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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新法疏熙宁三年三月四日1070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三、《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之三(第五册第四八六二页)、《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累上言,乞罢预俵青苗钱利息及汰去提举官事,朝夕以觊,未蒙施行。
臣窃谓明者见于未形,智者防于未乱。
况今日事理显白易知,若不因机亟决,持之愈坚,必贻后悔。
悔而后改,则为害已多。
盖安危之本在乎人情,治乱之机系乎事始,众心睽乖则有言不信,万邦协和则所为必成,固不可以威力取强,言语必胜。
而近日所闻,尤为未便。
伏见制置条例司疏駮大臣之奏,举劾不奉行之官,徒使中外物情,愈致惊骇,是乃举一偏而尽沮公议,因小事而先失众心。
权其轻重,未见其可。
臣窃谓陛下固已烛见事体,究知是非,在圣心非吝改张,由柄臣尚持固必,是致舆情大郁,众论益欢,若欲遂行,必难终济。
伏望陛下奋神明之威断,审成败之先机。
与其遂一失而废百为,孰若沛大恩而新众志?
外汰使人之扰,亟推去息之仁。
况粜籴之法兼行,则储蓄之资自广,在朝廷未失于举措,使议论何名而沸腾?
伏乞检会臣所上言,早赐施行,则天下幸甚!
谏新法再上疏熙宁三年四月十七日1070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天下之理,本诸简易,而行之以顺道,则事无不成。
故曰:「智者若禹之行水,行其所无事也」。
舍而至于险阻,则不足以言智矣。
盖自古兴治,虽有专任独决,能就事功者,未闻辅弼大臣人各有心,睽戾不一致,国政异出,名分不正,中外人情交谓不可,而能有为者也。
况于措置失宜,沮废公议,一二小臣实与大计,用贱陵贵,以邪妨正者乎?
凡此皆天下之理不宜有成,而智者之所不行也。
设令由此侥倖,事小有成,而兴利之臣日进,尚德之风浸衰,尤非朝廷之福。
矧复天时未顺,地震连年,四方人心日益摇动,此皆陛下所当仰测天意,俯察人事者也。
奉职不肖,议论无补,望允前奏,早赐降责。
京西提刑奏状熙宁三年四月1070年4月19日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四、《宋元通鉴》卷三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蒙圣恩,差权发遣京西路提点刑狱
已沥恳诚,不敢祗受,愿从窜谪,日冀允俞。
不避烦渎,辄再陈请。
臣出自冗散,过蒙陛下拔擢,寘在言责。
伏自供职已来,每有论列,惟知以忧国爱君为心,不敢以扬己矜众为事。
陛下亮其愚直,每加优容,故常指陈安危,辨析邪正。
知人主不当自圣,则未尝为谄谀之言;
知人臣义无私交,则不忍为阿党之计。
明则陛下,幽则鬼神,臣之微诚,实仰临照。
然臣学术寡陋,智识阔疏,徒有捧土之心,曾微回天之力。
近以力陈时政之失,并论大臣之非,不能裨补圣明,是臣隳废职业。
既已抗章自劾,屏居俟命,岂意刑书未正,而恩典过颁。
使臣粗知廉隅,必不敢蒙耻顾就。
如其见利忘义,腼面受之,陛下有臣如此,亦将安用?
况台谏之任,朝廷纲纪所凭,使不以言之是非,皆得进职而去,臣恐纲纪自此弛废。
臣虽无状,敢以死请。
伏望陛下开白日之照,厉严霜之刑,投谪荒陬,实所甘分。
臣无任沥血祈天之至!
澶州签判1070年4月23日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皇朝文鉴》卷六七、《程子年谱》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濮阳市
论议无补,职业不修;
国有典刑,罪在诛戮;
曲蒙弘贷,仰荷鸿私;
期于糜捐,莫可报谢中谢。)
臣性质朴鲁,学术空虚,志意粗修,智识无取;
陛下讲图大政,博谋群材,过听侍臣之言,猥加风宪之任。
臣既遭遇明圣,亦思誓竭疲驽,惟知直道以事君,岂忍曲学而阿世!
屡进阔疏之论,愧非击搏之才,徒尝刳沥肺肝,曾无裨补毫发。
既不能绳愆纠缪,固不愿沽直买名。
岂敢冒宠以居?
惟是奉身而退。
自劾之章继上,阖门之请罙坚。
天意未回,宪章尚屈,更奉发中之诏,俾分提宪之权。
不惟沮诤论之风,亦惧废赏刑之实;
力形奏述,恭俟诛夷。
此盖伏遇皇帝陛下极天清明,普日临照,洞正邪之心迹,辨真伪于幽微,察臣忠诚,恕臣狂直,不忍寘诸重辟,投之远荒,解其察视之官,处以便安之地。
生成之赐,义固等于乾坤;
涵容之恩,重益逾于山岳。
臣敢不日新素学,力蹈所知,秉心不回,信道愈笃?
愿徇小夫之志,不为儒者之羞;
或能自进于寻常,庶可仰酬于万一!
南庙试策五道 其一 第一道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
问:《礼》曰:「凡养老,五帝宪,三王有乞言」。
厚人伦之义也。
是以鳏寡孤独皆有养。
后世则不然,教化之不明,衣食之不足,黎民老而不得其养,饥寒转死于沟壑者,往往而是。
今将考古养老之礼而行之,惟帝尧而上,不可闻已,虞、夏、商、周之时,其所养何老?
所处何学?
所衣何服?
所食何礼?
一岁凡几行之?
宜诵所闻,悉著于篇。
对:王者高拱于穆清之上,而化行于裨海之外,何修何饰而致哉?
以纯王之心,行纯王之政尔。
纯王之心,纯王之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此纯王之心也。
使老者得其养,幼者得其所,此纯王之政也。
尚虑其未也,则又尊国老而躬事之,优庶老而时养之。
风行海流,民陶其化,孰有怠于亲而慢于长者哉?
虞、夏、商、周盛王,由是道也。
人伦以正,风俗以厚,鳏寡孤独无不得其养焉。
后世礼废法坏,教化不明,播弃其老,饥寒转死者往往而是。
呜呼!
