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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义略叙(下) 宋末元初 · 郑思肖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三七、心史
德祐后变故非言所可尽,闻见不详,虑讹其事,不敢悉书。
舆情所论,误国者,贾似道也。
纵鞑渡江京师者,夏贵也。
太皇昏老太后善懦,嗣君幼冲,内无相,外无将,诸郡皆叛臣,大宋安得不厄阳九之运也!
今咸曰「巍冠儒者误国」,虽实有之,然文公天祥大忠极烈,超前绝后岂可例之曰「巍冠儒者误国」乎!
或诿曰「数」,其然岂其然乎!
似道当国十六年,独揽大权祸福天下,行七司法而吏格日峻,买公田富家力乏,贬死前丞相吴潜,杀守潭州有功向士璧
在内百官卖谀尸位在外诸将绝赏生心人才沮气日就消铄
及乎出师无谋,为鞑所袭,一矢不发。
似道误国大矣
太皇不肯迁奔渡江京师众大之区,不受鞑贼屠弑之苦,卒受太皇至大之赐。
公论则曰:太皇不当顾悯百姓迁都,当论正统社稷为重,从丞相陈宜中之奏为是
大辱叠至,含泪北狩此时虽有悔心,已无及事
至今忠义之士,不得不重为三宫大哭大痛也!
犹幸陈丞相密说杨太妃二王南奔火德一脉不至绝灭
闽中儒者,咸赋诗讥议其不挟三宫,乃挟二王,此论固是;
陈丞相未尝无死三宫迁都之议,恐天下公论罪以似道之罪,昔议似道,今自陷其非,所以不敢强胁三宫迁驾,实不得已挟二王行
是时内外公卿将帅士卒指天誓日委身报国朝廷弃官爵金银买其心,命攻贼;
去未旋踵朝报某叛、暮报某叛者,即其人,奈何奈何
得不归于大破极坏也!
鞑主忽必烈尝问伪丞相火鲁火孙曰:「俺闻江南百姓率怨俺行事惟思大宋旧政,既得民心胡为失国」?
火鲁火孙曰:「大宋爱民之道有馀,用兵之政不足,率为边将误国卖降」。
火鲁火孙,鞑靼中黠而直者,其见甚有理,亦知大宋得人如此失国如此寓意讽骂忽必烈行事,尽于此见之,奚待多言哉?
鞑人尝语南人曰:「似道出师时,伯颜及诸酋俱怀畏,欲退归江南或有一战胜,俺俱去,纵未去,亦不敢深入
始虽渡江,中颇怀惧,不料深入如履平地至家」。
彼语深当。
惟鞑贼进寇漳、泉,及海道寇广,为我军所杀,连年不计其数
漳州反正,陈某据山自守,鞑贼十攻九败独有一脉不绝,然欲攻出则未能也。
南兵畏鞑,如千秋关独松关冯公岭关、八岭隘关、分水岭关,诸小关隘,闻虏轻兵至,即兵遁关陷。
或能坚守,鞑贼擒土民拷打,诘私路不语者杀,民畏死,率度地势妄告以路,就驱土民荆榛,攀崖岩,果别得新路,突入关隘内,弥望皆贼,即兵遁关陷。
自贼入南,彼此俱无大战
朝廷内外军器米粮非数可计,独知行在军器库铜锣亦存四万面,其他兵器为数尤夥。
平江府诸仓米储四百五十馀万石,鞑分兵迁徙
朝廷车辂卤簿、诸法物内外路军器米粮玉帛、金银、宝贝、文籍,车徙舟运塞路蔽河,历月逾岁,曾未止歇。
鞑凡得叛去州县乡村排门数次,胁索金银,曰「撒花」。
不叛地,杀人燬屋,尽劫子女玉帛,曰「打虏」。
所陷城郭,贼悉平为土。
然则金谷非不足也,甲兵非不多也,城郭非不具也,特无人耳!
但我宋列圣无失德,天文变异人心怨怼艺祖高宗境土,安遽已矣乎?
必有所待而后兴也!
