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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鼐交结秦桧不当授上阁之职疏绍兴三十一年三月 南宋 · 虞允文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八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九、《宋代蜀文辑存》卷五六
臣窃闻晋守卿以监榷易院增课当赏,太宗谕之曰:「通事舍人改官,须为閤门副使,若以利而进此职,则守边宣力之臣何以为劝」?
呜呼
祖宗閤门贴职所以奖励边功而惜名器不以妄予如此
载惟陛下聪明睿智,既不惑私谒庆赏刑威足以动化天下,而兢兢业业,一以祖宗为法,臣所亲闻而亲见之也。
用敢抵冒天威,裨万分一
谨按金鼐以财豪东南,因纳粟命官交结故相秦桧,以看閤子为名,专任南亩出纳之责,四为国信所三节人,皆以纳赂得之累官正使
在廷百僚,旧所不齿,今一旦授以上閤之秩,群议籍籍不置
臣窃以为决非陛下本意伏望睿慈特赐追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