率是而行,而欲王道之成,犹却行而求及前,抑有甚焉尔。
今朝廷清明,政教修举,方欲稽讲坠典,以风天下。
执事欲将明上意,故访诸生以古之道,俾讲求其说,敢不道其所闻,以裨一二哉?
盖古者择三公之有年德者,天子以父事之,谓之三老;
孤卿之有年德者,天子以兄事之,谓之五更;
皆一人尔。
大夫士之以年致仕者,亦皆养之于其乡里之庠序焉。
所处:则有虞氏国老养于上庠,庶老养于下庠;
夏后氏国老养于东序,庶老养于西序;
商人,国老养于右学,庶老养于左学;
周人,国老养于东胶,庶老养于虞庠是也。
所服:则深燕缟玄之衣,四代所服也。
所食:则飨燕食之礼,三代之制也,周人修而兼用之。
一岁所行之数:则《礼》所谓春飨孤子,秋飨耆老,与夫释菜释奠之礼,亦其时乎!
此古之略也。
若夫润饰之,则在乎时矣。
谨对。
其二 第二道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
问:昔者孔子伤时王之无政而作《春秋》,所以褒善贬恶,为后王法也。
自去圣既远,诸儒异论,圣人之法得之者寡。
唐陆淳学于啖、赵,号为达者,其存书有《纂例》、《微旨》、《义统》,今之学者莫不观焉。
若夫诸儒之所失,与陆氏之所得,学者必有所取舍也。
试为条其大要,庶以其是非。
对:《春秋》何为而作哉?
其王道之不行乎!
孟子有言曰「《春秋》,天子之事」是也。
去圣既远,诸儒纷纭,家执异论,人为殊说,互相弹射,甚于仇雠。
开元秘书言《春秋》者,盖七百馀家矣。
然圣人之法,得者至寡,至于弃经任传,杂以符纬,胶固不通,使圣人之心郁而不显。
吁!
可痛也。
唐陆淳得啖先生、赵夫子而师之,讲求其学,积三十年,始大光莹,绝出于诸家外。
虽未能尽圣作之蕴,然其攘异端,开正途,功亦大矣。
惜夫其书之粹者,在乎《集传》,而世微其传矣。
今所存者,请概言其一二,亦可以观其道之所至焉。
《春秋》之法,大者在乎侵伐战取,围入执杀,盟会如聘,禘郊蒸尝,归复入纳,灾异赋役焉。
然诸家之论,前矛后盾,未见其能一也。
其閒书侵者三十七,伐者二百四十三;
书围者四十四,入者二十七。
圣人之意,其详且备也如是。
岂苟然哉?
盖诛其祸乱之道耳。
彼岂有是哉?
先儒徒随事而传之,《三传》往往从而美之者有矣,未有一言发明圣人诛之之心者也。
独陆君用啖氏之说曰:《春秋》纪师,何无曲直之辞?
曰一之也。
不一则祸乱之门辟矣。
若夫其差者甚者,则在乎其文矣。
此则见圣人绝恶之源,原情之法,此表里之论也。
其馀若盟若会,其法皆用是也。
禘郊之议,诡谲殊状:左氏之文,略而不解;
公、谷之论,泥而失真;
何、杜之流,汎汎其閒耳。
陆氏之学,独能斥先郑之失,明诸侯之僭,谓禘为王者之祭,明郊非周公之志,皆足以见其所存之博大,得圣师救乱明上下之心也。
馀若书郑伯之克,谓克下之辞,明君臣之义,异乎所谓「如二君」与「能杀者」屑屑之论矣。
书次于郎,则言非有俟而次,则己将为贼尔,防兵乱之源,殊乎所谓过信次止者区区之谈矣。
发言侵言伐之例,则曰无名行师与称罪致讨之异,远乎阔略之言,贼害之语矣。
且取邑之条,则云力得之,不是其专夺,异乎不用师徒,不宜取之浅矣。
其馀称将称师,纪名纪氏之类,亦皆度越于诸家远甚。
旨义之众,莫可历数。
要其归,以圣人之道公,不以己得他见而立异,故其所造也远,而所得也深。
噫!
圣门之学,吾不得而见焉,幸得见其几者矣。
子厚之愿扫其门,宜乎!
对问之下,不能详悉,故献其略。
谨对。
其三 第三道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
问:官之有属,犹身之有臂,臂之有指也。
自建官以来,未有无属焉者也。
举今之官,则治其小者有属,治其大者无属。
外郡县,内群有司,此治其小者。
内公府,外刺部,此治其大者。
治其小,且有属;
治其大,乃无属;
何其重轻劳佚之不侔哉?
岂因其故常而恬莫之举欤?
抑举之未见其益欤?
刺部之属,向尝增之,直与其长等尔,非所谓属也。
公府之属,今或存之,直他官而已,非所谓属也。
请悉陈前古治大有属之法,可施于今者,皆何名?
何选?
何职?
古何以有,而今何以无?
古何以可,而今何以不可?
详之于说,以究当今之便。
对:窃观治天下之道,如构室焉,其大者栋也,梁也。
栋梁岂能独立哉?
其所与相助而承上者,榱桷也。
置官亦如是矣。
古之三公之府,诸侯郡国各有其属,以成其政,后世改易不常。
今则外之一郡一邑,内之一官一局,各有属焉。
至于公府机务之烦,外台刺举之重,则反无之。
此诚小大重轻之贸焉,非必谓无益而莫之为也,直因循故常未之更尔。
向者漕计之司,尝为之置副矣,副则职亚其长者也。
其下亦尝创宾从之名者矣,是亦其属也,第旋去之耳。
近世宰相之官,兼门下之目,则府以其省名矣。
今其属者,乃省官尔,非丞相之属。
策谓前古治大有属之法可施于今者,则周冢宰之职有小宰焉,小宰之下皆其属也。
其馀五官亦各有属焉,然其爵位有尊卑之差矣
外则牧伯之国,今刺举之任也,其属则其臣尔。
汉之三公,府则有长史司直焉,东曹西曹之掾焉;
内则御史,外则刺部,亦各自用其吏为掾属。
其选之之道,则周六官以下,其属皆命于天子;
牧伯之臣,则其卿而下,其君选于其国尔。
汉之三公开府辟召;
唐之藩镇,亦自荐延。
其位其职,则系其长之所任而分治之耳。
今公府任其小事者非无也,直无若三公之孤,六卿之丞,共其事者尔。
其治文书、掌劳役者备矣,其职亦几矣。
茍欲慎其选,清其流,而易其官之名,则可矣。
若欲夫预闻政事,则贤明之佐,谟谋于庙堂之上,又何细吏之閒焉?
