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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二月二十九日故事 宋 · 廖刚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九八、《高峰文集》卷六
三朝宝训》:咸平二年真宗张齐贤曰:「赏罚二柄,乃驭臣之衔辔不可不谨。
误赏其功,犹或庶几乎
若罚不当,人何告诉
尤宜重其事」。
臣伏观自祖宗以来,明谨刑罚惟恐滥及无辜忠厚之至,古无有也。
近时奉法之臣,容有未能体朝廷意者,臣尝窃有恨焉。
夫有诸路监司朝廷委以监察官吏贤否功罪行赏罚者也。
往往自谋太过,而不暇谋人如一司有所发擿诸司剡奏相应惟恐后时,故于初不□□□之,果有罪与否也。
规免失按之责而已,设有无辜,□倡□□□□交劾之后举将傅致其罪,无复有清脱者,此最今日□□□宗皇帝亦尝谓宰相曰:「近者诸处奏陈官吏□□□□□挟爱憎自今当令坐功三数条以验虚实」。
臣愿陛下申严明坐之令,不许剡奏相应,则无辜庶获免矣,是则祖宗美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