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二月二十九日进故事 宋 · 廖刚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九八、《高峰文集》卷六
《三朝宝训》:咸平二年,真宗谓张齐贤曰:「赏罚二柄,乃驭臣之衔辔,不可不谨。误赏其功,犹或庶几乎;若罚不当,人何告诉?尤宜重其事」。
臣伏观自祖宗以来,明谨刑罚,惟恐滥及于无辜,忠厚之至,古无有也。而近时奉法之臣,容有未能体朝廷之意者,臣尝窃有恨焉。夫有诸路监司,朝廷委以监察官吏之贤否、功罪而行赏罚者也。往往自谋太过,而不暇于谋人,如一司有所发擿,诸司必剡奏相应,惟恐后时,故于初不□□□之,果有罪与否也。规免失按之责而已,设有无辜,□倡□□□□交劾之后,举将傅致其罪,无复有清脱者,此最今日□□□宗皇帝亦尝谓宰相曰:「近者诸处奏陈官吏□□□□□挟爱憎,自今当令明坐功过三数条以验虚实」。臣愿陛下申严明坐之令,不许剡奏相应,则无辜者庶获免矣,是则祖宗之美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