若夫刺举之属,则在选任之尔。
谨对。
其四 第四道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
问:今天下费益广,财益匮,食加冗,农加困,货愈笼,文愈密,而旱乾水溢,无岁无之,又未尝得清源端本之术,少纾其弊。
虽有智者,或任非其责,噤不出一语。
呜呼!
忍而视斯民之残也!
今欲使财无匮,农无困,文无密,以拯斯民之残,敢问何策之为先?
何脩而后可?
勿疏勿泛,以直所论。
对:天下大器,群生重畜,惟君上所制养焉。
今土地之广,人民之众,较之近代,未为甚盛也。
然近岁费益广,财益匮,食加冗,农加困,货愈笼,文愈密者,何也?
殆基本似有所未立,法度似有所未举尔。
三代之制,今不能收功于旦夕也。
试取其切近于体务者言之。
今财之匮,食之冗,农之困,货愈笼,文愈密者,弊虽烦,而其原一而已,其始在费益广也。
费益广,则取于民者众,实于府者鲜,财不得不匮,农不得不困矣。
彼食冗者,亦费之一端尔。
费既广,财既匮,农既困,则货不得不笼。
货之笼,则文不得不密矣。
所谓费益广者,不曰待哺之兵众乎?
夷狄之遗重乎?
游食之徒烦乎?
无用之供厚乎?
为今之计,兵之众,岂能遽去之哉?
在汰其冗而择其精。
戎狄之遗,岂能遽绝之哉?
在备于我而图其后。
游食之徒烦,则在禁其末而驱之农。
无用之供厚,则在绝其源而损其数。
然其所以制之者,有其道也。
夫水利之兴,屯田之制,府兵之复,义仓之设,皆济时之大利,顾搢绅议之熟矣。
惟不以为旧说之迂而忽之,则财以丰,食以足,货利可宽,文法可损矣。
虽旱乾水溢之变,系乎岁数之常,亦吾有备焉尔。
谨对。
其五 第五道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河南程氏文集》卷二、《永乐大典》卷一一六一六、《宋元学案补遗》卷一四
问:子曰:「茍有用我者,三年有成」,何其效之疾欤?
又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何其效之迟欤?
又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必世云者,较诸善人则已疾,合诸圣人则已迟。
三者之效,不能齐一。
然则圣何道而疾?
善何术而迟?
王何务而必世?
愿以前代已然之迹,质于此三者。
对:圣人之道,无所茍而已矣。
以圣人之才,施于天下,其易矣,犹必曰三年而有成也。
然方之善人之效,则圣人之治,其疾也远矣。
仲尼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
夫善人者,所谓「不践迹亦不入于室」者也。
既不循前人之弊而守之,又不得圣人之道而行之,宜其缓且久也。
有人焉,相继而往,则百年而后可至治矣。
所谓「王者必世而后仁」,则蒙谓作礼乐之时尔。
夫民之情,不可暴而使也,不可猝而化也,三年而成,大法定矣。
渐之仁,摩之义,浃于肌肤,沦于骨髓,然后礼乐可得而兴也。
盖礼乐者,虽上之所以教民也,然其原则本于民,而成于上尔。
则圣人之效所以疾,善人之效所以迟,与夫王者之仁,其道可见矣。
复请以前代已然之迹而明之。
孟子曰:「小国七年,大国五年,可为政于天下」,此圣人之效也。
仲由谓三年使知方,伯禽之三年报政,虽不能若圣人之道醇且具也,然亦承圣师之教,奉周公之训,其庶乎其次也。
若汉之业创乎高祖,循乎吕、惠,文帝守之以淳俭,孝景绍之以恭默。
当时汉之兴,几百年矣,其风俗宽厚,几致措刑,亦胜残去杀之效乎!
周承文王之业,历武王之治,至成王之世,而周公作礼乐焉,此必世后仁之效乎。
谨对。
京东转运司熙宁三年正月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八之一(第六册第五四六七页)、《宋史》卷一七五《食货志》上三
京东转运司去岁因和买䌷绢,多拖数目,于人户上配散,每钱一千买绢一匹。
后来却令买绢并税绢每匹令输钱一千五百文,又配上等户俵豆钱。
答横渠张子厚先生1058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河南程氏文集》卷二、《皇朝文鉴》卷一一九、《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八、《古文集成》卷二一、《太极图通书发明》卷一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户县
承教,谕以定性未能不动,犹累于外物,此贤者虑之熟矣,尚何俟小子之言!
然尝思之矣,敢贡其说于左右。
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
茍以外物为外,牵己而从之,是以己性为有内外也。
且以性为随物于外,则当其在外时,何者为在内?
是有意于绝外诱,而不知性之无内外也。
既以内外为二本,则又乌可遽语定哉?
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
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
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
《易》曰:「贞吉悔亡。
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茍规规于外诱之除,将见灭于东而生于西也。
非惟日之不足,顾其端无穷,不可得而除也。
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适道,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
自私则不能以有为为应迹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
今以恶外物之心,而求照无物之地,是反鉴而索照也。
《易》曰:「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
孟氏亦曰:「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
与其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两忘也。
两忘则澄然无事矣。
无事则定,定则明,明则尚何应物之为累哉?
圣人之喜,以物之当喜;
圣人之怒,以物之当怒。
是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
是则圣人岂不应于物哉?
乌得以从外者为非,而更求在内者为是也?
今以自私用智之喜怒,而视圣人喜怒之正为如何哉?
夫人之情,易发而难制者,惟怒为甚。
第能于怒时遽忘其怒,而观理之是非,亦可见外诱之不足恶,而于道亦思过半矣。
心之精微,口不能宣;
加之素拙于文辞,又吏事匆匆,未能精虑,当否伫报。
然举大要,亦当近之矣。
道近求远,古人所非,惟聪明裁之!
