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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乞尽削邓绾官职奏元祐元年四月 宋 · 林旦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五
公议之所在者天下也,道天下之公议者谏官、御史也。
今臣举公论而摘大奸,陛下何惜一邓绾,不以慰天下之望邪?
臣前论奸邪之状,乞赐诛殛,乃奉行先帝批诏,以章先帝之明。
借使今日尽削官职,远投荒裔,固未能压塞众议,奈何止罢扬州而已?
且先帝知颇僻奸回,自御史中丞翰林学士尽夺其职而逐之。
其后执政大臣与为地,出力援引,固非一人,先帝圣鉴洞见,终不容阴施其巧。
故初复待制,为谏官邓温伯奏駮而罢;
官制初行,又欲除侍郎,先帝不许;
他日,又进拟给事中韩忠彦执而不行;
去年除帅永兴,又因言者论列,改知邓州
今朝廷方进贤退不肖,赏善罚恶,岂可令奸邪小人尚得列从官、典方面?
不顾羞耻,惟知附阿权利,临事动皆乖缪。
今因弹奏,但移小郡,小郡之民奚罪焉?
乞尽削官职,置之散地,终身不齿,以谢天下。
乞申明推鞫虑问及决囚条制奏元祐元年四月 宋 · 林旦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六、《宋会要辑稿》刑法三之六七(第七册第六六一一页)
元丰令:诸录囚,以始末案状照对,事无可疑,乃读示所承审取伏状。
即罪人翻异,若家属称冤,申所属,为速换推。
又决大辟于市,遣他官与掌狱官同监,量差人防护;
仍先给酒食,听亲戚辞诀,示以犯状;
不得掩塞其口,及令人众奔噪;
并以未、申二时行决,经宿乃许收瘗。
又诸州大辟囚,或官员已结正而翻异,或其家属称冤者,并马递申提点刑狱司审察。
朝廷矜悼愚民自陷刑辟,必不得已而后决,求所以生之之意亦可谓尽矣。
故其情斯得,虽死无憾,天下州郡无敢不奉行者。
窃闻在京大理寺开封府左右军巡司,凡有推问囚徒,多是勘官畏避嫌疑,或利于茍简,不肯亲临讯问,鞭箠枷锢,一切委于胥吏。
又窃见决囚于市,若已困于缧绁箠楚者,则篮舁以行;
纵可步履,必窒塞口耳,又以纸钱厚蒙其首。
军巡狱子,百十其群,前后遮拥,间以铁锤击枷,传呼鼓噪,声不暂止。
罪人虽欲称冤,无复有可言之理,亲戚辈亦何缘与囚辞诀?
以此,其间不能无滥。
陛下遣谏官、御史分决诸城畿甸之狱,仰惟圣心哀矜恻隐,可谓至矣。
然臣之此行,不过办决一时囚系而已,若讯囚徒、决大辟,如前所言,则民之蒙害固未艾也。
伏愿申明推鞫虑问及决囚条制,戒敕狱官务在遵守。
若尚敢违敕令,统辖官司觉察按劾,并许被苦之家申诉,立为受理。
不奉法者并以违制论,知而不按者准此。
所贵积年之弊,自此顿革,辇毂之下,无有冤人。
都城置场出粜米麦奏元祐元年四月 宋 · 林旦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宋会要辑稿》食货六八之四三(第七册第六二七五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六
都城比来米麦价长,若翔踊不已,恐细民蒙害。
望下户部依条通计米麦元价,令司农寺止以逐仓官吏每月更代管勾,置四场出粜,以济阙乏。
乞追夺编配翟勍等奏元祐元年正月 宋 · 林旦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七、《宋史》卷三四三《林旦传》
近弹奏王中正李宪宋用臣石得一,欲再列闻,已行薄责。
窃谓元恶大憝,实天下之所共弃,今纵未加显戮,自当编置。
李宪宋用臣已赐园宅,亦宜追还。
得一所任肘腋之人,如翟勍、郭勍之类,有自亲事官用诬罔之劳至御前忠佐者,乞行追夺编配。
再乞追夺编配翟勍等奏元祐元年五月 宋 · 林旦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七
向探报公事,大理、开封累囚相继,自去年以来,囹圄顿清,可见罗织撰造,无所不至。
如翟勍、郭勍之类,乞追夺编配。
乐京刘蒙前因议役法勒停乞与改正奏元祐元年五月 宋 · 林旦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七、《宋会要辑稿》刑法六之一九(第七册第六七○三页)
熙宁初改议助役法,知许州长葛县事乐京、知唐州湖阳县刘蒙各因入州,会议役法,遂自劾待罪,作擅去官,公罪徒二年,各追一官勒停。
情实可矜,愿令有司改正。
乞铨择在京仓库场务及刑狱官吏奏元祐元年五月 宋 · 林旦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七
乞特诏有司以臣所言,参用前议,铨择在京仓库场务及刑狱官司,应用仓法者许仍旧外,他司官吏各随罪犯以敕律科断。
其缘而制禄者视此裁损。
所有向来迁补出职合得恩例,却依旧法施行。
乞罢黜崔台符元祐元年六月 宋 · 林旦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九
伏以内朝之有侍从,省曹之有长贰,非学行论议、材识闻望足以羽仪朝廷、冠冕士类,何可以妄处兹选也?