夷狄素无礼法绝非人类
中国限之于外,但见衣冠礼乐之盛,不染干弋臊臭之毒,一旦莽为夷域,尽见丑恶
凡虏有姓者,皆中原遗民,今鞑目曰汉人
鞑靼则无姓,或娶汉女为妇,生子愿有姓者,竟随母姓。
又有畏吾儿,乃鞑靼为父、回回为母者也。
回回有数十种亦无姓
回回回纥也。
鞑靼即今元贼也。
今鞑主即忽必烈,乃蒙哥之弟也。
鞑靼靺鞨部,唐灭高丽靺鞨四散遁走遗种奔逃阴山北,曰鞑靼女真
西北有蒙国,唐蒙兀部,其人不火食,生啖兽肉,兀术欲灭之,不克
人虏取金人子女,生子孙渐不类蒙人火食,忽来与鞑靼通好,合为一鞑靼,即假号蒙古国,乃攻金。
旧传鞑靼旧界东接临潢府西接西夏南接静州北接大人国
鞑靼有数种,黑鞑靼、白鞑靼、熟鞑靼、生鞑靼
忒没真则鞑靼也。
忒没真死,无子,其弟干真之子兀窟带立。
及死,兀窟带妻六妇据国。
后兀窟带子阔谷立。
及死,兀窟带弟驼栾又名脱涩别歛之子蒙哥立
及死,蒙哥忽必烈立
驼栾有三子,长曰蒙哥、次曰忽必烈、次曰阿里孛哥,先命据镇回回地面
开庆间阿里蒙哥死、忽必烈归立传国阿里孛哥指骂曰:「忽必烈汝汉种也,乱俺家法」!
蒙哥忽必烈之母,俱汉人也。
阿里孛哥之母,则鞑靼,遂自视适子,以兵来争,力不胜忽必烈遗物致和而去。
夷狄素重母故也。
阿里孛哥死,弟拔都代其职守,乃干真之孙。
忽必烈江南,颇借回回为兵,皆归消折
拔都忽必烈曰:「昔蒙哥死,阿里孛哥当立,而汝强立之;
今我代阿里孛哥之权,汝得江南,宜以汝旧有之地与我,汝自去守江南」。
忽必烈与之子女玉帛,屡不为足。
尝遣鞑子汊谷泸及伪相安东为使,复赍物为馈,说其安静拔都竟留汊谷泸及安东为质
忽必烈权臣阿合马回回人也,为伪平章,久擅鞑人一国官职财赋之权,苛剋货利杀害良善,多夺人之美妻艳女,鞑之内外上下以为苦,独忽必烈信任焉。
有子四十馀人,半有权职
窟宅七十馀所,分置子女妻妾
南内宝物,俱半匿聚其家。
拔都自僭建宫殿回回地面,暗通结阿合马,将谋响应兴兵忽必烈之国
阿合马忽命其子亦掌兵权,伪平章张酋深疑阿合马数子皆据重权,今令子更握兵权,意不良与其王著谋。
勇不顾身归家析弃妻子密用术计,绐以忽必烈之子真金幽州,急呼阿合马至,金瓜搥竟挝死在地军民尽分阿合马之肉而食,贫人莫不典衣歌饮相庆,燕市三日俱空。
阿合马之党,矫忽必烈命,杀张酋、王著等。
忽必烈矫命妄杀忠良,蔓及别酋,死者百人,籍阿合马家,生南珠一千八百馀石、蓄马十馀万匹家口七千馀人并分徙入诸酋家为奴婢诸子斩剐剥皮,尽拘呼市犬令食其肉,仍各籍其家,其妻妾奴婢亦分徙入诸酋家为奴婢,且根穷党类支蔓无辜打勘索钞犹未已
由是回回不许鞑靼内外事,亦不许佩刀,出者不许还家
鞑人咸壮王著此举郎主以下欣然施与北海青衣澳裒三千件,焚而为祭。
忽必烈用火鲁火孙为伪丞相行事暂宽诸路苛苦,鞑民方喜,未逾数时,仍酷虐过前。
虏法朝出夕改反覆不一,鞑人素不自信阅历熟谙诈伪也。
拔都纵汊谷泸及安东归,问忽必烈索地,并累索所借回回之兵。
拔都据守回回之地,皆阿合马族类,谋为阿合马报雠相与拔都大兴兵攻忽必烈
拔都回回效死,正寇鞑西边,鞑深受其患。
忽必烈三子,长曰真金,次曰户合真,又次曰汊谷泸。
僭封户合真安西,据镇长安
尝谋篡父位,事泄为父杀。
忽必烈老而病废已久,屡欲传国真金族人不从,谓「我家无此法。
汝在一日自为一日」。
彼自忒没真来,素不曾传子。
长安辽东、西夏、旧鞑靼地、回回地,皆鞑靼亲族分镇。