罗善同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
人之所以为君子,在不失其本心。
要常自检点,勿使一毫私意间之,斯可到圣贤地位矣。
按:《宋史列传补遗稿》卷一六,清抄本。
鄠县山诗序1060年2月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河南程氏文集》卷三、《程子年谱》卷一、乾隆《西安府志》卷七一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户县
仆自幼时,已闻秦山多奇占,有扈者尤复秀出,常恨游赏无便。
嘉祐二年,始应举得官,遂请于天官氏,愿主簿书于是邑,谓厌饫云山,以偿素志。
今到官几二年矣,中閒被符移奔走外干者三居其二,其一则簿书期会,仓廥出入,固无暇息。
惟白云特在山面,最为近邑,常乘閒两至,其馀佳处,都未得往,变化初心,辜负泉石。
五年二月初吉,闻贰车晁公来游诸山。
先是,晁公见约同往,会探吏失期。
二日早,晁公以书见命,始知车骑已留草堂,走白邑大夫张君。
时民产有在山麓者,以罪没官,府符方命量其租入之数,因请以往。
鞭马至山,而晁公已由高观登紫阁,还憩下院,见待已久。
遂奉陪西游,经李氏五花庄,息驾池上,夜宿白云精舍。
诘旦,晁公西首,仆复并山,东游紫阁,登南山,望仙掌,回抵高观谷,探石穴,窥石潭,因周视所定田,徜徉于花林水竹閒,夜止草堂。
是晚,雨气自西山来,始虑不得遍诣诸境,一霎遂霁。
明旦,入太平谷,憩息于重云下院。
自入太平谷,山水益奇绝,殆非人境。
石道甚巇,下视可悸,往往步乱石閒。
入长啸洞,过虎溪西南,下至重云,转西阁,访凤池,观云顶凌霄、罗汉三峰;
登东岭,望大顶积雪;
复东北来云际,下深涧,白石磷磷于水閒,水声清泠可爱,坐石掬水,恋恋不能去者久之,遂宿大定寺
凌晨,登上方,候日初上,西望药山,北眺大顶,千峰万峦,目极无际。
下山缘东涧,渡横桥,复憩于重云下院。
出谷,游太平宫故基而归。
马上率尔口语,往往成诗章。
自入山至归,凡四日,得长短咏共十二篇,姑存之,以志游览之次第云。
南庙试九叙惟歌论1057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河南程氏文集》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论曰:民受天地之中而生者也。
水火金木土谷,民所赖而生者也。
树之君,使修举其所赖而养之者也。
修之有道,行之有节;
上焉天顺之,下焉民乐之,正德焉,利用焉,厚生焉,此其所以秉统持正而制天下之命者也。
在《书》禹之《谟》曰:「九功惟叙,九叙惟歌」,其指言乎是也。
舜、禹明其道,圣也,后世不及焉;
功也,万世所利焉。
宜其事有次叙,而民歌乐之也。
噫!
舜之君,禹之臣,其歌之之民,日闻其道,日被其泽,其见而知之,或言或歌可矣。
今去圣久远,踰数千祀,然可覆而举之者,何也?
得非一于道乎?
道之大原在于经,经为道,其发明天地之秘,形容圣人之心,一也。
然当推本夫明其次,著其迹者言之。
在《洪范》之九章,一曰五行,次二曰五事,统之以大中,终之以福极,圣人之道,其见于是乎!
盖五行者天之道也,五事者人之道也。
修人事而致天道,此王者所以治也。
五事修,五行叙,则其生材也美焉,阜焉,民居其中,享其利而安焉,岂非皇极之道用而致乎?
五材之生,天也,非人也。
五事之修,人也,非天也。
虽然,五事正,则五材自然得其性矣。
是则天之道,亦王者之所为也。
王者既修五事而致五材,则又举正德之教而率之,明利用之源而阜之,开厚生之道而养之,五行协于上,六府利于下,三事举于中。
修焉,其功之叙也;
和焉,其德之行也。
如是,则民浩浩然,于于然,驩娱于下而歌颂其政矣。
或曰:子之言五行然矣,然六府之兼乎谷,何也?
答曰:五行,气也;
五材,形也。
君之所致者气也,民之所用者形也。
五气既叙,五材既丰,民并用焉。
然谷者,民之所生也,不可一日无之,此六府所以兼谷也。
要其本,则五气之生而已,夫何惑焉?
窃原《春秋》之文,求圣人之志,火之书者十一,大水之书者七,不雨之书者九,大旱之书者二,无麦苗、大无麦禾之书者各一。
盖言五行失其序,则六府失其宜。
物失其宜,则尚何次叙之有乎?
民失其所,则尚何歌咏之有乎?
可以见圣人之心,重时政而谨民事,勤勤乎如是也。
由是言之,则舜之德其至也。
地平天成矣,万世永赖矣,其民陶其教,遂其生,九功之德皆歌之矣。
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俾勿坏,其终之之道也,道是而已矣。
或问行于后者当何如?
曰:五事本也,谨而明之;
六府外也,时而治之。
教之以德,节之以政。
古之五正各司其方,可复也。
周之六官各主其事,可用也。
此其略也,其道则具于经矣。
推而明之,勤而修之,是亦舜之政也,夫何远哉?
顾力行何如尔。
谨论。
晋城县题名记1065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河南程氏文集》卷二、《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二七 创作地点:山西省晋城市
古者诸侯之国,各有史记,故其善恶皆见于后世。
自秦罢侯置守令,则史亦从而废矣。
其后自非杰然有功德者,或记之循吏,与夫凶忍残杀之极者,以酷见传,其馀则泯然无闻矣。
汉、唐之有天下,皆数百年,其閒郡县之政,可书者宜亦多矣,然其见书者,率才数十人。
使贤者之政不幸而无传,其不肖者复幸而得盖其恶,斯与古史之意异矣。
夫图治于长久者,虽圣知为之,且不能仓卒茍简而就,盖必本之人情而为之法度,然后可使去恶而从善。
则其纪纲条教,必审定而后下;
其民之服循渐渍,亦必待久乃淳固而不变。
今之为吏,三岁而代者固已迟之矣。
使皆知礼义者,能自始至,即皇皇然图所施设,亦教令未熟,民情未孚,而更书已至矣。
傥后之人所志不同,复有甚者,欲新己之政,则尽其法而去之,其迹固无馀矣。
而况因循不职者乎?
