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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晖亭1077年 北宋 · 程颢
七言绝句 押词韵第十部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亭下花光春正好,亭头山色晚尤佳。
欲知剩占清(原校:一作风处,思顺街东第一家。
和诸公梅台1077年 北宋 · 程颢
七言绝句 押庚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急须乘兴赏春英,莫待空枝谩寄声。
淑景暖风前日事,淡云微雨此时情。
后一日再和1077年 北宋 · 程颢
七言绝句 押真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常劝嬉游须及辰,莫辞巾屦染埃尘。
秪应风雨梅台上,已减前时一半
韩持国资政湖上独酌见赠1081年 北宋 · 程颢
七言绝句 押真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对花酌酒公能乐,饭糗羹藜我自贫。
若语至诚无内外,却应分别更迷真(自注:韩诗云:曲肱饮水程夫子,宴坐焚香范使君。愧我未能忘外乐,缘尊红芰对西曛。)
北宋 · 程颢
七言绝句 押庚韵
百叶盆榴照眼明,桐阴初密暑犹清。
深深重幕度香缕,寂寂高堂闻燕声。
北宋 · 程颢
七言绝句 押庚韵
洗涤炎埃宿雨晴,井梧一叶报秋声。
气从缇室葭莩起,风向白蘋洲渚生(以上宋刘克庄后村千家诗》卷二)
春雪 北宋 · 程颢
五言排律 押盐韵
二月将临尾,群阴久退潜。
只知桃李艳,何复雪霜嫌。
密霰仍先集,飘霙忽散沾。
带风成料峭,和雨作廉纤。
江汉初弥望,珠玑亦间兼。
片痕才著瓦,斜势渐穿帘。
鸟化辽城鹤,途铺越女缣。
落英时斗舞,飞絮或同黏。
直把琼瑶比,谁疑鹄鹭挦。
透肌锥共利,洒面刃争铦。
寒怯开闱赏,光凝伴月觇。
价增樵市炭,兴入酒家帘。
驻足银妆履,昂头玉裹髯。
如何欺煦律,重复困穷阎。
薪乏经朝备,衣因恃暖拈。
撷芳游女恨,忧岁老农占。
惜竹频敲叶,愁花旋覆苫。
失权悲太皞,助虐有飞廉
骤降初疑勇,旋消亦讶谦。
朔云虽借便,水后可无厌。
纵任阴灵巧,难令木气歼。
寒威徒自奋,春气亦时添。
积势方平垄,澌流已坠檐。
暗空犹沓沓,近地即(弘治本、万历本作则)佔佔。
远水难遮面,高峰不裹尖。
著墙聊画粉,盖地岂成盐。
纨扇惊尘曀,昆岗认火炎。
端来荐融释,空复助洳渐。
积润终滋嫩,惊雷亦震淹。
东君莫惆怅,杲日待重瞻。
少卿王宣徽崇福宫 北宋 · 程颢
五言排律 押微韵
睿祖开真宇,祥光下紫微。
威容凝粹穆,仙仗俨周围。
嗣圣严追奉,神游遂此归。
冕旒临秘殿,天日照西畿。
朱凤衔星盖,清童护玉衣。
鹤笙鸣远吹,珠蕊弄晴晖。
瑶草春常在,琼霜晓未晞。
木文灵像出,太一醴泉飞。
醮夕思飙驭,香晨望绛闱。
衰迟愧宫职,萧洒自忘机。
晚春 北宋 · 程颢
 押词韵第七部
人生百年永,光景我逾半。
中间几悲欢,况复多聚散。
青阳变晚春,弱条成老干。
不为时节惊,把酒欲谁劝。
陆子履白石万固1078年 北宋 · 程颢
 押阳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
条山苍苍河流黄,中蒲形势天下彊。
帝得贤侯殿一方,四年不更慰民望。
元丰戊午季春月,上心闵雨愁黎苍。
使车四出走群望,我亦奉命来侯(弘治本、万历本、涂本作陕)疆。
情诚感格天意顺,诏书才下雨已霶。
病麦还青禾出土,野农鼓舞歌君王。
故人相见不道旧,为雨欢喜殊未央。
圣主宽忧小臣乐,自可放荡舒胸肠。
白石万固皆胜地,主人为我携壶觞。
况逢佳日俗所尚,车马未晓填康庄。
扶提十里杂老幼,迤逦千骑明戈枪。
初听鸣铙入青霭,渐见朱旆辉朝阳
遨头自是谢康乐,后乘独惭元漫郎
侯来虽知有宾客,众喜更为将丰穰。
临溪坐石遍岩谷,幽处往往闻丝簧。
山光似迎好客动,日景定为游人长。
乘高望远兴不尽,恋恋不知歧路忙。
人生汨没苦百态,得此乐事真难常。
我辞佳境已惆怅,侯亦那得久此乡。
他时会合重相语,辜负泉石何能忘。
乐亭(为孔周翰作。)1077年 北宋 · 程颢
四言诗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河南程氏文集》卷三、《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八三、《古文集成》卷五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天之生民,是为物则,非学非师,孰觉孰识?
