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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舞所执九器奏景祐二年九月 北宋 · 章得象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宋史》卷一二六《乐志》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六、《太平治迹统类》卷六
宋祁所上大乐图义》,其论武舞所执九器,经礼但举其凡而不著言其用后先故旅辈作无终始之别。
且鼗者,所谓导舞也;
铎者,所谓通鼓也;
錞者,所谓和鼓也;
铙者,所谓止鼓也;
相者所谓辅乐也;
雅者,所谓陔步也。
宁有导舞方始而参以止鼓止鼓既摇而乱以通铎?
臣谓当舞入之时,左执干右执戚,离为八列,别使工人执旌最前,鼗、铎以发之,錞以和之左执相以辅之,右执雅以节之。
及舞之将成也,则鸣铙以退行列,筑雅以鼗、铎、錞、相皆止而不作
如此则庶协舞仪,请如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