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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守 宋 · 方恬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六二、《古文集成》卷三六
用兵之道,战欲暇,守欲豫。
战非暇则不力,守非豫则不固。
暇生于豫,豫生于戒,惟戒而后可以择胜故我利则动,不利则止。
善战者常使制胜在乎我而不使制胜在乎敌。
敌未至而先戒,敌将至而先备,敌已至而先胜,寓守于战,藏战于守,敌虽众可使不得斗,敌虽锐可使不得犯,敌虽出吾之不意使不得乘。
善兵者藏于冥冥,故敌莫知其声;
动于默默,故敌莫知其极。
夫惟敌不能知则制胜在我矣。
天下之势譬之操斧,先制其柄则伸缩进退莫不在我。
何则
恃吾先有以待之也。
凡兵以有待胜,以应卒败。
至于应卒而后败也,盖宿败也,未战而败之證先形矣。
善战者之于兵,不使至于应也,非不欲应也,惧其夺于彼也。
故夺于势则不得应,夺于机则不暇应,夺于人则不能应,夺于气则不敢应。
以势之不得乘机不暇,以人之不能而因气之不敢如是茫然无以应。
至于茫然无以应,则将泛然而应之,救之于东而丧之于西,扶之于左而迫之于右,举一事而百弊起,掩一方四面病,徘徊四顾,而其力已屈,其势已穷。
呜呼,吾见其殆矣。
尹公洙之论兵也,以为策之长在于战与守,策之失在于御与救。
何也?
战则暇,救则不暇,守则豫,御则不能豫也。
敌至而后命将兵交而后济师,则吾之胜势已与敌共之矣。
故敌逸而我劳,敌主而我客,敌静而我哗,则制胜不在我矣。
兵法曰「善战致人不致于人」,又曰「善陈者不战」。
夫使敌自至而我不劳则不战在我矣。
故兵之使敌不得与吾战者三:先夺其所爱而不得与吾战,先夺其所恃而不得与吾战,先夺其所忌而不得与吾战。
夫惟敌至而不得与吾战,则不可胜在我矣,不战在我,然后必胜,守必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