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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详定礼文二 其七 禘祫不废时祭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
臣等看详:《大宗伯》之职曰:「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钥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则六享并行,而天子禘祫与诸侯异,未尝废一时祭。
故《毛诗传》曰:「诸侯夏禘则不礿,秋祫则不尝,惟天子兼之」。
孔颖达《正义》以为「天子夏为大祭之禘,不废时祭之礿;
秋为大祭之祫,不废时祭之尝」。
王礼三年一祫与其禘享,更为时祭,所以别于诸侯,所谓「其治辨者其具」也。
国朝沿袭故常,禘祫之月不行时享,久未釐正,非古之制。
伏请每遇禘祫之月虽已大祭,仍行时享,以严天子备礼,所以丕崇祖宗之义。
其禘祫虽与时享先后,经无明说。
以臣等考之,《司尊彝》曰:「凡四时之间祀、追享、朝享,祼用虎彝、蜼彝」。
郑云:「追享、朝享谓禘祫也,在四时之间,故曰间祀」。
明禘在礿祭,祫在烝祭之间,不在其后也。
故后郑谓:「天子先祫而后时祭」。
其郊礼、亲祠准此。
如允臣等所议,乞赐指挥施行。
孔颖达 北宋 · 张唐英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三○
孔颖达尝撰《周易正义》,又与马嘉运、赵乾协、苏德详等参详,以行于世。
观其发明三圣之旨,通贯万化之蕴,其亦深于《易》乎。
然于下《系》云:「案诸儒象卦制器,皆取卦之爻、象之体。
韩康之意,直取卦名,因以制器。
案上《系》云『制器者尚其象』,则取象不取名也。
韩氏乃取名不取象,于义未善。
今既遵韩氏之学,且依此释之」。
甚哉颖达之失!
圣人之道至深远,而学者不悟,故洪生硕儒为注疏,以启导后进,而使得其馀。
今韩氏既失于取象之义,己为《正义》,当为刊正指归,以为后人之师法;
奈何既知其失,不为剖析是非,又从而蹈其失哉!
夫「斲木为耜,揉木为耒」,盖取诸《益》。
《益》者,《震》下《巽》上。
《震》阳,木动也;
《巽》阴,木可揉也。
而揉以为耒耜之象,其动在下,耕田之象也。
而韩谓「制器致丰,以益万物」。
又「刳木为舟,剡木为楫」之象,而韩谓「乘理以散通也」。
「断木为杵,掘地为臼」,盖取《小过》。
《小过》者,《艮》下而《震》上。
《艮》,山也;
《震》,木也。
山止于下,木动于上,杵、臼之象,而韩谓「以小物济用」。
诸如此类,失者甚众,不可备举。
韩氏妄肆臆说,颖达又不发明其得失,诚可惜也。
类而推之,则圣人之旨皆可见矣,学者宜自求之(《历代名贤确论》卷七一。又见《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二。)
之:原脱,据十三经注疏本《周易·系辞下》补。
皇族服制图序 宋 · 杨杰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一、《无为集》卷八
议曰:礼院新定《皇族五服图》,其失有五:不重太祖太宗真宗之服,其失一也;
不分润王之族,其失二也;
不载兄弟之殇,其失三也;
不著袒免之亲,其失四也;
不明正统、旁亲之制,其失五也。
何谓不重太祖太宗真宗之服?
按《周礼》司服职云:「为天王斩衰」。
《礼记》云:「天子修男教,父道也。
天王服斩衰,服父之义也」。
又云:「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
有恩有礼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
恩者,仁也;
理者,义也;
节者,礼也;
权者,智也。
仁义礼智,人道具矣。
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
新图以皇帝于仁宗固当服斩衰也,于真宗则齐衰不杖期也,于太宗则齐衰五月也,于太祖则缌麻三月也。
仁宗之服诚合礼制矣,若真宗太宗之齐衰,太祖之缌麻,是以亲服而言,而不以天王之服言也。
太祖太宗真宗,君天下,传万世,在皇帝为之服斩衰,此所谓以义制者也。
亲亲尊尊,无重于是矣。
新图以齐衰、缌麻为服,是岂达《礼》经之意哉!
故曰不重太祖太宗真宗之服,其失一也。
何谓不分润王之族?
