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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举官员条贯天禧五年五月 北宋 · 宋真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一、《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七之一八(第五册第四六七一页)
转运制置发运提点刑狱、劝农使副使等,自今在任并得替到阙,并许依常例奏举本路辖下幕职、州县官外,若是非次特敕令举官,须是本任辖下无官可举,仍于奏状开说,方得举别路官员
内外升朝亲民官等保举到官员,亦仰勘会在任日曾有人同罪保举并不是选人得替后一并奏举、非涉前项请托者,及应得条贯人数,即与依例施行
若是曾经磨勘引见未与改转并得指挥,候更有人举者,并逐旋行下铨司,依刘烨所请,速与注官
如再有人举,更候此任回日,方得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