真金已渐预鞑国之事,忽必烈死,真金断袭国。
鞑既无传子法族人兴兵互相屠戮,净破鞑国乃已。
鞑靼所居,并无屋宇毡帐为家,得水草处即住。
兽皮为衣,无号令,以合同出入
不识四时节候,以见草青一年,人问岁数,但以几度草青为答。
自忒没真驱酋入南,嘉定癸酉岁据古幽州巢穴,即亡僭称燕京大兴府」也,渐学居屋,亦荒陋
咸淳间,鞑僭取大宋开封府大内式,增大新刱,始略华洁。
虏民可造穹庐,与鞑主通语
鞑法,人凡相见,来不揖,去不辞,卑求尊,跪而语。
鞑礼止于一跪而已
双足跪为重,单足跪次之
忽必烈篡江南后一应渐习僭行大宋制度,犹禽兽而加衣裳,终非其本心
辫发囚首地坐无别逆心恶行灭裂礼法,卒不能改也。
不通国号年号之事,先叛去者教之。
咸淳初,鞑始僭号元;
宝祐丙辰,鞑始僭年号曰「中统」;
次曰「至元」。
袭亡僭效大宋楮币之法,易名曰「钞」,以通贸易
高丽西西、北地诸国,莫不为鞑吞并
自古夷狄凶祸之盛、土地之广,惟鞑最强最逆。
上下好色贪利,如蝇见血,如蚁慕膻,灭天理,穷人欲,罔所不至。
鞑靼人亦自怨其虐,恶极天怒,亡在旦夕
鞑盛凡六世七十年,僭天子京师百官之称。
胡无百年之运,应断在是矣!
其曰忒没真,下暨忽必烈伯颜阿术之称,皆其小字,众皆得而称。
鞑主素以岁二月陉山避暑八月幽州
陉山又名炭山,在幽州西北八百里地坐水乡,旧避暑之地,僭升「开平府」,北渐鞑靼草地旧界。
月井有冰,水带黄油铁腥臭气四时雨雪,人咸作土居宿
北去竟无屋宇毡帐铺架作房,如鸡笼状,门高五尺出入低头
笠帽帐房,或脚犯户限,俱犯「扎撒」。
郎主鼻衄红涴穹庐毡席第一罪,即拖犯者绕地三匝,众拳打死
鞑法兵机甚密行军甚速,例抽丁充兵曰「签军」,军器粮食自备,仍劫虏为活计,统以百户千户万户
出兵休兵,岁岁验中秋夜月明为利,即兴兵
中秋风雨晦冥,为不利,即不兴兵
鞑兵之强,得马利居多,所以江南出军不若也。
回回炮法,本出回回国,甚猛于常炮。
至大之木,就地立阱,炮石大数尺,坠地陷入三四尺,欲击远则退后增重发之,欲近反近前
以此炮攻于阗国,彼国以棕榈结网悬覆城上,攻不入,竟止。
箭则柳条为之。
两阵议和,则虚挽弓相射,换箭而去。
鞑人甚耐寒暑、雨雪、饥渴,深雪中张幕露宿,今皆不惧热,且惯于乘舟高山穷谷马皆可到。
裹粮以肉为麨,乾贮为备,饥则水和而食,甚涨,饱可一二日
马乳为酒,味腥酸,饮亦醉。
群虏会饮,杀牛马曰「大茶饭」,但饮酒曰「把盏」,杂坐喧溷,上下同食,举杯互饮,不耻残秽
饮酒囚首,毡藉地坐,以小刀肉食
授人,人即开口接食,为相爱
卑者跪受赐。
行坐尚右为尊。
久不相见彼此两手相抱肩背交颈摇首齧肉,跪膝摩肷,为极慇勤
鞑主剃三搭辫发,顶笠穿靴,衣以出袖海青衣至礼
其衣于前臂肩间开缝,却于缝间出两手衣裳袖,然后出海两袖,反双悬纽背缝间,俨如四臂。
谀虏者妄谓郎主为「天蓬后身」。
衣曰「海青」者,海东青,本鸟名,取其鸟飞迅速之义;
曰「海青使臣」之义亦然
虏主、虏吏、虏民僧道男女上下尊卑礼节服色一体无别
云「三搭」者,环剃去顶上一弯头发,留当前发,剪短散垂,却析两旁发,垂绾两髻,悬加左右衣袄上,曰「不狼儿」,言左右垂髻,碍于回视不能狼顾
或合辫为一,直拖垂衣背。
男子俱戴耳坠,俗不好文身
鞑贼旧去孔子冕冠衮服,谓不当服天子服
伪爵率有定价,负圊野獠,输财即得伪爵。
