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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士隐姓名遗秦将章邯 秦 · 阙名
 出处:全秦文
李斯秦王死,废十七兄而立今王也(《史记·李斯传》《集解》引杜预善文。)
奏记外黄梁配 东汉 · 申屠蟠
 出处:全后汉文 卷六十一
伏闻大女缑玉为父报仇,狱鞫已决,不胜感悼之情,敢陈所闻。
太原周党,感「春秋」之义,辞师复仇,当时论者犹高其节。
况玉女弱,耳无所闻,心无所激,内无同生之谋,外无交游之助,直推父子之情,奋发怒之心,手刃莫大之仇,僵尸流血。
当时闻之,人无勇怯,莫不张胆增气,轻身重义,攘袂高谈,称羡其美,今闻玉幽执阱槛,罪名已定,皆心低意沮,怅恨长叹。
蟠虽愚昧,以为玉之节义,历代未有,定足以感无耻之孤,激忍辱之子。
假玉不值明时,尚望族闾表墓,显异后嗣。
况事在清听,不加八仪哀矜之贷,诚为朝廷痛之(《御览》四百四十一引杜预《女记》,又见袁宏《后汉纪》二十五)
为誓书与兄弟 东汉 · 徐淑
 出处:全后汉文 卷九十六
盖闻君子导人以德,矫俗以礼,是以列士有不移之志,贞女无回二之行。
淑虽妇人,窃慕杀身成义,死而后已。
夙遘祸罚,丧其所天,男弱未冠,女幼未笄,是以僶俛求生,将欲长育二子,上奉祖宗之嗣,下继祖祢之礼,然后觐于黄泉,永无惭色。
仁兄德弟,既不能厉高节于弱志,发明于暗昧,许我他人,逼我干上,乃命官人,讼之简书。
夫智者不可惑以事,仁者不可胁以德,晏婴不以白丸临颈改正直之辞,梁寡不以毁形之痛忘执节之义。
高山景行,岂不思齐?
计兄弟不能匡我以道,博我以文,虽曰既学,吾谓之未也(《御览》四百四十一引杜预《女记》,「淑丧夫守寡,兄弟将嫁之,誓而不许,为书曰:「云云。案《史通》云「徐氏毁形不嫁,哀恸伤生。」《通典》六十九,「晋咸和五年散骑侍郎贺峤妻于氏上表云:「汉代秦嘉早亡,其妻徐淑乞子而养之。亡后,子还所生。朝廷通儒移其乡邑,录叔所养子,还继秦氏之祀。」)
体论 曹魏 · 杜恕
 出处:全三国文 卷四十二
谨案,《隋志·儒家》:杜氏《体论》四卷,幽州刺史杜恕撰旧、新《唐志》同。
字务伯晋征南大将军杜预之父也。
御史中丞,出刺幽州,以斩鲜卑小子一人为程喜所劾,免为庶人,徙章武
阮武曰:「今向闲暇,可潜思成一家言」。
遂著《体论》八篇,又著《兴性论》一篇。
嘉平四年卒于徙所,《魏志》有传。
八篇者,一曰《君》,二《臣》,三《言》,四《行》,五《政》,六《法》,七《听察》,八《用兵》;
四卷者,卷凡二篇,其书盖亡于唐末,《群书治要》载有六千余言,不著篇名,审观知是《君》、《臣》、《行》、《政》、《法》、《听察》六篇,其余《言》篇、《用兵》篇略见《御览·六帖》,而《意林》以《自叙》终焉。
今录出校定为一卷。
又有《笃论》,别载于后。
嘉庆二十年岁次乙亥二月既望
启事 其四十八 西晋 · 山涛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四
河南尹京辇重职、前代皆用名人。
圣代已来,有李胤杜预王恂隽不疑,复今减此者也。
贤良方正 西晋 · 杜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二
案,苏赞布行于草野,著德于闾阎,放心直意,若得珥笔丹墀,推访格言,必有谔谔匪躬之节(《初学记》二十。案:《初学记》此下有陆云荐张瞻文,张溥误采入《杜预集》中,今削不收。)
陈伐吴至计表 西晋 · 杜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二
自闰月以来,贼但敕严,下无兵士。
以理势推之,贼之穷计,力不两完,必先认上流,勤保夏口以东,以延视息,无缘多兵西上,空其国都。
而陛下过听,便用委弃大计,纵敌患生。
此诚国之远图,使举而有败,勿举可也。
事为之制,务从完牢。
若或有成,则开太平之基,不成,不过费损日月之间,何惜而不一试之!