噫!
以易息之政,而复无以托其传,则宜其去皆未几,而善恶无闻焉。
故欲闻古史之善而不可得,则因谓今有题前政之名氏以为记者,尚为近古。
而斯邑无之,乃考之案牒,访之吏民,才得自李君而降二十一人,第其岁月先后而记之,俾民观其名而不忘其政,后之人得从而质其是非以为师戒云耳。
来者请嗣书其次。
户部侍郎致仕彭公行状熙宁四年1071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六、《河南程氏文集》卷四、同治《庐陵县志》卷五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濮阳市
公讳思永,字季长
其先京兆人,唐之中世有为吉州刺史者,因家焉,今为庐陵人
尚书治经术,以能诗名于世,慷慨有大节,仕不得志,未老以东宫官退居临湘,公其次子也。
公性淳粹明重,材质瑰秀。
孩提时即异于常儿,未尝为戏弄之事,数岁已自知为学。
尚书每抚其背曰:「兴吾家者,必是儿也」。
未冠,居尚书丧,以孝闻。
家贫无以葬,昼夜号泣,营治岁终,卒能襄事,扶丧数千里归庐陵,知者无不咨叹。
终丧,益自奋励力学,有文称。
天圣五年,举进士擢第,授南康军判官
计臣言其材,遂监泰州角斜盐场
当路益知其贤,交荐之。
秩满,迁大理寺丞,监洪州盐务,移知广州南海县
以母丧去职。
服除,知洪州分宁县。
二邑素号难治,前令比以罪去,民化公之诚,相戒以毋犯法,至于无讼。
既又通判睦州
会海水大上,夜败台州城,郡人多死。
监司择良吏往抚之,公遂行。
将至,吏民皆号诉于道。
公悉心救养,不惮劳苦,至忘寝食。
尽葬溺死者,为文以祭之。
问疾苦,赈饥乏,去盗贼,抚羸弱。
其始至也,城无完舍,公周行相视,为之规画,朝夕暴露,未尝憩息。
民贫不能营葺者,命工伐木以助之。
数月而公私之舍毕复,人安其居。
公视故城庳坏,仅有髣髴,思为远图,召寮属而谓之曰:「郡濒海而无城,此水所以为害也。
当与诸君图之」。
程役劝功,民忘其劳,城成,遂为永利
天子嘉之,锡书奖异。
后去台还睦,二州之民,喜跃啼恋者交于道。
未几,就移知潮州
潮民岁苦修堤之役,吏缘为奸,贫者尤被其害。
公为之法,役均而费省,民大悦。
代还,知常州
时为都官员外郎,寻召为侍御史
极论内降授官赏之弊,以谓斜封非公朝之事仁宗深然之。
皇祐祀明堂前一日,有传赦语,百官皆得迁秩者。
公方从驾宿景灵宫,亟上言,不宜滥恩,以益侥倖。
既肆赦,果然。
张尧佐以妃族进,王守忠以亲侍帷幄被宠。
参知政事阙员,尧佐朝暮待命,守忠亦求为节度使,物议欢动。
公帅同列言之,皆曰宜待命行。
公曰:「宜以先事得罪,命出而不可救,则为朝廷失矣」。
遂独抗疏极言,至曰:「陛下行此覃恩,无意孤寒,独为尧佐守忠故取悦众人耳」。
且言妃族秉政,内臣用事,皆非国家之福。
疏入,仁宗震怒,人皆为公危之。
公曰:「茍二人之命不行,虽赴鼎镬无恨」。
于是御史中丞郭劝谏官吴奎,皆为上言其忠,当蒙听纳,不宜加罪。
仁宗怒解,而尧佐守忠之望遂格。
公犹以汎恩罢台职,以司封员外郎出守宣州
前守以赃败,郡政隳弛,岁复大歉。
公至,修纪纲、抚凋瘵,奏发官庾以活饥莩,卒无流亡。
体量安抚使上公治状,为诸路之最。
侬智高连陷州郡,岭表用兵,饷馈仰于荆、湖。
北路转运使,至部,奏黜守令之残暴疲懦者各一人,而八州知
下溪蛮酋彭仕羲恃险而骄,将帅群蛮为乱,先移文骂辰州守将,将不能制,请公诛之。
公行部至辰,仕羲畏公,即遣亲信持书迎谒,礼甚谨。
公推诚待之,谕以祸福,皆悚惧感服,请自悛革,边患遂息。
大农以利诱诸路使以羡馀为献。
公曰:「裒民取赏,吾不忍为」。
遂无所献。
南寇平,公以劳进工部郎中,召为度支判官,升刑部
岁馀,出为益州路转运使
直史馆,赐三品服。
入辞,仁宗谕之曰:「益部远方,以卿安抚,吾无忧矣」。
,会成都阙守,诏公权领府事。
前政多务姑息,寖失法度,至有吏盗官钱千缗,付狱已三岁,犹纵其出入自若者。
公命穷治之,一日而狱具。
人以交子贸易,皆藏于腰间,盗善以小刃取之于稠人中如己物,民病苦之。
公得其状,即捕获一人,使疏其党类,得十馀辈,悉黥隶诸军,盗者遂绝。
二罪而人知畏法,乃大治。
岁有中贵人祠峨嵋,常留成都中数十日,诛取珍货奇玩,例至数百万钱,一出于民间。
公命三省其二,使者恨怒而去,公不之顾。
任中迁兵部郎中,召还为户部副使
岁馀,以天章阁待制陕西都转运使
河朔谋帅,以公镇高阳,仍进秩谏议大夫
英宗嗣位,恩升给事中
时狃于承平,治兵者鲜明纪律,而三关为甚。
公为帅,方重严正,犯者颇以军法从事,骄兵大戢。
河北旧以桑麻为产籍之高下,民惧,不敢艺植,故益贫。
公奏更其法,自是丝绩之利,岁岁增益。
在镇二年,边圉帖宁,人民浃和。
公恶边臣之邀功启事者,屡加裁正,遂与大臣持议不合。
由是以病请解兵任,求为江南官,徙知江宁府
潮与江宁旧多火灾,迄公去未尝作,人以为德政之感。
金陵岁馀,复召权御史中丞
时追崇濮园大号,复有称亲之议。