受伪爵人,腰插金牌长尺馀、阔三寸番书伪爵姓名,凿识牌上。
双虎金牌爵为重,小爵则授银牌
诸酋称虏主曰「郎主」,在郎主傍素不识「臣」,唯称曰「䚟奴婢」。
「䚟」者,至微至贱之谓。
又「歹」者,指其异心,亦恶逆之称(䚟,音打。歹,都海切。)
自己物则曰「梯己物」。
受虏爵人,甲可挞乙,乙可挞丙,以次相治至为丞相亦然
挞毕,仍坐同治事,例不为辱。
受虏爵之妇,戴固姑冠,圆高二尺馀,竹篾为骨,销金红罗饰于外。
若在北行妇人回回帽,加皂罗为面帘,仍以帕子幂口障沙尘
鞑虏有妻名,有妾名,累十累百,皆曰「小妻」。
被鬵男女曰「驱口」,即江南奴婢,皆绝买,死乃已。
父死,子皆得全袭父妻为己妻,唯正妻生子不可
或虏主命袭,又不碍,今南入渐有全袭者。
父犯子妻,反死罪
鞑靼风俗,人死,不问父母子孙,必揭其尸,家中长幼各鞭七下,咒其尸曰:「汝今往矣,不可复入吾家」!
庶断为祟之迹。
茶毗,刀断手肢体为三四段,刀破搅腹肠,使无滞恋之魂。
若葬,亦以刀破腹翻涤肠胃水银和盐纳腹中,刀断手肢体,叠小,马革裹尸,乃入棺。
虏主及虏主妇死,剖大木其中空,仅容马革裹尸纳于中,复合其木,僭用金束之于外,皆归于鞑靼旧地,深葬平土,人皆莫知其处。
往葬日,遇行路人尽杀徇葬
供佛宰杀牛马刺血涂佛唇,为佛欢喜
斋僧则僧妇僧子俱来,皆僧形僧服,人家招僧诵经,必盛设酒肉,恣餍饫归,为有功德
幽州镇国寺,附穹庐侧,有佛母殿,黄金铸佛,裸形中立,目瞩邪僻
侧塑妖女裸形斜目,指视金佛之形;
旁别塑佛与妖女裸合,种种淫状,环列梁壁间。
两廊塑妖僧,或啖活小儿,或啖活大蛇种种邪怪
后又塑一僧青面裸形右手擎一裸血小儿,赤双足,踏一裸形妇人,颈擐小儿枯髅数枚,名曰「摩睺罗佛」。
传此教妖僧,时杀人祭而食,手持人指骨数珠
此妖僧乃西蕃人,传西蕃外道邪法,鞑主僭加之曰「帝师」。
岁岁四月佛诞日二月那吒太子诞日佛母殿四角四大银瓮,贮杀童男童女血。
殿角塑立裸佛,仗剑俯视瓮中血。
妖僧裸形作法祷佛,取血涂佛唇为祭,与虏主以次银瓮血饮。
先办壮白将诞孕妇裸形中坐
妖僧作法咒水自见水底五色毫光,仍咒眩孕妇魂魄,问其「见奇特事否」,一闻曰「见」,众执缚孕妇两手,妖僧执两金篦刺入两乳傍,虏主以次银管插入孕妇乳傍,刺孔吸饮生血。
孕妇大号叫,为佛欢喜
叫渐小,血乾命断,身更雪白剖腹分脔肉食
留头刳为钵盂,漆而金镶,持为饮食器。
至取孕妇心中一点血,涂佛唇为祭。
腹中婴儿亦分脔食,以次分取母子骸骨至尽,各和乳香,纳大香炉中,煆尽成灰,争取灰,藏箧笥归。
妖僧持所咒妖水,令鞑主诸酋拭目,尽见孕妇母子乘䌽云而去。
四月八夜,留妖僧宿于穹庐,虏主妇焚香跪礼妖僧,始与同寝。
众妖僧与鞑主群雌亦然
抚摩吮咂佛男形,无所不至,谓之「度佛种」。
妖僧惑郎主曰:「若郎主郎主妇,若郎主眷属,若我之身,皆同出于佛之所生」。
鞑主惑为然敬信妖僧过真佛,愿生佛为子,故建佛母殿。
回回事佛,创叫佛楼,甚高峻
时有一人重誓楼上大声叫佛不绝昏眩生妖,忽闻空中应声,手持刃自断男根掷弃于地,竟舍身楼上攧下,粉身碎骨而死,为事感应
所弃男根回回争取药封函置,以相传宝。
北地长春宫道士番僧有雠番僧化鞑主曰:「道经伪作谎语蒙哥时道士佛法不胜,髡为僧,今宜焚其经」。
鞑主果焚南北州郡《道藏经》,唯许留老子道德经》,几灭道士,髡为僧。
胡俗妖怪惨酷如是
他务谬戾,胡可胜数!