按《五服敕》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齐衰不杖期,为其兄弟大功九月」。
然则皇帝为濮王之服,异于为润王诸子之服矣;
濮王诸子之服,异于润王诸孙之服矣。
新图以润王子孙合而为一,无以别其等降。
故曰不分润王之族,其失二也。
何谓不载兄弟之殇?
《五服敕》云:「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小功五月,为其兄弟之中殇、下殇缌麻三月」。
《开宝通礼》丧葬令文皆同。
其说盖出之于《仪礼》矣,而新图略之。
故曰不载兄弟之殇,其失三也。
何谓不著袒免之亲?
按《礼记》大传曰:「名者,人治之大者也。
可无慎乎?
四世而缌麻,服之穷也;
五世袒免,杀同姓也;
六世亲族竭矣」。
郑康成云:「四世共高祖,五世高祖兄弟,六世以外亲尽,无属名也」。
又按律有八议,一曰议亲,释谓皇帝袒免以上亲。
《刑统》云:「皇帝袒免,据礼有高祖兄弟,曾祖从父兄弟,祖再从兄弟,父三从兄弟,身四从兄弟是也」。
且五世之亲,旁通而有十一,《刑统》止著其五识者,犹曰「未达」,况又全而阙之哉!
故曰不著袒免之亲,其失四也。
何谓不明正统、旁亲之制?
夫正统之服,天下之通服也。
旁亲之服,大夫则异于士庶矣,天子、诸侯则又异于大夫矣。
按《礼记》云:「期之丧达乎大夫,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
郑康成云:「期之丧达乎大夫者,谓旁亲所降在大功者。
其正统之期,天子、诸侯犹不降也。
大夫所降,天子、诸侯绝之,不为服也」。
孔颖达曰:「大夫之尊,犹有期丧,谓旁亲所降在大功者,得为期丧,还著大功之服。
若天子、诸侯,旁亲之丧,则不为服也」。
又《仪礼·丧服》,郑康成注云:「君、大夫以尊降」。
贾公彦云:「君、大夫以尊降者,天子、诸侯为正统之亲,后夫人与长子、长子之妻等不降,馀亲则绝。
天子、诸侯绝者,大夫降一等」。
又汉《白虎通德论》:「天子绝期者何?
示同丧于百姓,明不独亲其亲也」。
魏田琼云:「天子不降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后、太子嫡妇,其姑姊妹嫁于二王后者,皆如都人」。
此所谓正统、旁亲之制也。
古者分亲,所以尊正统也;
尊正统,所以重宗庙社稷之事也。
虽圣人亲亲之心笃于九族,而旁正之异不可不明也。
而新图略之,故曰不明正统、旁亲之制,其失五也。
今别为图,分以世次,上下旁行而观之,亲疏轻重之制,其亦庶乎明矣。
重卦之人 宋 · 金君卿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二六
孔颖达曰:「重卦之人,凡有四说:王辅嗣以为伏牺,郑康成之徒以为神农孙盛以为夏禹,史迁等以为文王
其言夏禹文王重卦者,按《系辞》,神农之时,已有『盖取诸《益》与《噬嗑》』,以此论之,不攻自破。
其言神农重卦,亦未为得。
今以诸文验之,案《说卦》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
凡言作者,创造之谓;
神农已后,便是述修,不可谓之作也。
则幽赞用,谓伏牺矣」。
又引《下系》云:「『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盖取诸《益』》。
即象《夬》卦而造书契,伏牺有书契,则有《夬》矣。
故今辅嗣以伏牺既画八卦,即自重为六十四,为得其实」。