谏官御史以典礼未正,相继论列者六七人,皆以罪去。
公始拜中司,力陈其不可,且请召还言事者。
上未之察,更为疏极论其事,言益切至。
英宗深加听纳,事几施行,而大臣持之甚力,故不果。
公因求解宪职,以章言者五,进见而面陈者,多至不记。
英宗不豫,公方忧惧,不复自言。
今天子践祚,正拜御史中丞,请裁损山陵用度,务从俭约,以称先志,上嘉纳之。
御史蒋之奇奏发大臣阴事,其说盖盛于都下,而之奇欲扳公为助,乃曰「公尝言之」。
公亦谓帷箔之私,非外人所知,诚难究诘,然亦有以取之,故谤言一兴,而人以为信。
且其首为濮园议,违典礼以犯众怒,不宜更在政府
执政之奇所论,冥昧不可质,迫公言其所从来。
三问而公奏益急,且曰:「风闻者以广聪明也。
今必问其所从来,因而罪之,则后无闻矣。
宁甘重谪,不敢废国家开言路之法」。
因极陈大臣朋党专恣,非朝廷计。
翌日,降授给事中,知黄州,道徙太平州
郊祀推恩,复工部侍郎,知亳州
未满岁,移扬州
熙宁三年,上书告老,迁户部侍郎,致仕。
朝廷怜之,故诏辞甚美,所以宠耀其终始焉。
公晚乐历阳风土,遂徙居之。
将归,十一月金陵二十六日,以疾终,享年七十有一。
金陵之人奔走供事,往来哭于道路,其得人心如此。
公任官四十五年,累阶至某,勋某,爵某,食邑若干。
公精慎,长于政事。
遇繁剧,他人若不可堪,而公处之裕然,故世称有大体、精吏治者,必归之公。
其事业磊落,见于时者为不少矣,然其德性之美,心术之醇,世尤尊之,盖资禀有过于人者也。
故其仁厚诚恕,出于自然。
年八九岁时,尚书岳州从事,公晨起将就学舍,得金钗于门外,公默坐其处,以伺访者。
有一吏徘徊久之,问故,果坠钗者也。
公诘其状,验之信,则出付之。
吏谢以数百金,公笑不受曰:「我若欲之,取钗不过于数百金邪」?
吏叹骇而去。
始就举时,贫无馀赀,惟持金钏数只,栖于旅舍。
同举者过之,众请出钏为玩。
客有坠其一于袖间者,公视之不言。
众莫知也,皆惊求之。
公曰:「数止此耳,非有失也」。
将去,袖钏者揖而举手,钏坠于地,众服公之量。
抚宗族有恩意,外姻孤女,收视之如己子,为择善士而嫁之。
守常一,不妄迁习。
与朋友交,尽信义,始卒无移改。
廉洁纯俭,本之天性。
居母丧,贫甚,乡人争馈之,皆谢去,风俗为之化。
后居显仕,自奉养不改其素。
平生无声色奇巧之玩。
其气宇高爽,议论清澹,而端庄恭谨,动必由礼,未尝有惰慢之色,戏侮之言,见者皆知畏重。
然襟度夷旷,不可澄挠,与人处,虽终岁莫见其喜怒之变。
遇事明白,不事襮饰,接人无贵贱高下,一以忠信,动无疑忌,即之温然,有大雅之德。
为政本仁惠,吏民爱之如父母,惟不喜矫情悦众,扬己取誉。
常曰:「牢宠之事,吾所不为」。
宪府,多所论奏,未尝以语人。
或疵其少言,惟谢之,终不自辨。
每谓人曰:「吾不为他学,但幼即学平心以待物耳」。
又尝教其子弟曰:「吾数岁时,冬处被中,则知思天下之寒者矣」。
盖源流如此,宜其仁恕之善,见于天下,自朝廷至于庶人,推其诚长者。
至其持守刚劲,不可毫发迁夺,喜善嫉恶,勇于断决,不为势利诱,不以威武移。
潮州州宅,旧传多怪,前后守臣无宁处者,公迄去,未尝问其有无。
其达理守正若此,凛乎其丈夫也。
历事三朝,人主信之。
公娶晏氏,故相元宪公之侄,而刑部侍郎讳容之子也,封延安郡君,有贤行,为宗党所尊。
二男:长曰卫,前赵州军事判官,孝谨和厚,以亲老不忍去左右,解官归侍者十年矣。
次曰衍,俊敏有高才,方举进士而卒。
五女子:长适知鄂州嘉鱼县胡从,次适宜李伯英,次即颢之室,又次适太常博士田祐,次适著作佐郎齐域,而归李氏、齐氏者皆早世。
孙四人:曰该,曰咨,并试将作监主簿,询、䜣尚幼。
孙女五人,俱未嫁。
公终之明年,嗣子将以某月某日,奉公之丧,葬于和州历阳县某乡某里某地。
前期,得公之官次行事于其家。
若公之道德,则颢所亲炙而知者,谨加编录,请求志于盛德君子,以图不朽。
谨状。
程邵公墓志熙宁元年五月1068年5月14日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六、《河南程氏文集》卷四、《程子年谱》卷二、乾隆《河南府志》卷九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邵公广平程颢之次子也,生于治平始元仲秋之四日,死于熙宁首祀仲夏之十四日越三日,藏之于伊阳县神阴乡祖茔之东。
邵公,其幼名也;
端悫,其名也。
生而有奇质,未满岁,而温粹端重之态完然可爱,聪明日发,而方厚淳美之气益备。
其始言也,或授之以诗,率未三四过,即已成诵矣,久亦不复忘去。
虽警悟俊颖,若照彻内外,而出之从容,故敏于见知,而安于言动。
坐立必庄谨,不妄瞻视,未尝有戏慢之色。
孝友信让之性,盖出于自然。
与人言则温然,及其有所不为,则确乎其守也。
大凡其心有所许,后虽以百事诱迫,终不复移矣。
日视群儿相与狎弄欢笑,跳梁于前,泊乎如不闻知,虽有喜相侵暴者,亦莫之敢侮。
盖厥生五年,而人不见其有喜怒好欲。
是岂特异于常儿哉?