不与北人密,不入北地游,不详闻熟见其恶,岂能尽书耶!
唯屡闻于人,谓北人受鞑之害者曰:「我本金人,降鞑受害六十年,近始稍苏。
江南富庶郎主无厌鞑靼回回嗜财嗜色如命,富者破家,贫者死有日矣」!
我闻此语,更怆然泪落。
岂谓穷北极阴之气,蠹蚀南土岁月已深,天地气候,一为变易人心物性,俱流迁反。
南人狡,北人贪,南人无聊赖卖智活家,率教北人狡,颇济其贪酷暴虎生翼,恶何可当
江南人,稍足者充站马户
彼曰「站」者,「驿」也;
「站马」者,「驿传」也。
蓄马迎送贼曹费用甚苦,一站九十里,将鞑主急命者曰「海青使臣」,一昼夜行或八站九站,遇站则易马骑马之人用桫木夹铁拄腰,食不敢饱,饱则呕出心肺使臣走至马死则有赏
又有站船
又富者出人出马充军
诸州置机房抑买江南丝,白役机匠鞭挞别色技艺人,亦学攀花织造段匹期限甚严。
又诸州僭置平准库,抑买金银归北,私卖金银重罪破家
包银则论民屋间架,岁纳银良重,如纳醋息差夫索绵造船等事排门受苦,及擒勒温暖之家,充重难陪费之役,直破家子女,苦犹不止
凡与鞑主有货利相绾者,本人或逃或死,直殃及子孙宗族亲戚,偿足乃止;
不然年深其事亦发,摊及无辜陪纳。
一切以不不忍行之,苛酷严密难以言譬。
抑逼虏吏增羡州县诛求货利,增者迁赏,亏者陪偿
虏酋、虏吏等盗取钞五十贯、米十石者,并坐死罪
虏酋率不识字决讼悉出吏手,上下媒糵人过,善以言语支蔓曲折穷诘,诬加人罪,置于刑名
如杀百十人之罪,傥能重以财蒙上下,则密纵犯者逃去;
或复输财见鞑主,鬻伪爵,治虏事,前罪竟置不问
断罪则不用徙流黥绞之刑,唯杖臀,自十七分等加至百单七而止,杖随数加阔重。
斩剐又酷,或生剥罪人身皮,曰「浑脱」,又有三段刬杀。
彼曰「札撒」,此曰「条法」;
彼曰「大札撒」者,大条法也。
鞑法: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各有所统辖
僧为僧官统僧,道士为道官统道士,其行杖治罪,与鞑酋听讼同。
僧衣黄衣僧、道皆可顶笠、穿靴骑马甚至透籍单独析居
怯怜口户为名隶籍州县乡村深山穷谷,各分地打勘勾当悉莫逃其害。
新自汴河开河直达幽州,诸路役民开掘深衔怨苦
根刷弊倖曰「打勘」,实假名苦虏酋、行骗财之术也。
州州上下司务,岁一二次打勘
任此责虏酋,支蔓根穷贿赂归鞑,州县酋长甚苦。
此为鞑之勾当者,人以鸬鹚为譬鸬鹚得鱼满颔,即为人抖取;
鸬鹚更取鱼,人又抖取;
无穷,利甚鲜。
譬酋吏苛取民财,复为鞑酋胁取归鞑之苦,良善
缕数其事,详言其故,实不胜苦。
此皆大宋不忍行之事,一旦尽见之!