圣贤之分,古难其明;
有孔之遇,有颜之生,圣以道化,贤以学行,万世心目,破昏为醒。
周爰阙里,惟颜旧止,巷污以,井堙而圮。
乡闾蚩蚩,弗视弗履,有卓其谁,师门之嗣。
追古念今,有恻其心,良价善谕,发帑出金。
巷治以辟,井渫而深,清泉泽物,佳木成阴。
载基载落,亭曰颜乐。
昔人有心,予忖予度。
千载之上,颜惟孔学;
百世之下,颜居孔作。
盛德弥光,风流日长。
道之无疆,古今所常。
水不忍废,地不忍荒。
呜呼正学,其何可忘!
王通赞 北宋 · 程颢
四言诗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五、《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八七
小人无是,当世已弃;
君子有非,万世犹讥。
录其所是,弃其所非,君子有归。
因其所非,录其所是,君子几希。
惜哉仲淹,寿不承乎。
非不废是,瑕不掩玙。
虽未至圣,其圣人之徒欤!
北宋 · 程颢
 押先韵
中心如自固,外物岂能迁酌贪泉
按:《河南程氏遗书》附录宋刘立之《叙述》
南庙试佚道使民赋(民得终佚,劳固无怨。)1057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人情莫不乐利,圣政为能使民;
以佚道而敦敕,俾当时之服循。
教本于农,虽极勤劳之事;
功收于后,自无怨讟之因。
厥惟生民,各有常职;
劳而获养,则乐服其事;
勤而无利,则重烦其力。
惟王谨以政令,驱之稼穑。
且为生之本,宜教使以良勤;
则从上也轻,盖丰馀之自得。
蠢尔农俗,陶乎教风,知所劳者为乎己,图所利者存乎终,莫不勉勉以从令,于于而劝功。
志在便人,役以农畴之务;
时虽毕力,乐于岁事之丰。
虽复教令时颁,科条日出,严刑以董其或惰,加赋以戒其不一,然而俗乐趋劝,时无怨疾。
择可劳而劳也,敢惮初勤?
因所利而利焉,自全终佚。
大抵善治俗者,率俗以敦本;
善使民者,顺民而不劳。
道皆出于优佚,令无勤于绎骚。
不夺其时,导以厚生之利;
将求其欲,岂闻力穑之逃!
勿谓民之冥而无知,勿谓农之劳而不务。
趋其利则虽劳而乐,害其事则虽冥而惧。
志取丰益,业其安固,便尔农于垦殖,纵极勤劬;
异有国之力征,自膺饶裕。
得非纳于丰富之道,教以便安之途。
在服劳而虽至,顾有憾以曾无。
体《兑》《彖》之悦民,下安其教;
同周《诗》之戒事,众乐而趋。
异夫!
虽上之行,抑民所愿,或躬籍以为率,或名官而申劝。
是皆俾民有乐佚之道焉,虽劳何怨!
