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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县迁土祭文政和七年 北宋 · 苏过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四、《斜川集》卷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敕书楼
谨以羊一、豕一,清酌之奠,昭告于县土地之神。
某以乙未岁之冬奉敕宰是邑。
既至环视公宇垫隘圮坏十七八。
而外有楼,以藏敕书欹倾将压,不可枝梧
吏舍半房户外如列涂肆。
政令出入不可讥禁
案牍在亡不可考求
帛币之委积,或至暴露
囚徒居处上漏下湿
某窃忧之,乃请于府,量功画材得钱八万。
部使者按漕过邑,又以缮完告,得钱十万。
因农之隙,徙敕书楼稍南;
尽收吏舍官帑,列于两庑
别为库以储民兵器械
又新狱之三牢,通为屋五十有五楹
开门而事毕睹,阖门而人知禁。
不费于公,力不匮于民。
始于丙申之秋,成于丁酉之冬
令厅改作不敢先于奉己
东西夹舍未暇者,以其苟完而止也。
始卒两岁雨旸以时疾疫不作,吏亦安堵
土木之兴,必有阴相之者
乃鸠馀材,作新斯庙,非独以答神之贶,旧庙在庖舍之后炀灶之所熏燎,腥秽之所污黩,神傥不安其居,人亦何安焉
谨卜良日,奉迁神像
神福惩恶保佑兹土。
若吏若民,永有依怙
顾兹威灵,其报敢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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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