若当须后年,天时人事不得如常,臣恐其更难也。
陛下宿议,分命臣等随界分进,其所禁持,东西同符,万安之举,未有倾败之虑。
臣心实了,不敢以暧昧之见自取后累,惟陛下察之(《晋书·杜预传》)
又表 西晋 · 杜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二
羊祜与朝臣多不同,不先博画而密与陛下共施此计,故益令多异。
凡事当以利害相较,今此举十有八九利,其一二止于无功耳。
其言破败之形亦不可得,直是计不出己,功不在身,各耻其前言,故守之也。
自顷朝廷事无大小,异意锋起,虽人心不同,亦由恃恩不虑后难,故轻相同异也。
汉宣帝赵充国所上事效之后,诘责诸议者,皆叩头而谢,以塞异端也。
自秋已来,讨贼之形颇露。
若今中止,孙皓怖而生计,或徙都武昌,更完修江南诸城,远其居人,城不可攻,野无所掠,积大船于夏口则明年之计或无所及(《晋书·杜预传》)
奏上律令注解 西晋 · 杜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二
被敕,以臣造新律事,律吏杜景、李复等造律,皆未清本末之意者也。
法者,盖是绳墨之断例,非穷理尽性之书也。
文约例直,听省而禁简,例直易见,禁简难犯。
易见则人知所避,难是几于刑厝,刑之本在于简直,故必审名分;
审名分者必忍小理。
古之刑书,铭之钟鼎,铸之金石,斯所以远塞异端,绝异理也。
法出一门,然后人知恒禁。
吏无淫巧,政明于上,民安于下。
今所注皆网罗法意,格之以名分,使用之者执名例以审趣舍,伸绳墨之直,去析薪之理也(《书钞》四十五、《艺文类聚》五十四引杜预奏事,又见《晋书·杜预传》)
奏上黜陟课略 西晋 · 杜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二
臣闻上古之政,因循自然,虚己委诚,而信顺之道应,神感心通,而天下之理得。
其后淳朴渐散,彰美显恶,设官分职,以颁爵禄,弘宣六典,以详考察。
然犹倚明哲之辅,建忠贞之司,使名不得越功而独美,功不得后名而独隐,皆畴咨博询,敷纳以言。
及至末世,不能纪远而求于密微,疑诸心而信耳目,疑耳目而信简书。
简书愈繁,官方愈伪,法令滋章,巧饰弥多。
昔汉之刺史,亦岁终奏事,不制笇课,而清浊粗举。
魏氏考课,即京房之遗意,其文可谓至密。
然由于累细以违其体,故历代不能通也。
岂若申唐尧之旧典,去密就简,则简而易从也。
夫宣尽物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去人而任法,则以伤理。
科举优劣,莫若委任达官,各考所统。
在官一年以后,每岁言优者一人为上第,劣者一人为下第,因计偕以名闻。
如此六载,主者总集采安,其六岁处优举者超用之,六岁处劣举者奏免之,其优多劣少者叙用之,劣多优少者左迁之。
今考课之品,所对不钧,诚有难易。
若以难取优,以易而否,主者固当准量轻重,微如降杀,不足复曲以法尽也。
己丑诏书》以考课难成,听通荐例。
荐例之理,即亦取于风声。
六年顿荐,黜陟无渐,又非古者三考之意也。
今每岁一考,则积优以成陟,累劣以取黜。
以士君子之心相处,未有官故六年六黜清能,六进否劣者也。
监司将亦随而弹之。
若令上下公相容过,此为清议大颓,亦无取于黜陟也(《晋书·杜预传》,《通典》十五)
奏事 西晋 · 杜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二
臣前在南,闻魏兴西有野牛野羊,牛之大者二千斤,羊之大者千数百斤,试令求之,各得一枚,并头角蹄,案其形,不与中土牛羊相似,然是野兽中所希有(《艺文类聚》九十四、《御览》八百九十九、又九百二并引杜预奏事)