苏湖秀,不战与贼,虏掠之后,民虽虚空,幸丁丑壬午,岁岁薄稔,未大狼狈
诸处窘于鞑酋苛取,物价腾涌人民极窘。
四方假「大义」之名,行劫妇而卖、杀人而食之,盗纵横甚炽,已难耕种,或加水旱,人之种亦逮绝矣!
北地真定府最为繁华富庶,有南人北游,归而言曰:曾不吴城十之一二。
他州城郭,更荒凉不足取
宜乎北人来南,遇有所见率私欢喜嗟讶,意极睥睨江南子女玉帛,谓:「安得变乱,恣打虏之志耶」?
直北人家屋宇不相连属小家土为床,土为几案富家亦陋甚,空洞无织截粉饰
寒天地窖藏火,坐卧其上。
地寒草木,争收马粪曝乾充爨。
北地少雷少雨,多云多寒。
以至风俗景象一废靖康,再废于金亡,中原太平规模,尽为寒烟衰草荒凉所以鞑人绝望江南如在天上宜乎谋居江南之人,贸贸然来。
江南物货,皆彼所无,诸物皆贵于南地数倍,牛马羊鹿多亦不贱。
出猎射生,纯肉食,少食饭,人好饮牛马乳酪,极肥腯,生啖,衣腥食秽,臭不可近。
回回虽浴,亦臭秽。
彼无好米,见此白米,重之曰「细米」。
土产小米粟、麦
江南种种物货,鞑输商运,入北不断
遇岁歉,河北人造酒,饮者断臂,饮之者斩。
技艺百工,咸不及此地精妙,已半为之勒徙北居。
北人叹讶江南技艺之人,呼曰「巧儿」。
入北愈深,妇人愈少愈贵,易银二三百两;
亦欲少壮男子,价杀于妇人
尤喜童男童女
处处人市,数层等级,其坐贸易甚盛,皆江南赤子、至易十数主。
今贫乏人,甘绝售与其子女
酷嗜利者,诱骗民家子女颇众,甚至麻药街市少壮男子,匿取去,仍日以药懵其不叫,烙足跟俾其艰遁走
德祐乙亥抵今八年,所虏所买江南赤子转徙深入鞑靼回回极北,实莫数计
生灵厄运一至于是
愿充虏吏,皆习蒙古书,南人率学其字,括以四十八字母,凡平上去入同一之字,并通以一字摄,一字十数用,极碍义理
回回书、畏吾儿书,又莫可晓。
鞑近袭金人历法,差于我朝颁历一日
南人衣服饮食性情举止气象言语节奏,与之俱化,唯恐一毫相似
愚者纷然赍金银宝物见鞑主,鬻伪爵,独不思臣夏贵大恩于鞑,彼与其伪爵,尚不与其权,竟闷闷而死。
叛臣如朱祀孙孟之缙皆然
信用叛臣青阳梦炎语,近为阿合马斥去
叛臣留梦炎得志于鞑,譬如醉夫坠岩谷,睡虎穴中,颠迷忘其为虎,反叫舞狎弄虎须颔,速其醒觉自送死之道也!
媚贼者类是。
鞑酋如伯颜江南阿术维扬可谓大功于鞑,阿合马谮其私捲江南银宝玉极多,忽必烈穷其根源皆受囚系不及赏。
伯颜阿术辈宁不抱怨入骨
鞑人无义不论道理,纯是力、财、色、食四事,彼极恃「气力」二字,为集事之本,言力也、势也、财也。
其所用法,循金人旧例
金人女真也,金主本无姓,忽慕南人有姓,问「何姓为大」?
南人绐对曰「王姓最大」,乃译曰「元」。
今鞑主亦无姓,尝遽然僭诳曰:「俺亦姓赵」。
夫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人伦也,鞑人皆悖其天,诚禽兽不若,宜其有臣弑君、子弑父之事,此夷狄所以夷狄也。
天亦奚忍不早灭鞑兴宋,以救世道耶?
有人心者,云胡不大宋之思耶?
