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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月令 其七 东汉 · 崔寔
 出处:全后汉文 卷四十七
六月可菑麦田(《齐民要术》一)
六日可收(《齐民要术》三,《御览》八百二十三。案「故」,《齐民要术》作「种」,误)可作(注)
其杀米多少,与春酒曲同,但不中春酒,喜动。
春酒曲作颐酒,弥佳也(《齐民要术》七)
初伏,荐麦瓜祖祢(《文选·潘岳〈在怀县作诗}》注,《初学记》四,《御览》三十一,又八百三十八,《事类·夏赋》注),命女工织缣(注)
绢及纱縠之属。
可烧灰,染青杂色(《齐民要术》三)
可种小蒜(《齐民要术》三),别大葱(《齐民要术》三),种冬蓝(注)
冬蓝,木也,人日用药(《齐民要术》五)
可蓄(《齐民要术》二)
中伏后,可种冬葵(《齐民要术》三,《御览》八百二十三),可收芥子(《齐民要术》三),可种芜菁(注)
至十月,可收也(《齐民要术》三)
大暑后六日,可藏瓜(《齐民要术》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