窃见刑部侍郎崔台符,人物凡猥,资性狡佞,本以诸科挟法令而进。
熙宁中王安石破律改条,变易轻重,台符附会新意,因得进用。
其后议建大理狱,擢谏议大夫,首冒卿选。
先皇帝折狱平刑,未尝专任己意,故一切付之理官,庶得其情而后决也。
台符既豫狱议,遂当付倚,不能平心奉承德音,而乃阴肆奸利,谋结权倖。
方是时,石得一以探报为事,每坐狱者,台符必迎伺其意之所在,锻鍊吹折,迁就其言而成之,舞文罔陷,多失本情。
昨来初建六官执政私之,又玷刑曹之任,士望物论,于今不平。
近者朝廷深悼得一探报之冤,都城刑狱之滥,已罢官局,取索公案,看详叙理,冤抑之获伸者众矣。
则前后理官上下其手于其间者,他日必有行遣。
台符实为首恶,曾不引退,尚敢安然据其职任,恐非所以慰安士民之望也。
伏乞睿明先次罢台符本职,且与一外任閒慢差遣,令别听指挥
更选清通忠恕之士典领刑曹,以副陛下宽大矜恤之意。
乞罢黜张靓元祐元年六月 宋 · 林旦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
平江军节度行军司马、监南岳庙张靓自陈罪犯,乞送诉理所看详。
辄敢以真罪实犯、累经勘正事状,文奸欺罔朝听,伏望罢所领岳庙,送吏部令授合入监当差遣
乞早正贾种民于法奏元祐元年六月 宋 · 林旦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
臣昨论列贾种民罪犯猥恶,资性倾邪刻薄,乞罢驾部员外郎,送吏部与合入差遣,使累有过犯、不经责罚之人少知惩戒。
久之,朝廷方差种民权知临江军
种民通判资序就使未遂,有司亦不当假以军垒。
士论汹汹,臣以朝命已行,不欲再有论奏。
今闻改知通利军,殊不晓所以。
吕公著以臣前章曾语及增添御史台案外情理八节,诬陷苏颂吕公著,以此引嫌,屡曾营赦,不欲正其罪恶,以致优假军麾,今来又移改近地。
臣之所言,乃以公论为朝廷逐邪佞、清流品,不知吕公著何为屡引私嫌,欲废公议,遂使种民夤缘侥倖,再有陈请,以便其私如此。
则无行小人但能诬罔执政,不患不得美官善地。
不知如此施行,有何义理?
伏乞圣慈特赐指挥,检会臣前奏,早正种民于法。
不然,且令速赴临江军本任,免士论别有讥议,邪佞略无惩诫。
论安反侧不必降诏奏元祐元年六月 宋 · 林旦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国朝诸臣奏议》卷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二
臣近者风闻朝廷欲降诏书,戒约言事官不宜疾恶太甚,动摇人心。
初闻之,以谓此妄意朝廷之言耳,殊不以为信;
既而传者益众,不能不以为疑。
窃惟陛下临政以还,虚己听纳,招徕谠言,四方之人孰不欣戴,此实宗庙社稷之福也。
今方踰岁,若遂厌言,有诏戒止,凡倾耳以听、企足以望者得不解体耶?
此必有造谋以误陛下者。
臣度其意,不过两端而已:一则务为姑息,以掠誉于小人;
一则持此自献,谓能不谤于先帝。
夫有国之要道,在于使君子道长,小人道消而已。
君子道长,则德泽日被于天下,而为朝廷之福;
小人道消,则疾苦不加于百姓,而得四方之心。
岂有为民除去疾苦,而反致人心之不安也?
若此,则虞舜不当放四凶,孔子不当诛少正卯矣。
圣人于残贼不仁之人,杀之而不疑。
今朝廷宽大,明正其罪恶,不过慰塞人望,量褫其官职,降其差遣而已,何损于其身,何愧于天下,而便致人心不安也?