上殿劄子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五、《皇朝文鉴》卷五三、《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一
臣伏谓君道之大,在乎稽古正学,明善恶之归,辨忠邪之分,晓然趋道之正,故在乎君志先定,君志定而天下之治成矣。
所谓定志者,一心诚意,择善而固执之也。
夫义理不先尽,则多听而易惑;
志意不先定,则守善而或移。
惟在以圣人之训为必当从,先王之治为必可法,不为后世駮杂之政所牵制,不为流俗因循之论所迁惑,自知极于明,信道极于笃,任贤勿贰,去邪勿疑,必期致世如三代之隆而后已也。
然天下之事,患常生于忽微,而志亦戒乎渐习。
是故古之人君,虽出入从容閒燕,必有诵训箴谏之臣,左右前后无非正人,所以成其德业。
伏愿陛下礼命老成贤儒,不必劳以职事,俾日亲便座,讲论道义,以辅养圣德;
又择天下贤俊,使得陪侍法从,朝夕延见,开陈善道,讲磨治体,以广闻听。
如是,则圣智益明,王猷允塞矣。
今四海靡靡,日入偷薄,末俗哓哓,无复廉耻,盖亦朝廷尊德乐道之风未孚,而笃诚忠厚之教尚郁也。
惟陛下稽圣人之训,法先王之治,一心诚意,体乾刚健而力行之,则天下幸甚!
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劄子熙宁元年1069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七八、《古文集成》卷二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谓治天下以正风俗、得贤才为本。
宋兴百馀年,而教化未大醇,人情未尽美,士人微谦退之节,乡闾无廉耻之行,刑虽繁而奸不止,官虽冗而材不足者,此盖学校之不修,师儒之不尊,无以风劝养励之使然耳。
窃以去圣久远,师道不立,儒者之学几于废熄,惟朝廷崇尚教育之,则不日而复。
古者一道德以同俗,茍师学不正,则道德何从而一?
方今人执私见,家为异说,支离经训,无复统一,道之不明不行,乃在于此。
臣谓宜先礼命近侍贤儒,各以类举,及百执事方岳州县之吏,悉心推访,凡有明先王之道,德业充备,足为师表者,其次有笃志好学、材良行修者,皆以名闻。
其高蹈之士,朝廷当厚礼延聘,其馀命州县敦遣,萃于京师,馆之宽闲之宇,丰其廪饩,恤其家之有无,以大臣之贤典领其事,俾群儒朝夕相与讲明正学。
其道必本于人伦,明乎物理;
其教自小学洒扫应对以往,修其孝悌忠信,周旋礼乐;
其所以诱掖激厉渐摩成就之道,皆有节序,其要在于择善修身,至于化成天下,自乡人而可至于圣人之道。
其学行皆中于是者为成德。
又其次取材识明达、可进于善者,使日受其业,稍久则举其贤杰以备高任。
择其学业大明、德义可尊者,为太学之师,次以分教天下之学,始自藩府,至于列郡。
择士之愿学、民之俊秀者入学,皆优其廪给而蠲其身役。
凡其有父母骨肉之养者,亦通其优游往来,以察其行。
其大不率教者,斥之从役。
渐自太学及州郡之学,择其道业之成、可为人师者,使教于县之学,如州郡之制。
异日则十室之乡达于党遂,皆当修其庠序之制,为之立师,学者以次而察焉。
县令每岁与学之师以乡饮之礼会其乡老,学者众推经明行修、材能可任之士,升于州之学,以观其实。
学荒行亏者罢归而罪其吏与师,其升于州而当者,复其家之役。
郡守又岁与学之师,行乡饮酒之礼,大会郡士,以经义、性行、材能三物宾兴其士于太学太学又聚而教之;
其学不明、行不修与材之下者罢归,以为郡守学师之罪。
升于太学者,亦听其以时还乡里,复来于学。
太学岁论其贤者能者于朝,谓之选士。
朝廷问之经以考其言,试之职以观其材,然后辨论其等差而命之秩。