药杵臼、澡槃、熨斗、釜瓮铫槃、钨錥,皆亦民间之急用物也(《御览》七百五十七)
奏议皇太子除服 其一 西晋 · 杜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二
侍中尚书令司空鲁公贾充侍中尚书仆射奉车都尉大梁侯卢钦尚书新沓伯山涛尚书奉车都尉平春侯胡威尚书阳子魏舒、司尚书阳子石鉴尚书丰乐亭侯杜预稽首言:礼官参议博士张靖等议,以为「孝文权制三十六日之服,以日易月,道有污隆,礼不得全,皇太子亦宜割情除服」。
博士陈逵等议,以为「三年之丧,人子所以自尽,故圣人制礼,自上达下。
是以今制,将吏诸遭父母丧,皆假宁二十五月。
敦崇孝道,所以风化天下。
皇太子至孝著于内,而衰服于外,非礼所为称情者也。
宜其不除」。
臣钦、臣、臣谨案等议,各见所学之一端,未晓帝者居丧古今之通礼也。
自上及下,尊卑贵贱,物有其宜。
故礼有以多为贵者,有以少为贵者,有以高为贵者,有以下为贵者,唯其称也。
不然,则本末不经,行之不远。
天子之与群臣,虽不之情若一,而所居之宜实异,故礼不得同。
《易》曰:「上古之世丧期无数」。
《虞书》称「三载四海遏密八音」,其后无文。
周公曰,乃称「殷之高宗三年不言」。
其传曰:「谅,信也;
闇,默也」。
下逮五百余岁,而子张疑之,以问仲尼
仲尼答云:「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群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
周景王有后、世子之丧,既葬除丧而
晋叔向讥之曰:「三年之丧,虽遂服,礼也。
王虽弗遂,宴乐已早,亦非礼也」。
此皆天子丧事见于古文者也。
高宗不云服丧三年,而云谅闇三年,此释服心丧之文也。
景王不讥其除丧,而讥其宴乐已早,明既葬应除,而违谅闇之节也。
尧崩,舜谅闇三年,故称遏密八音
由此言之,天子居丧,齐斩之制,菲杖绖带,当遂其服。
既葬而除,谅闇以终之,三年无改父之道,故百官总己听于冢宰
丧服已除,故称不言之美,明不复寝苫枕土,以荒大政也。
《礼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
又云:「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
又云:「无衰丧车皆无等。
此通谓天子居丧,衣服之节同于凡人,心丧之礼终于三年,亦无服丧三年之文。
然继体之君,犯多荒宁。
自从废谅闇之制,至令高宗擅名于往代,子张致疑于当时,此乃贤圣所以为讥,非讥天子不以服终丧也。
秦燔书籍,率意而行,亢上抑下。
汉祖草创,因而不革。
乃至率天下皆终重服,夕哀临,经罹寒暑,禁塞嫁聚饮酒食肉,制不称情。
是以孝文遣诏,敛毕便葬,葬毕制红示覃之除。
虽不合高宗谅闇之遣,近于古典,故传之后嗣。
于时预修陵庙,故敛葬得在浃辰之内,因以定制。
近至明帝,存无陵寝,五旬乃葬,安在三十六日。
此当时经学疏略,不师前圣之病也。
魏氏革命,以既葬为节,合于古典,然不垂心谅闇,同讥前代。
泰始开元,陛下追尊谅闇之礼,慎终居笃,允臻古制,超绝于殷宗,天下歌德,诚非靖等所能原本也。
天子诸侯之礼,当以具矣。
诸侯恶其害己而削其籍,今其存者唯《士丧》一篇,戴圣之记杂错其间,亦难以取正。
天子之位至尊,万机之政至大,群臣之众至广,不同之于凡人。
故大行既葬,祔祭于庙,则因疏而除之。
己不除则群臣莫敢除,故屈己以除之。
谅闇以终制,天下之人皆曰我王之仁也。
屈己以从宜,皆曰我王之孝也。
既除而心丧,我王犹若此之笃也。
凡等臣子,亦焉得不自勉以崇礼
此乃圣制移风易俗之本,高宗所以致雍熙,岂惟衰裳而已哉!