拓拔氏之盛,南有晋为中国主王猛胡人,尚知晋为正统之国,戒苻坚勿攻晋。
孰为忽必烈伯颜阿术辈,曾不刘聪石勒王猛崔浩辈千百之一,其为中国害则大,惨逆过古之夷狄,鼓祸炽毒,犹未底止
昔鞑人用兵,所破城邑,纵虏掠杀戮毕,不复守其土地
南人得一州守一州之法,鞑夺襄阳后,主于守土,势脉相应,根深枝连,蔓引恶燄,难遽扑灭
然古未尝有有阴无阳天地,亦未尝有纯是夷狄之世。
天旋地转,其机固易!
然七八年来,采访人才,心所思,目所击、耳所入,欲倒一二指,实不可得
有才智而无忠义临危必生异志
忠义而无才智,其力难办大事
兼二乃可
降是取其一,求其真忠义真才智之士,亦未之见。
或观其议论,若有可信
密窥其心迹内抱一贪,初无实能。
将才难得
以是朝夕究心,竟不释然于怀。
我尝有诗《题前后臣子檄盟后》曰:「死亦乌可已,丹心大猷
恭承父母教,用剪国家雠。
日破四洲夜,天开六幕
终当见行事不与同流」。
又曰:「生或不就绪死当夙愿
罔俾竟食言劫劫长恨」。
非徒歌诗寓兴之辞,实生生死死决行之事。
腥彻九天,冤入九地中国尽诞鞑雏,欲剿其遗育则不诛戮,果何法洗荡,还其清净
痛痛刺心魂魄怅惘反覆谋度不过此事,如之何而遽已哉!
如之何而遽已哉!
故凡闻见逆邪之事,深怀愤恨,尝铭誓于心曰:「我逆我邪,愿汝灭我;
汝逆汝邪,我誓灭汝!
期救此心,同归于正。
确于不变,一其无极
我终当与之决,同归一是之天」!
旦旦颙望中兴,谓即刻可见不料八年,今尚未复,如抱久饿思食,不能自活
但恐或者望南既久,意必堕于倦懒,陷北渐深,心亦随之契化,卒陷于伪逆之地,此当世人心大病也。
火德开中兴之天,立亿千世人伦之统,正今日之大事,我决为之矣!
德祐八年壬午追思历年闻见大痛之事,略无次序,多所遗忘,深悔旧不识日记
狂走无朋,千不闻一,纵书之亦不备
虽闻隐南游北之士,多作日录,书所闻游历纪述颇详,固未尝见其文。
决知不能为大义一脉死立赤帜苟非其人,立论必不公正,史之反不如不史,盖无谬见谬语、谬事以误后世也。
今人深中鞑毒,匝身浃髓,换骨革心,目而花眩,语而谵错,竟忘前日人心人形清明之天,愈久愈昏,鬼霸灵台,宁复人形而语天理,其史耶?
闻叛臣在彼,教忽必烈僭俾南儒修纂大宋全史,且令州采访近年事迹,又僭作鞑史,逆心私意颠倒是非,痛屈痛屈,冤何由伸!
此我《大义略叙》实又不容不作
《略叙》之作,主乎大义大体有所不知,不求备载
我纪庶事,虽不该博于众人,惟主正理,实可标准后世
将身讨贼之举,先笔定诛逆之法。
天理明白,一死不惜
惟意此《略叙》必有差忒,尚有望于后之正直君子
作史最是至难之事,且处于堂内之人,门外之事闻或不真,两造在庭,尚不得其情,悬隔议度,岂无失误
一事之中,人人所闻所见,或前或后或得或失,各有异同,况一人又各主一见,故闻于甲者如此,闻于乙者又如此一犬吠形百犬吠声自是讹讹相传矣。
尝泛取目前俱见之事,命众友各作传记,及观其叙情理,操予夺,较当时之事,各争差远。
作文之士,笔易流滑,据意揣度,随语所向,差之毫釐,谬以千里,更私意去取岂不重累于作史之实?
过褒不称事情,过贬岂无冥怨?
为非,非为是人祸天刑,恐不可逃。
世之秉纪述笔者采摭传闻深察事情,毋但取意完备为笔所使,滥于无功,累于无辜
赏罚当其事,庶无愧于为史,则可以垂训天下后世矣!
宋德祐遗臣三山郑思肖述,德祐八年岁在壬午之,德祐九年癸未春正月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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