凡处郡县之学与太学者,皆满三岁,然后得充荐。
其自州郡升于太学者,一岁而后荐。
其有学行超卓、众所信服者,虽不处于学,或处学而未久,亦得备数论荐。
凡选士之法,皆以性行端洁,居家孝悌,有廉耻礼逊,通明学业,晓达治道者
在州县之学,则先使其乡里长老,次及学众推之。
在太学者,先使其同党,次及博士推之。
其学之师与州县之长,无或专其私。
茍不以实,其怀奸罔上者,师长皆除其仕籍,终身不齿。
失者亦夺官二等,勿以赦及去职论。
州县之长,莅事未满半岁者,皆不荐士,师皆取学者成否之分数为之赏罚。
凡公卿大夫之子弟皆入学,在京师者入太学,在外者各入其所在州之学,谓之国子。
其有当补荫者,并如旧制,惟不选于学者,不授以职。
每岁,诸路别言一路国子之秀者升于太学,其升而不当者,罪其监司与州郡之师。
太学岁论国子之有学行材能者于朝,其在学宾兴考试之法,皆如选士。
国子自入学,中外通及七年,或太学五年,年及三十以上,所学不成者,辨而为二等。
上者听授以筦库之任,自非其后学业修进,中于论选,则不复使亲民政。
其下者罢归之。
虽岁满愿留学者,亦听。
其在外学七岁而不中升选者,皆论致太学而考察之,为二等之法。
国子之大不率教者,亦斥罢之。
凡有职任之人,其学业材行应荐者,诸路及近侍以闻,处之太学,其论试亦如选士之法,取其贤能而进用之。
凡国子之有官者,中选则增其秩。
臣谓既一以道德仁义教养之,又专以行实材学升进,去其声律小碎、糊名誊录、一切无义理之弊,不数年间,学者靡然丕变矣。
岂惟得士浸广,天下风俗将日入醇正,王化之本也。
臣谓帝王之道,莫尚于此,愿陛下特留宸意,为万世行之。
论王霸劄子熙宁二年1069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二、《皇朝文鉴》卷五三、《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谓得天理之正,极人伦之至者,之道也;
用其私心,依仁义之偏者,霸者之事也。
王道如砥,本乎人情,出乎礼义,若履大路而行,无复回曲。
霸者崎岖反侧于曲径之中,而卒不可与入之道。
故诚心而王则王矣,假之而霸则霸矣,二者其道不同,在审其初而已。
《易》所谓「差若毫釐,缪以千里」者,其初不可不审也。
故治天下者,必先立其志,正志先立,则邪说不能移,异端不能惑,故力进于道而莫之禦也。
茍以霸者之心而求王道之成,是衒石以为玉也。
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而曾西耻比管仲者,义所不由也,况下于霸者哉?
陛下躬之资,处之位,必以之心自任,然后为能充其道。
汉、唐之君,有可称者,论其人则非先王之学,考其时则皆駮杂之政,乃以一曲之见,幸致小康。
其创法垂统,非可继于后世者,皆不足为也。
然欲行仁政而不素讲其具,使其道大明而后行,则或出或入,终莫有所至也。
夫事有大小,有先后。
察其小,忽其大,先其所后,后其所先,皆不可以适治。
且志不可慢,时不可失。
惟陛下稽先圣之言,察人事之理,知之道备于己,反身而诚之,推之以及四海,择同心一德之臣,与之共成天下之务。
《书》所谓「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又曰「一哉王心」,言致一而后可以有为也。
古者三公不必备,惟其人,诚以谓不得其人而居之,则不若阙之之愈也。
盖小人之事,君子所不能同;
岂圣贤之事,而庸人可参之哉?
欲为圣贤之事,而使庸人参之,则其命乱矣。
既任君子之谋,而又入小人之议,则聪明不专而志意惑矣。
今将救千古深锢之弊,为生民长久之计,非夫极听览之明,尽正邪之辨,致一而不二,其能胜之乎?
