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武氏姊传 北宋 · 赵鼎臣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八三、《竹隐集》卷一四
武氏姊者,余之从父女也。
嫁于武氏,有贤行故志之。
始,余季父处士君资,任侠嗜酒,能剧饮,与闾里浮沈
肮脏负气不肯阿意苟合,少折节于人,故退居于乡,以财自娱
五男一女爱女甚于男。
间尝咤曰:「吾偃蹇于时,足未尝越乡
女,吾所爱也,其可使之逐鸡狗、走四方耶?
高官厚赀,与世之所谓才士少年,举不足以动吾意,能与吾老于此,则吾婿也」。
媒妪喻其指,一日,敬问请曰:「有某氏子,少失父母,无兄弟之依,愿而柔仁,几不足以有立常愿洒扫丈人之门而自托焉。
家贫,无钱财以自通,故不敢也。
敢敬以闻」。
老人直不疑事,喜曰:「是安在
子亟以来」。
于是受币,归武氏。
进见,则丑丈夫也。
左目病,不能良视,言吐鄙野出口辄笑人。
处士恚怒,为之累日不食
母夫人惧其戚也,漫为好语以劝勉之阴教戒武以拜起节度,使袭衣冠从士大夫游。
处士顾亦无可奈何矣,怒亦益解。
然吾姊怡然妇道,接夫属甚敬,未尝纤芥见颜间也。
父母亦察怜之,粗用满意
处士君既卒,武益放弛无忌惮,尽坏其家之产,日日饮博叫呼市井中,县令捕而系笞之。
母夫人以为愧,夺姊置之家,痛绝武,不复通会
从兄陕县,将奉太夫人以行,聚族谋曰:「武不肖,其材不足托也;
刑馀之人不可以久辱吾女,必逐之」。
于是置酒,悉召会群兄弟
酒半太夫人好谓姊曰:「武郎何其甚者
裸袒受辱,耻及吾门。
今观其意,不少衰。
吾老矣,将欲暂别,诚不忍见若之冻饥流离,贻先人羞,奈何」?
悽然泣下。
收泪答曰:「某无状,为大人忧。
武诚庸下,然夫妇之好,无苦也。
大人既以女与之矣,独奈何中道弃之乎?
彼纵不足惜婴儿何罪」?
语已,复泣。
余时在坐越次起曰:「姊幸听弟言。
夫妇本以义合,非若父母兄弟不可割绝也。
且绝有三:昔贱而今贵,不可也
曩贫而适富,不可也
彼则无罪,我乃弃之,不可也
夫垢莫大于遭刑,辱莫甚于毁身。
形质亏缺矣,何论夫妇
且耻父母,羞乡闾终身困穷不知谁托,此姊之所大苦也。
眷恋迟回,懦不即决,持小不忍以逆太夫人义命,此姊之细行末节也。
《诗》云:『我躬不阅,遑恤我后』。
今日之事,婴儿何有哉」!
正色曰:「若呫呫何为者?
我不读书不解若所言,第知先人以我归武氏矣,尚何道」?
因归闭户泣,不复语
太夫人默然不乐,遂罢会。
既而察其不可夺也,乃复召武,厚给之财,而以姊归焉。
太夫人既行,姊与武僦屋一楹而居之。
用其留金,不半岁辄尽。
则至操井臼,执涤濯,躬臧获之役,不惮也。
而武之傥宕,亦自若焉。
里闾见者,莫不太息
或闻而非之,以谓拒母之命,不可以为孝;
私夫之爱,不可以为义。
甘身困辱,则非智;
屈意苟贱,则无勇。
所谓妇人之仁者,盖近是邪?
余应之曰:「吾姊,贤妇人也。
节过共姜伯姬矣,如息夫人孟光之徒,盖不足道也」。
或笑其言之过,余曰:「共姜伯姬,夫死而守义甚者至于杀身,是所谓计画无俚者耳。
如吾姊之义,夫有可绝之罪,亲有可从之命,而不绝不从卓然能守其志,所以趋舍轻重,皆中义理,其处之不既难哉!
妇人顺正为行果,不在杀身
彼或至于杀身云者,皆遭其变而不幸者也。
而世之言烈女者,必杀身焉取之,是使颜渊原宪不得龙逢比干并见述于后世也,岂不悲欤。
息夫人之行,吾既丑之;
孟光云者,德适足以配其夫耳,岂与吾姊之失身庸人者比哉!
世之学士大夫,服儒衣冠,诵先王语,其讲闻义理之论熟矣。
一旦临小利害,仅如爪甲,彼不狼顾犹豫仓皇失守几希矣,况下于此者乎」?
吾姊之事,未易俗人言也,故余窃志之以自警焉。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