皆老于学者之所难能也,而吾儿之资乃成于生之初。
呜呼!
使其降年之永,则吾不知其所至也。
吾弟颐亦以斯文为己任,尝意是儿当世吾兄弟之学。
今则已矣,则吾之恸,亦不特以父子之亲也。
夫动静者阴阳之本,况五气交运,则益参差不齐矣。
赋生之类,宜其杂揉者众,而精一者间或值焉。
以其间值之难,则其数或不能长,亦宜矣。
吾儿其得气之精一而数之局者欤?
天理然矣,吾何言哉!
以其葬日之迫,刊刻之不暇也,惟砂书于塼,以志其圹。
程殿丞墓志铭熙宁二年八月1077年8月19日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六、《河南程氏文集》卷四、乾隆《河南府志》卷九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程氏居永宁博野,土风浑厚,世以忠廉孝谨闻。
少师贵重于朝,始赐第京师,为开封人
世风不衰,子孙多好善。
如吾叔父,可谓能守其家法者矣。
叔讳瑜,字叔宝
少师讳羽、清河太君张氏、襄陵太君贾氏之曾孙,尚书虞部员外郎讳希振、高密县崔氏之孙,赠大理寺丞讳道、天水赵氏、长寿县太君任氏之子。
少以族兄广平文简公荫,试将作监主簿
未冠,为荆南监利,即以干敏称。
再调永州零陵簿,益以才著。
时溪蛮啸动,焚劫县邑,道州宁远最当贼冲,部使者命公摄令事。
至止之日,邑无城壁,府无兵械,公经营创治,夜以继日。
完集未几,蛮寇大至,设长围以逼城。
公激励士卒,躬冒矢石,捍守累日,以奇兵由水中旁出贼后,合战甚苦,贼乃败去。
既而同守者皆论功丐赏,公曰:「城守吾事也。
城获完,足矣,尚当以为利乎」?
卒不自言。
代还,得为汝州龙兴
计省言其材,遂监解州盐池,岁课羡溢。
大理寺丞签书磁州判官公事。
太守武人,不知为政,公从容开赞,一郡大治。
事虽出公,而人莫窥其迹,谦晦不伐,率皆此类。
以年劳,升太子赞善大夫,赐五品服。
就移知邛州依政县。
时长寿太君春秋高,公惧有远行之劳,即上书愿就监临,以便奉养。
舒州皖口监辖,乃以考课迁殿中丞
还朝,知濮州雷泽县。
未行,暴疾,终于京师,实嘉祐七年三月十八日也。
公姿仪伟秀,风度平雅,端庄谨厚,不妄言笑,进退动止,皆有法度,衣冠整理,望之肃然。
三岁而孤,长寿太君教养严至,恂恂奉事,恪恭朝夕,未尝少懈。
善与人交,久而益笃。
呜呼!
行足以励俗,才足以有为,不幸短命,未究所施,殁之年方四十三矣。
公娶张氏,封福昌县君,和慈孝睦,族人推其贤。
三子:曰预,以疾废;
曰顗,曰颛,皆为儒学。
三女:长适前常州军事推官王师古仲适襄陵贾芮,季适汝南周纯明。
熙宁二年八月丙申,公之从兄司农,葬公于河南府伊阳县神阴乡先茔之次。
颢以父命,得预役事,又掇公之官世行业而为之志,既又系之以铭曰:
谨于奉亲,勤于事君。
端于立身,无愧乎古人。
山可夷,谷可堙,斯言不泯。
李寺丞墓志铭熙宁七年二月1074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六、《河南程氏文集》卷四、《皇朝文鉴》卷一四四、乾隆《曹州府志》卷二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予友李君仲通讳敏之,世居北燕高祖避乱南徙,今为濮人。
丞相文定公迪,乃其世父也。
曾祖令珣,祖护,皆以丞相故赠太师尚书
令考逊,用子贵,赠吏部尚书
仲通生而有贤资,端厚仁恕,见于孩提之时。
举动齐整,不妄言笑,燕居终日,泊然而无惰容,望之者皆知其君子人矣。
与人言,无隐情,惟闻人之过则未尝复出于口。
安靖寡欲,居贫守约,裕如也。
好古力学,博观群书,尤精于《春秋》、《诗》、《易》。
其后所得,殊为高深。
方勇厉自进,不幸短命,惜夫未见其止也!
死之年才三十矣。
仲通之德,盖完于天成,孝友之性,尤为绝异。
侍太夫人疾,衣不解带者累月,及居丧,哀毁过甚
中外数百口,上爱下信,人无閒言。
群从聚居,臧获使令者众,虽驭之过严,不能使之无犯。
惟偶为仲通所责,则其人必惭怅累日,痛自饬励。
仲通之亡,濮之人无贤不肖,皆失声痛惜,或为陨涕。
非至诚及物,其能有是乎?
仲通外甚和易,遇物如恐伤之,虽家人未始见其喜怒。
及其出辞气,当事为,则庄厉果断,不可以非义回屈。
始用荫补郊社斋郎,调虔州瑞金县主簿
会剧贼戴小八攻害数邑,朝廷患之,命御史督视
仲通乏,与其令谋曰:「刘右鹘、石门罗姓者,皆健贼,诏捕之累年矣。
小八不能连二盗以自张,吾知其无能为也
当说使自效,则贼为不足破矣」。
乃遣人谕二盗。
皆曰:「我服李君仁信久矣,愿为之死。
然召我亦有以为信乎」?
仲通即以其符诰与之,且约曰:「某日当以甲二百来见我于邑中」。
众皆恐惧,仲通曰:「彼欲为恶,虽不召将至。
且吾信于邑人,彼亦吾人也,何惮乎」?