或谓人君举动,不可不慎,易于更张,则为害大矣。
臣独以为不然。
所谓更张者,顾理所当耳。
其动皆稽古质义而行,则为慎莫大焉,岂若因循茍简,卒致败乱者哉?
自古以来,何尝有师圣人之言,法先王之治,将大有为而返成祸患者乎?
愿陛下奋天锡之勇智,体乾刚而独断,霈然不疑,则万世幸甚!
论十事劄子(师傅 六官 经界 乡党 贡士 兵役 民食 四民 山泽 分数)1069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九、《皇朝文鉴》卷五三、《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六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窃谓圣人创法,皆本诸人情,极乎物理,虽二帝、三王,不无随时因革,踵事增损之制。
然至乎为治之大原,牧民之要道,则前圣后圣,岂不同条而共贯哉?
盖无古今,无治乱,如生民之理有穷,则圣王之法可改。
后世能尽其道则大治,或用其偏则小康,此历代彰灼著明之效也。
茍或徒知泥古,而不能施之于今,姑欲循名而遂废其实,此则陋儒之见,何足以论治道哉!
然傥谓今人之情皆已异于古,先王之迹不可复于今,趣便目前,不务高远,则亦恐非大有为之论,而未足以济当今之极弊也。
谓如衣服饮食宫室器用之类,茍便于今而有法度者,岂亦遽当改革哉?
惟其天理之不可易,人所赖以生,非有古今之异,圣人之所必为者,固可概举。
然行之有先后,用之有缓速,若夫裁成运动,周旋曲当,则在朝廷讲求设施如何耳。
古者自天子达于庶人,必须师友以成就其德业,故舜、禹、文、武之圣,亦皆有所从学。
今师傅之职不修,友臣之义未著,所以尊德乐善之风未成于天下,此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王者必奉天建官,故天地四时之职,历二帝、三王未之或改,所以百度修而万化理也。
至唐,犹仅存其略。
当其治时,尚有纲纪小正。
今官秩淆乱,职业废弛,太平之治所以未至,此亦非有古今之异也。
天生蒸民,立之君使司牧之,必制其恒产,使之厚生,则经界不可不正,井地不可不均,此为治之大本也。
唐尚能有口分授田之制,今则荡然无法,富者跨州县而莫之止,贫者流离饿殍而莫之恤。
幸民虽多,而衣食不足者,盖无纪极。
生齿日益繁,而不为之制,则衣食日蹙,转死日多,此乃治乱之机也,岂可不渐图其制之之道哉?
此亦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古者政教始乎乡里,其法起于比闾族党、州乡酂遂,以相联属统治,故民相安而亲睦,刑法鲜犯,廉耻易格,此亦人情之所自然,行之则效,亦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庠序之教,先王所以明人伦,化成天下。
今师学废而道德不一,乡射亡而礼义不兴,贡士不本于乡里而行实不修,秀民不养于学校而人材多废,此较然之事,亦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古者府史胥徒受禄公上,而兵农未始判也。
今骄兵耗匮,国力亦已极矣。
臣谓禁卫之外,不渐归之于农,则将贻深虑;
府史胥徒之役,毒遍天下,不更其制,则未免大患。
此亦至明之理,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古者民必有九年之食,无三年之食者,以为国非其国。
臣观天下耕之者少,食之者众,地力不尽,人功不勤,虽富室强宗,鲜有馀积,况其贫弱者乎?
或一州一县有年岁之凶,即盗贼纵横,饥羸满路。
如不幸有方三二千里之灾,或连年之歉,则未知朝廷以何道处之,则其患不可胜言矣。
岂可曰昔何久不至是,因以幸为可恃也哉?
固宜渐从古制,均田务农,公私交为储之法,以为之备。
此亦无古今之异者也。
古者四民各有常职,而农者十居八九,故衣食易给,而民无所苦困。
京师浮民,数逾百万,游手不可赀度。
观其穷蹙辛苦,孤贫疾病,变诈巧伪,以自求生,而常不足以生,日益岁滋,久将若何!
