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七贤论 其一 东晋 · 戴逵
出处:全晋文
嵇康字叔夜,与东平吕安少相知友,每一相思,辄千里命驾(《御览》四百九)。
其二
出处:全晋文
嵇绍入洛,或谓王戎曰,昨于稠人中始见嵇绍,昂昂然野鹤之在鸡群(《艺文类聚》九十)。
其三
出处:全晋文
阮籍字嗣宗,性乐酒,善啸,声闻百步,箕踞啸歌,酣放自若。时苏门山中忽有真人在焉,籍亲往寻,其人于岩巅,遂登岭从之,箕坐相对。籍乃商略终古以问之,仡然不应。籍因对之长啸,有顷,彼乃龂然笑曰,可更作。籍又啸,意尽退还,半岭,巅𪡧然有声,若数部鼓吹,顾瞻,乃向人之啸也(《艺文类聚》十九,《御览》三百九十二。)。
其四
出处:全晋文
魏朝封晋文王,固让,公卿皆当喻旨,司空郑冲等驰使从阮籍求其文,立待之。籍时在袁孝尼家所宿,醉扶而起书,几板为文,无所治定,乃写符信(《书钞》一百三十三,《御览》七百一十。)。
其五
出处:全晋文
籍之抑浑,盖以浑未识己之所以为达也。后咸兄子简,亦以旷达自居,父丧,行遇大雪寒冻,遂诣浚仪令,令为它宾设黍臛,简食之,以致清议,废顿几三十年。是时竹林诸贤之风虽高,而礼教尚峻,迨元康中,遂至放荡越礼。乐广讥之曰,名教中自有乐地,何至于此。乐令之言有旨哉!谓彼非玄心,徒利其纵恣而已(《世说·任诞篇》注)。
其六
出处:全晋文
籍归,遂著大人先生论,所言皆胸怀间本趣。大意谓先生与己不异也。观其长啸相和,亦近乎目击道存矣(《世说·栖逸篇》注)。
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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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与伶共饮步兵厨中,并醉而死,此好事者为之言,籍景元中卒,而刘伶太始中犹在(《世说·任诞篇》注)。
其八
出处:全晋文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饮酒进肉,隗然已醉矣(《世说·任诞篇》注云,见《竹林七贤论》。《御览》四百八十。)。
其九
出处:全晋文
刘伶尝醉,与俗人相忤,其人攘袂而往,必欲殴之。伶顾而笑曰,鸡肋不足以安尊拳(《御览》二百七十一)。
其十
出处:全晋文
秀为此义,读之者无不超然,若已出尘埃而窥绝冥,始了视听之表,有神德玄哲,能遗天下外万物,虽复使动竞之人,顾观所徇,皆怅然自有振拔之情矣(《世说·文学篇》注)。
其十一
出处:全晋文
山涛与阮籍嵇康皆一面而契若金兰。涛妻韩氏尝以问涛,涛曰,当年可为友者,唯此二人耳。妻曰,负羁之妻,亦观狐赵,意欲一窥之可乎?涛曰,可也。二人至,妻劝涛留之宿,具酒食,夜穿牖而窥之,涛入曰,所见何如吾?妻曰,君才殊不如也。正当以识度相友。涛曰,然,伊辈亦当谓我识度胜(《御览》四百九,又四百四十四。)。
其十二
出处:全晋文
鬲令袁毅,为政贪浊,赂遗朝廷,以营虚誉。尝遗山涛丝百斤,众人莫不受,涛不欲为异,乃受之,命内阁悬之梁上,而不用也。后毅事露,案验众官,令吏至涛所,涛于梁上下丝,已数年,尘埃黄黑,封印如初,以付吏(《御览》四百九十三,又八百十四。)。
其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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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中,吴既平,上将为桃林华山之事,息役弭兵,示天下以大安。于是州郡悉去兵,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时京师犹讲武,山涛因论孙吴用兵本意,涛为人常简默,盖以为国者不可以忘战,故及之(《世说·识鉴篇》注)。
其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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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之后,诸王构祸,狡虏欻起,皆如涛言(《世说·议鉴篇》注)。
其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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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之处选,非望路绝,故贻是言(《世说·政事篇》注,案正文云,有署阁柱曰,阁东有大牛,和峤鞅,裴楷鞦,王济剔嬲不得休。或云潘尼作之。注引王隐《晋书》云,潘岳内非,密为作谣。)。
其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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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戎眸子洞彻,视日而眼明不亏(《艺文类聚》十七)。
其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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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戎幼而清秀,魏明帝于宣武场上,为栏苞虎牙,使力士袒裼,迭与之搏,纵百姓观之。戎年七岁,亦往观焉。虎乘间薄栏而吼,其声震地,观者无不辟易颠仆,戎亭然不动。帝于阁上见之,使问姓名而异焉(《水经谷水注》,《御览》八百九十二。)。
其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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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籍与戎父浑俱为尚书郎,每造浑,坐未安,辄曰,与卿语。不如与阿戎语,就戎必日夕而返。籍长戎二十岁,相得如时辈。刘公荣通士,性尤好酒,籍与戎酬酢终日,而公荣不蒙一杯,三人各自得也。戎为物论所先,皆此类(《世说·简傲篇》注)。
其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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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戎女适裴氏,用匮,女为贷钱一万,久而不还,女归,戎色不悦,遽还钱,乃释(《御览》三百八十八)。
其二十
出处:全晋文
王戎为侍中,南郡太守刘肇遗戎筒中布五十端,戎不受,而厚报其书。议者以为讥。世祖患之,为发诏,议者乃息(《御览》八百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