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凤翔府牒 五代至宋初 · 魏仁浦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
中书门下牒凤翔府:准显德二年五月七日敕文,「应天下僧尼寺院除已指挥存留外,其馀并仰停废毁拆」者。牒,奉敕:「访问诸处多有山门,皆是灵境古迹之地,亦在停废之数。宜令指挥,其逐处山寺如未经毁拆者,并与存留。如山下有属山寺下院,亦与依此指挥。仍具存留去处屋宇数目闻奏。其州县军镇城郭村坊经停废寺院,一依元敕处分」。牒至准敕,故牒。建隆元年二月十二日牒。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平章事,司空兼门下侍郎、平章事,司徒兼侍中。
按:民国《宝鸡县志》卷一五,民国十一年铅印本。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