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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法相禅院钟记 北宋 · 穆修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三、《穆参军集》卷下、《皇朝文鉴》卷七七
古之为钟,其用大矣,《乐记》称黄钟、大吕,又《春秋传》称「师有钟鼓曰伐」,则是钟为礼乐之备,又为征伐之具。
其用之大乐可以调阴阳,感人神,导天地之和;
用之军旅可以不轨,惧不庭,振邦国之威。
考是二者,则钟为礼乐之器久矣
三代之际以及秦汉,皆不变其用。
今是钟也,专为释氏之器,亦从可知也。
东汉之运将季,西域之法聿来,流晋、宋而益崇,涉齐、梁大盛
率天下而从其教,拟王者而辟其居。
王公,无士民,无高卑贵贱岂不从而信奉之,不从依皈之,以求其福报乎?
如是则盛矣大矣
佛之为法也,既与中国圣人之道并行于时,则所谓礼乐征伐之器,安得不入于佛之宫哉!
佛之宫,其徒群栖而旅集,多者数百人而居之,其朋既繁,不常厥处,将齐彼众非言得通,则必声物以齐之。
求物宏达而及远者,莫踰于钟。
是知钟为佛宫之用,其在兹乎!
亳州法相禅院有主院僧海宣者,谨行之僧,乃勤以募众,崇揭土木门堂殿庑总百馀间,多宣师所及也。
聚徒侁侁,资膳悉备警旦暮者,其阙惟钟。
州人时氏丰财,好佛之士也,一日诣宣而谋曰:「一钟之费,其用几何
愿输其赀,独营斯善」。
师即计其用度告之,遂以铜若干斤。
师复谓曰:「钟之成也,匪高弗居,则并请为居钟之楼」。
以此不产美材,因命僧海真南扺于舒,鞭其材木,匠为成器离之
自舒及谯,使以舟力,虽皆出时氏,然能减费便事者,盖二师心计运度之谋也。
天圣元年春,始召钟人兴其鼓铸,液彼金锡,一冶而成。
钟事既立,楼材亦至,建于殿南东偏,居钟于上。
层甍翚飞,双栾鲸震,嶷嶷崇构上凌烟空琅琅洪音远落霄外
于以壮观精宇,于以号令群缁。
且叩焉使知所以息,晦明风雨,不迷厥时
释氏言,钟之声,扣之可以上极天界,下洞幽泉,导死者冥昧之魂,出地沈沦之苦,故死者之家,尝赂金帛衣物求击其响。
若如其说,则非独用之节昏晓戒食而已又复能售极苦之资,助释氏之费焉。
不可阙于佛,亦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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