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贼并私茶盐推赏事劄子(隆兴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宋 · 叶颙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之二九(第三册第二六一四页)
绍兴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指挥,获贼并私茶盐合推赏之人只据得赏任内月日收使。续承当年八月二十九日都省降批状,获贼许收一任内月日循转。本部照得两项指挥内,并不该载任内获赏日前历过考第资序之文。又缘续降批状,系是一时指挥,难以冲改元降指挥,接续引用。今乞将选人任内获贼并私茶盐所得酬赏,若司勋勘验审覆关到日,即从本部照应获赏月日以前已历过考第官序,许行收使循转;如在获赏月日以后历过考第官序,并不许收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