事已穷极,非圣人能变而通之,则无以免患。
岂可谓无可奈何而已哉?
此在酌古变今,均多恤寡,渐为之业,以救之耳。
此亦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圣人奉天理物之道,在乎六府;
六府之任,治于五官。
山虞泽衡,各有常禁,故万物阜丰,而财用不乏。
今五官不修,六府不治,用之无节,取之不时。
岂惟物失其性,材木所资,天下皆已童赭,斧斤焚荡,尚且侵寻不禁,而川泽渔猎之繁,暴殄天物,亦已耗竭,则将若之何!
此乃穷弊之极矣。
惟修虞衡之职,使将养之,则有变通长久之势。
此亦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古者冠婚丧祭,车服器用,等差分别,莫敢踰僭,故财用易给,而民有恒心。
今礼制未修,奢靡相尚,卿大夫之家莫能中礼,而商贩之类或踰王公,礼制不足以检饬人情,名数不足以旌别贵贱,既无定分,则奸诈攘夺,人人求厌其欲而后已,岂有止息者哉?
此争乱之道也。
则先王之法,岂得不讲求而损益之哉?
此亦非有古今之异者也。
此十者特其端绪耳,臣特论其大端,以为三代之法有必可施行之验。
如其纲条度数、施为注措之道,则审行之,必有稽之经训而合,施之人情而宜,此晓然之定理,岂徒若迂疏无用之说哉?
惟圣明裁择!
论养贤劄子1069年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圣宋遵尧录》卷七、《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一、《右编》卷六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窃以议当代者,皆知得贤则天下治,而未知所以致贤之道也。
是虽众论纷然,未极其要,朝廷亦以行之为艰而不为也。
三代养贤,必本于学,而德化行焉,治道出焉。
本朝踵循唐旧,而馆阁清选,止为文字之职,名实未正,欲招贤养材以辅时赞化,将何从而致之也?
臣历观古先哲王所以虚己求治,何尝不尽天下之才以成己之德也。
故曰:「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乐取于人以为善」。
今天下之大,岂为乏贤?
而朝廷无养贤之地,以容徐察其器识高下而进退之也。
臣今欲乞朝廷设延英院以待四方之贤,凡公论推荐及岩穴之贤,必招致优礼,视品给俸,而不可遽进以官,止以应诏命名。
凡有政治则委之详定,凡有典礼则委之讨论,经画得以奏陈而治乱得以讲究也。
俾群居切磨,日尽其材,行其志,使政府及近侍之臣,互与相接,陛下时赐召对,诏以治道,可观其材识器能也。
察以累岁,人品益分,然后使贤者就位,能者任职,或委付郡县,或师表士儒。
其德业尤异,渐进以帅臣职司之任,为辅弼,为公卿,无施之不称也。
若是,则引汇并进,野无遗贤,陛下尊贤待士之心,可谓无负于天下矣。
取进止。
乞留张载熙宁二年闰十一月1069年闰11月 北宋 · 程颢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四、《河南程氏文集》卷一、《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五、《右编》卷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闻差著作佐郎张载明州推勘苗振公事。
窃谓经术德义,久为士人师法,近侍之臣以其学行论荐,故得召对。
蒙陛下亲加延问,屡形天奖,中外翕然知陛下崇尚儒学,优礼贤俊,为善之人,孰不知劝?
今朝廷必欲究观其学业,详试其器能,则事固有系教化之本原于政治之大体者,傥使之讲求议论,则足以尽其所至。
夫推按诏狱,非谓儒者之不当为,臣今所论者,朝廷待士之道尔。
盖试之以治狱,虽足以见其钩深鍊覈之能,攻摘断击之用,正可试诸能吏,非所以尽儒者之事业。
徒使四方之人谓朝廷以儒术贤业进之,而以狱吏之事试之,则抱道修洁之士,益难自进矣。
于朝廷尊贤取士之体,将有所失。
苗振罪犯明白,情状已具,得一公平干敏之人,便足了事。
伏乞朝廷别赐选差,贵全事体,谨具状奏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