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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依皇祐黍尺为法分铸大吕应钟钟磬一奏皇祐五年四月乙未 北宋 · 王洙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四、《宋会要辑稿》乐五之三(第一册第三三四页)、《太平治迹统类》卷七、《玉海》卷一○九、《宋史》卷一二九《乐志》四、《宋史纪事本末》卷二八、《续通典》卷八七、《宋史新编》卷三○
黄钟为宫最尊者,但声有尊卑尔,不必在其形体也。
钟磬依律数为大小之制者,经典正文,惟郑康成立意言之,亦自云假设之法。
孔颖达作疏,因而述之。
历代史籍,亦无钟磬依数大小之说,其康成颖达等即非身曾制作乐器
至如言磬前长三律二尺七寸
后长二律一尺八寸,是磬有大小之制者,据此黄钟为律。
臣曾依此法造黄钟特磬者,止得林钟律声。
若随律长短钟磬大小之制,则黄钟二尺二寸半,减至应钟,则形制大小黄钟四分之一。
九月十月无射应钟为宫,即黄钟、大吕反为商声,宫小而商大,是君弱臣强之象。
参酌镈钟特磬制度,欲且各依律数,算定长短大小容受之数,仍以皇祐中黍尺为法,铸大吕应钟钟磬各一,即见形制、声韵所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