若如难者,更以权制自居,疑于屈伸厌降,欲以职事为断,则父在为母期,父卒三年,此以至亲屈于至尊之义也。
出母之丧,以至亲为属,而长子不得有制,体尊之义,升降皆从,不敢独也。
《礼》:诸子之职,掌国子之倅。
国有事则帅国子而致之太子,惟所用之。
《传》曰:「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
不无事矣。
《丧服》,母为长子,妻为夫,妾为主,皆三年。
内宫之主,可谓无事?
揆度汉制,孝文之丧,红示覃既毕,孝景即吉于末央,薄后、窦后必不得齐斩于别宫,此可知也。
皇太子配贰之至尊,与国为体,固宜远遵古礼,近同时制,屈除以宽诸下,协一代之成典。
君子之于礼,有直而行,曲而报;
有经而等,有顺而去之,存诸内而已。
礼云非玉帛之谓,丧云唯衰麻之谓乎?
此既臣等所谓经制大义,且即实近言,亦有不安。
皇太子至孝蒸蒸,发于自然,号咷之慕,匍匐殡宫,大行既奠,往而不反,必想像平故,徬徨寝殿。
若不变从谅闇,则东宫臣仆,义不释服。
此为永福官属,当独衰麻从事,出入殿省,亦难以继。
今将吏虽蒙同二十五月之事宁,至于大臣,亦夺其制。
翟方进自以身为汉相,居丧三十六日,不敢逾国典,而况于皇太子
臣等以为皇太子宜如前奏,除服谅闇终制(《晋书·礼志中》,又略见《通典》八十,又八十二)
皇太子除服议 西晋 · 杜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二
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之丧始服齐斩,既葬除丧服,谅闇以居,心丧终制,不与士庶同礼。
汉氏承秦,天下为太子终服三年。
汉文帝见其下不可久行,而不知古制,更以意制祥示覃,除丧即吉。
魏氏直以讫葬为节,嗣君皆不复谅闇终制。
学者非之久矣,然竟不推究经传考其行事,专为王者三年之丧,当以衰麻终二十五月。
嗣君苟若此,则天子群臣皆不得除丧。
虽志在居笃,更逼而不行。
至今世主皆从汉文轻典,由处制者非制也。
皇太子与尊同体,宜复古典,卒哭除衰麻,以谅闇终制。
于义既不应不除,又无取于汉文,乃所以笃丧礼也(《晋书·礼志中》,《通典》八十,又八十二。泰始十年武元皇后崩,及将迁于峻阳陵,依旧制,既葬,帝及群臣除丧即吉。先是尚书祠部奏,从博士张靖议,皇太子亦从制俱释服。博士陈逵议,以为今制所依,盖汉帝权制,兴于有事,非礼之正,皇太子无有国事,自宜终服,有诏更详议,尚书杜预以为云云。)
卢钦魏舒 西晋 · 杜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二
传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此谓天子绝期,唯有三年丧也。
非谓居丧衰服三年,与士庶同也。
故后、世子之丧,而叔向称有三年之丧二也。
周公不言高宗服丧三年,而去谅闇三年,此释服心丧之文也。
叔向高景王除丧,而讥其燕乐已早,明既葬应除,而违谅闇之节也。
春秋》,晋侯享诸侯,子产相郑伯,时简公未葬,请免丧以听命,群子谓之得礼。
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传》曰「吊生不及哀」。
此皆既葬除服谅闇之证,先儒旧说,往往亦见,学者未之思耳。
《丧服》,诸侯为天子亦斩衰,岂可谓终服三年邪!
