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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 东晋 · 虞喜
 出处:全晋文 卷八十二
若如郑意,既祔明月练而祭,又明月祥,此则葬至祥,合为三月适足一时何得不同时而除?
练祥皆周之正数,再祭当为练祥不得阙而用示覃。
又案:袁准云「有练无祥」,失之矣。郑玄练祥是也。余谓丧服既终,葬已逾月,然犹再祭者,存其大制耳。此二祭,盖同日异时,时谓日也,非三月之时,礼亦有一日再祭。《檀弓》云:「是日也,以吉祭丧祭。」(《通典》一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