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太庙典礼三事奏(绍兴三年十月) 南宋 · 江端友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一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一、《中兴礼书》卷九五、一○五、《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六五八页
宗庙社稷者,天子之所守,出命令、颁爵赏,皆告庙而后行。天子巡守,犹载迁庙之主以行,示有所尊。固未有远寄于郡国,不复近天子之居者也。今虽国步未平,然天子之居,岂可无宗庙社稷?《礼》曰:「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今临安宫室略备矣,欲乞行宫门内修创太庙,务令近古质素,不必华饰。约用屋五十间,不过费万馀缗,而使宗庙神灵,依陛下而安,所系岂不甚重!又伏见御名祝版称「嗣皇帝」,窃谓「嗣」字非所宜称。唐肃宗复两京,告庙祝文称嗣皇帝,颜真卿曰:「上皇在蜀,可乎」?亟命易之。今日之事,诚大类此。又太庙故事,并用三公奉册宝,而宰臣执政官摄之,以重其事。今太尉不得为三公,自上摄下,名实不相副,亦合从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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