上考七代,未知王者群臣上下衰麻三年者诸;
下推将军,恐百世之王其理一也。
非必不能,乃事势不得,故知圣人不虚设不行之制。
仲尼曰:「礼所损益虽百世可知。
此之谓也(《晋书·礼志中》。于是尚书仆射卢钦尚书魏舒问预证据所依,云云。于是遂命预造议奏。)
遗令 西晋 · 杜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三
古不合葬,明于终始之理,同于无有也。
中古圣人改而合之,盖以别合无在,更缘生以示教也。
自此以来,大人群子或合或否,未能知生,安能知死,故各以己意所欲也。
吾往为台郎,尝以公事使过密县之邢山山上有冢,问耕父,云是郑大夫祭仲,或云子产之冢也。
遂率从者祭而观焉。
其造冢居山之顶,四望周达,连山体南北之正而邪东北,向新郑城,意不忘本也,其隧道唯塞其后而空其前,不填之,示藏无珍宝,不取于重深也。
山多美石不用,必集洧水自然之石,以为冢藏,贵不劳工巧,而此石不入世用也。
君子尚其有情,小人无利可动,历千载无毁,俭之致也。
吾人入朝,因郭氏丧亡,缘陪陵旧义,自表营洛阳城首阳之南为将来兆域。
而所得地中有小山,上无旧冢。
其高未足以邢山然东奉二陵,西瞻宫阙,南观伊洛,北望,旷然远览,情之所安也。
故遂表树开道,为一定之制。
至时皆用洛水圆石,开隧道南向,仪制取法于郑大夫,欲以俭自完耳。
棺器小敛之事,皆当称此(《晋书·杜预传》,又《北堂书钞》一百六十、《御览》五百五十四并引王隐《晋书》)
杜预集序 西晋 · 杜预
 出处:全晋文卷四十三
镇南将军,观兵于江,男女降者百万余口,军中为之谣曰:以计待战一当万(《书钞》一百十九)
赏定新律诸臣诏正月丙戌 其一 晋 · 晋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三
汉氏以来,法令严峻。
故自元成之世,及建安嘉平之间,咸欲辩章旧典,删革刑书
述作体大,历年无成。
先帝悯元元之命陷于密网,亲发德音,厘正名实。
车骑将军贾充,奖明圣意,咨询善道。
太傅郑冲,又与司空荀顗中书监荀勖中军将军羊祜中护军王业廷尉杜友、守河南尹杜预散骑侍郎裴楷颍川太守周雄、齐相郭颀、骑都尉成公绥荀煇尚书郎轨等,典正其事。
朕每鉴其用心,常慨然嘉之。
法律既成,始班天下,刑宽禁简,足以克当先旨。
萧何以定律受封,叔孙通以制仪为奉常,赐金五百斤,弟子皆为郎。
夫立功立事,古之所重。
太傅、车骑以下,皆加禄赏,其详依故典(《晋书·贾充传》)
陈寿侍御史 晋 · 晋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五
昨适用人寿。
良具员耳,可以为侍御史(《华阳国志》十一。镇南将军杜预表为散骑侍郎,诏云云。)
杜预节度(五年) 晋 · 晋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五
制诏:夫悦以犯难,人忘其死,此用兵之本。
若乃临戎致果,则必莅之以牲,断之以戚。
故商令主告誓,其众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
魏绛穰,列国陪臣,苟有犯其政令者,虽亲如杨千、庄贾,皆戮之不疑。
用能尊主立勋,垂声载籍。
今广命群帅,凌江致讨,将以静齐南裔,绥宁四海。
鹰扬哮阚之士,成功之一会也。
可不勖哉!
悬旌万里,当令首尾协同,此既然矣。
元帅所统,或本不相督,威令教禁,素不服习。
若各任所见,不相顺从,必颠越不振,以疚大事。
兵凶战危,呼吸成变,可不慎邪?
斯乃三军之命,国之安危,苟有乖遗,以致负败,虽首领之罚必加,铁钺之诛必用,固无及矣。
是故投之死地而后生,盖知亡必存也;
以杀教人,而万夫齐勇,盖自古之政也。
方岳元帅,推毂所委,若需懦纵法,忘在公之义。
上愆国命,下坠徒众,虽悔身何及。
凡所督,敢距违节度,便以军令从事
《书》称「宣力汝为」,又曰「尚桓桓,如武如貙,如熊如罴」,军司将军,其各勉之,申勒群帅以下,使知此命(《文馆词林》六百六十二)
王浚唐彬等诏太康元年二月乙亥 晋 · 晋武帝
 出处:全晋文卷六
东下,埽除巴丘,与胡奋王戎共平夏口武昌
顺流长骛,直造秣陵,与审量其宜。
杜预当镇静零、桂,怀辑衡阳
大兵既过,荆州南境固当传檄而定,当分万人给,七千给
夏口既平,宜七千人给
武昌既了,当以六千人给
太尉充移屯项,总督诸方(《晋书·武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