子
抑将使此邦之士,从颜子曾子子夏孟子数公而知格物之效,志学之宗,平天下不踰矩之要。
学乎,果利禄云乎哉?
诸生其勉之」。
绍兴十一年正月日记。
赵晟刘瑜各赠官制绍兴三十二年二月二日1162年2月2日 南宋 · 周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一、《掖垣类稿》卷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原标:保义郎蒋州期思县赵晟,部领进义校尉刘瑜,与群贼黄军二等斗敌身亡。
赠两官,与一资恩泽。
承信郎,与一子进义副尉
敕具官等:盗发期思,汝能死职。
进官录后,少慰忠魂。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