乃将二盗,与之周旋,卒得其死力,遂斩小八,尽平其党。
朝廷嘉之,迁卫尉寺丞,仍升一任。
御史用间者言,将诛刘、罗二党。
仲通以为失信不义,抗论甚力,久始见从。
仲通又自言于朝,请因其立功,縻以冗职,可绝后患。
书奏不报。
其罗姓者,果复为害。
仲通江宁上元,有古循吏之风。
邑之旧田税不均,贫弱受其弊,仲通为法以平之。
豪猾恶其害己,共为谤语,借势于上官以摇其事。
人皆为仲通危,仲通坚处不变,未满岁而所均者万七千室。
事业虽百未一施,概是二节,则高明之见,刚勇之气,发于事者,亦可知已。
呜呼!
人非有古今之殊,特患夫忽近而慕远耳。
如吾仲通之材之美,古独可以多乎哉?
向若天假之年,成就其所学,自当无愧于古人,况使得与古之人并,而亲炙于圣人之时乎?
则吾知其果不后曾、闵之列矣。
仲通治平三年五月终于家,熙宁七年二月庚寅葬于濮州鄄城县遗直乡之先茔。
夫人王氏祔焉。
夫人,太子中舍杲之女,贤慧靖淑,雅有法度。
及寡居,益自晦重,素衣一食以终身焉,盖后仲通六年而亡。
仲通尝生二女,皆夭,卒无子,以兄之子孝和为嗣。
仲通平生相知之深者莫如予,故将葬,其家以志文来属,其可辞乎?
铭曰:
二气交运兮,五行顺施。
刚柔杂揉兮,美恶不齐。
禀生之类兮,偏驳其宜。
有钟粹美兮,会元之期。
圣虽可学兮,所贵者资。
便儇皎厉兮,去道远而。
展矣仲通兮,赋材特奇。
进复甚勇兮,其造可知。
德何完兮命何亏?
秀而不实圣所悲。
孰能使我无愧辞,后欲有考观铭诗。
程郎中墓志熙宁十年八月1077年8月19日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六、《河南程氏文集》卷四、乾隆《河南府志》卷九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公讳璠,字仲韫姓程氏,世居中山博野
宋兴,先少师以勋德显重,赐第京师,始为开封人
少师讳羽,其媲曰清河太君张氏,襄陵太君贾氏,是生虞部府君讳希振,娶博陵崔氏,封高密县君,是生尚书府君讳遹
公即尚书之仲子,母曰孝感太君长安太君,皆张氏。
公生数岁而孤,教养于伯兄。
十六,以族兄广平文简公荫,试将作监主簿
始冠,为常州户曹掾。
时朝廷遣使安抚二浙,表言公才,就除明州司法
力抗暴守,数活疑狱。
当途者交荐之,遂改京官,知寿州安丰
邑富,多强猾,小民困于侵渔,为令者常苦其难制。
公至未几,皆敛手莫敢犯,盗贼亦越逸他境。
增治芍陂,以广灌溉,人赖其赐,道路谣颂,闻于京师
大豪陈顺谋去其母,绐之醉,宿旁舍,因诬以为嫁,使其党證之。
公察其情,即命捕置,果已亡去。
权至能使监司移其狱,公拒弗与,根索益急。
顺乃持金谒审官吏,谋去公以缓其事。
吏即为谩奏,移公兴元府西县
公具得行赂状。
人或劝公辨之朝,公曰:「吾岂与吏辨者乎」?
曹吏以谬误自陈,得改洪州丰城
江水尝环城,人大饥。
邑豪吴氏以赀得官,藏闭籴。
公召谕之,不从,谓曰:「民饿且死,令亦不敢自保禄位,当杖尔以取之」。
吴氏大惧,哀祈请命。
于是富人争出,民用以济。
以谋葬其先世,求知河南伊阙县
秩满,签书河东节度判官公事。
长安太君忧,服除,知永安县,兼陵台令
奉陵寝皆中贵人,前令多务姑息,往往侵暴邑人。
公待之有方,皆敛戢就法度。
韩贽,丑公正直,诬以非罪,人不直其事,欢闻道路,而公卒不自辨。
还朝,通判和州
先是,蔡州妖尼惠普,以左道惑众,数年之閒,四方响动,奔走奉事,唯恐不至。
其后奸迹暴露,有司犹薄其罪,但坐杖背,羁置历阳
时朝廷当有赦,惠普即诈疾以俟,卒得免杖,人皆神之,谓果不可得而刑也。
居和未久,崇奉者稍稍自远而至,郡守礼之甚谨。
公始戾止,会守以谪去,权领郡事。
一日捽至庭下,布狱械于前,使具道所以罔人之状。
故其奸谋诡说,皆掀揭呈露,乃正其罪而刑之。
有识之士以谓微公之断,不能解天下之惑。
李洞元者,为神怪之说,妄言受知昭陵,尝以金字书赐之,江、淮之閒,从者如市,公亦按置于法。
由是远近悚服。
通判隰州
岁大饥,力为赈助,所存活者甚众。
熙宁乙卯夏四月,代还。
甲申,以疾终于河南,享年五十七。
公资质瑰壮,明辨刚决,接人诚厚,动有恩意,轻财好义,中怀豁如。
材长于治民,严而有爱,敏而不苛,区繁剸剧,常有馀裕。
其所断狱,人自以为不冤,故前所涖去久而人思之。
识用高爽,有大过人者。
凡是山川道途,人物名氏,目所一见,耳所暂闻,阅年虽多,不复忘废。
丰城大邑,公为之三年,识其民且半,其馀政事条理,从可知矣。
官自卫尉寺丞九迁为比部郎中,以年劳赐五品服。
始娶倪氏,事姑不谨,公以义罢遣。
继以曹氏,魏襄悼公利用之孙,封仁寿县君
二子:曰顾,曰頢,皆太庙斋郎
四女:长适国子博士张昭立,次早亡,其二未嫁。
公平生不惑流俗邪妄之说,常曰:「吾死,慎勿为浮屠事及用阴阳拘忌之术」。
公殁,家人奉以从事
熙宁十年仲秋丙申,公兄司农葬公河南府伊阳县神阴乡,祔于先茔,且命颢论公之官世才行以志其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