此等小人,本无爱君利民之心,人疾之久矣,又何足矜恤,而更姑息之?
此甚倒置也。
且先帝聪明睿知,忧勤庶政,不爱高爵重禄,而与士大夫共之,乃望其尽忠竭诚,以报称其恩宠也。
彼乃结党相因,公肆欺侮,丑秽惨虐,无所不至,使上之人虽有良法美意,而泽不下流,阴受小民之怨望,其负国罔上之罪,何可胜诛也!
向日执政之臣、言事之官,目击耳闻,不肯以告,故使朝廷未正其罪。
今罪恶悉已暴露,然朝廷终不忍深诛而显戮之,虽有贬降,亦只是奉行先帝圣意,谴斥不忠不良之人,且示天下以前日失当之事,自各有建言之人、奉行之吏,非出于先帝之本意也。
如此,岂得为谤先帝乎?
大凡言事之官招仇触怨,岂所欲为?
朝廷过奖借之,犹有畏惧观望,而不肯尽言者;
况又有所沮抑之,则彼安肯奋不顾身以输忠于陛下乎?
臣窃恐由此遂使亮直之人反为群小指笑玩侮,心怀畏避,而不得安其位矣。
若其言事,弹击不实,喜怒任情,朝廷摘示群众,罢之可也,窜之可也,但不当泛下一诏,均沮遏之耳。
今日朝廷正恐奸邪乘间作过,惟藉耳目之官防察纠正,若自为壅蔽,以启小人之幸,则此后执政大臣欲进拟前日不忠不良、罪慝显著之人置在要近,误朝廷委任,遂有以藉口,而钳闭台谏官之言矣,此甚非计之得也。
臣不敢耻过作非而重于立位,止是爱惜国体,恐天下之人误认朝廷之意,而起疑惑观望之心尔。
利害所系不小,愿陛下谨之重之。
〔贴黄〕陛下去岁即位之初,首下求言之诏,其间尝以迎合扇摇、犯分要誉为戒,当时中外欲言之人尚畏惮而结舌,赖六月再申诏谕,于是人始敢言。
以求言之诏少形戒约,人犹不敢言,况今下戒言之诏,明使不得论列,则又岂复有敢言者耶?
若奸邪进用,略有指陈,以为犯令,若默而不言,岂忠臣志士所以事君报国之义乎?
则此诏一出,于国体所系可谓甚重,陛下不可以不虑也。
再论西陲不可弃地奏元祐元年七月 宋 · 林旦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二
臣比贡狂瞽之言,妄论西陲疆埸事,以谓弃地有十不可,不识庙堂之论果少采择臣言否?
臣闻熙宁中种谔绥德城,议者以谓不可守,举朝上下皆欲弃之,独韩琦陕西,坚持不可弃之说。
先帝遣近侍计会边臣以弃之,犹以军法申饬边臣必须待报。
于是先帝从之言,而城卒不弃。
至今士论嘉之有守,而服先帝之善断。
西戎贪黠,徼幸干请,要须以义折之,使语塞心沮,然后有畏慑,不敢肆其狂慢,岂宜先自示弱,而茍欲厌其心乎?
夫以天下之富,而惴惴恐二三城寨之不给,臣窃谓议者之私忧过计也。
古者敌国争尺寸之地,至竭帑鏖战而不悔,此等事故不足以为法,然以古校今,理亦可见。
且以积年经营之功,因其一请而与之,似亦太率易也。
今世俗之论,往往以贾捐之朱崖事为口实。
朱崖隔绝大海,屡烦远击,已臣而复叛,又方为蛮夷所据,劳弊中国,故捐之以不击为便。
今西人所谓,乃在吾地,非绝大海也,非劳攻取也,而谬以朱崖为比,不亦异乎?
第恐边臣姑息苟安,趣了目前之患,幸无近忧,不恤后患。
又疏远之人妄意朝廷都弛边备,遂以必弃为说,此言先入,上误圣听,反使西戎得计,边民失所,可不虑耶?
况守之以困敌,与之以资敌,一损一益,利害明甚,此诚不可以不察也。
今西使既还,许地与否,臣固亡缘与知,但既蒙朝廷过听,使待罪言路,事无大小,皆得论列,今事关国体,茍有所见,安敢隐默?
伏望圣慈处决之际,更赐审察。
但遴柬边帅,精择监司,罢不急之官,省无益之费,选将练兵,平价储,安习熟户,垦辟田野,严生事之戒,澄幸功之赏,何患二三城寨不能赡给?
侥倖之请,正当理折,庶几观望,咸绝觊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