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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试策(二)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六、《欧阳文忠公集》卷七五
问:乐由中出,音以心生,自金石毕陈,《咸》、《韶》间作,莫不协和律吕,感畅神灵。
虽嗜欲之变万殊,思虑之端百致,敦和饰喜,何莫由斯。
是以哀乐和睽,则噍杀啴缓之音应其外;
礼信殊衍,则《大雅》、《小雅》之歌异其宜。
钟期改听于流水,伯喈回车于欲杀。
戚忧未弭,子夏不能成声;
感慨形言,孟尝所以抆泣。
斯则乐由志革,音以情迁,盖心术定其惨舒,铿锵发之影响。
是以亡陈遗曲,唐人不以为悲;
文皇剧谈,杜生于斯结舌。
谓致乐可以导志,将此音不足移人?
先王立乐之方,君子审音之旨,请论详悉,倾伫洽闻。
对:人肖天地之貌,故有血气仁智之灵;
生禀阴阳之和,故形喜怒哀乐之变。
物所以感乎目,情所以动乎心,合之为大中,发之为至和。
诱以非物,则邪僻之将入;
感以非理,则流荡而忘归。
盖七情不能自节,待乐而节之;
至性不能自和,待乐而和之。
圣人由是照天命以穷根,哀生民之多欲,顺导其性,大为之防。
为播金石之音以畅其律,为制羽毛之采以饰其容,发焉为德华,听焉达天理。
此六乐之所以作,三王之所由用。
人物以是感畅,心术于焉惨舒也。
故《乐记》之,噍杀啴缓之音以随哀乐而应乎外;
师乙之说,以《小雅》、《大雅》之异礼信而各安于宜。
夫奸声正声应感而至,好礼好信由性则然,此则礼信之常也。
若夫流水一奏而子期赏音,杀声外形则伯喈兴叹,子夏戚忧而不能成声,孟尝听曲而为之堕睫,亡陈之曲唐人不悲,文皇剧谈杜生靡对,斯琐琐之滥音,曾非圣人之至乐。
语其悲,适足以蹙匹夫之意;
谓其和,而不能畅天下之乐。
且黄钟六律之音,尚贱于末节;
大武》三王之事,犹讥于未善。
况鼓琴之末技,亡国之遗音,又乌足道哉!
必欲明教之导志,音之移人,粗举一端,请陈其说。
夫顺天地,调阴阳,感人以和,适物之性,则乐之导志将由是乎;
本治乱,形哀乐,歌政之本,动民之心,则音之移人其在兹矣。
帝尧之《大章》,成汤之《大濩》,乃是先王立乐之方;
延陵之聘鲁,夫子之闻《韶》,则见君子审音之旨。
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