君卿谨按:扬雄作《解难》,其辞曰:「伏牺之作《易》也,绵络天地,经以八卦,文王附六爻,孔子错其象而彖其辞,然后发天地之藏,定万物之基。」又《法言》述文王之渊懿,曰:「重《易》六爻,不亦渊乎!」司马迁云:「伏牺至纯厚,作《易》八卦。」又云:「西伯其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班固亦云:「商周之际,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安国云:「伏牺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又《系辞》云:「包牺氏之王天下也,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此经据灼然矣。辅嗣独摈诸家之说,孔颖达从而解之,殊不达《系辞》之大义。妄引「盖取诸《益》」之说,惑之甚矣。夫《易》曰:「天地设位,《易》行乎其中矣。」则是两仪定位,虽未有《易》之书,而《易》之道已著矣。若文王之前,虽卦象未备列,而古先圣人顺天地之道与物之宜,以垂立教,而得乎《易》之道,与卦义相契合者,已多矣。岂须先观卦象而后有为乎?原《系辞》之意,盖谓若神农为耒耜,得《易》《益》卦之义,若黄帝为弧矢,得《易》《暌》卦之象也。如曰不然,且《系辞》云:「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盖取诸《益》。」夫书契之作,始于伏牺,如颖达之见,则是未有书契之时,已先有此《夬》卦,后因观象而作为书契,何不思之甚也。又颖达既以文王为卦辞、周公为爻辞为然,如曰伏牺之时已重卦,则是但有六十四卦之名,卒无一言以明卦义,安所谓垂世立教哉?颖达又以《说卦》有作《易》重之文,谓非伏牺不得云作《易》。且伏牺画八卦,至于文王重之,而《易》道始成。故曰:「《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又曰:「《易》之兴也,其当商之末、周之盛德耶?当文王之事耶?」此其文王作《易》之明验,岂得谓非伏牺不得云作也。君卿以为伏牺画八卦,文王重而为六十四,复系之卦辞;周公文王之志,又系之爻辞;仲尼赞而为《彖》、《象》、《文言》,为得其实。两汉大儒扬雄司马迁孔安国班固,据《系辞》伏牺始作八卦之文,断然无疑矣。(《金氏文集》卷下。)/「重卦之人」以下原与上篇紧接。按此下文义与上文了不相属。细审其文,此「重卦之人」乃另一篇之题,与上篇《传易之家》正为姊妹之篇。盖《永乐大典》连抄,题与文混淆不清,四库馆臣辑出时又未能分辨,以致此误,今为析出。
易六日七分 宋 · 金君卿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二六、《永乐大典》卷二○六四八
《乾》《坤》二卦,天地阖辟,阴阳终始于其间,故曰:「《乾》《坤》,其《易》之门也」。
阳不得阴之助,不能任以生物;
阴不得阳之助,不能任以成物。
《乾》《坤》二卦,六阴六阳,天地盈虚消长之道,配于四时十二月,周而复始。
若夫《坤》之纯阴用事,十月之卦也。
上六阴极而阳复,故《乾》之初九,来居坤之初位,是为《复》䷗,此乾之一阳用事,十一月卦也。
以至于《乾》之九二,来居坤之二位,是为《临》䷒,此乾之二阳用事,十二月卦也。
又《乾》之九三,来居坤之三位,是为《泰》䷊,此乾之三阳用事,正月卦也。
又《乾》之九四,来居坤之四位,是为《大壮》䷡,此乾之四阳用事,二月卦也。
又《乾》之九五,来居坤之五位,是为《复》䷪,此乾之五阳用事,三月卦也。
及夫《乾》之上九,来居坤之上位,而《夬》之上六,一阴为五阳决去,故六位纯阳复居于《乾》䷀。
此乾之纯阳用事,四月卦也。
《乾》之上九亢极矣,阳极则阴生,故《坤》之初六,来居乾之初位,是为《姤》䷫,此乾之一阴用事,五月卦也。
以至于《坤》之六二,来居乾之二位,是为《复》䷠,此坤之二阴用事,六月卦也。
又《坤》之六三来居乾之三位,是为《否》䷋,此坤之下体三阴用事,七月卦也。
又《坤》之六四,来居乾之四位,是为《观》䷓,此坤之四阴用事,八月卦也。
《坤》之六五,来居乾之五位,是为《剥》䷖,此坤之五阴用事,九月卦也。
《坤》之上六,来居剥之上位,是一阳剥落也,故六位纯阴,复居于《坤》䷁,《坤》之上六用事者,十月卦也。
阴极则阳来,故复归于《乾》。
观《乾》《坤》六爻之动,则十二月阴阳代谢之功毕矣。
《复》一阳生,故曰七日来复,天行也,利有攸往,刚长也。
《临》二阳生,故曰刚浸而长也。
《姤》一阴生,故曰柔遇刚也。
一阴之来,小人之道亨,故变《复》而为《姤》。
《遁》二阴生,故曰浸而长也。
二阴之长,君子之道消,故变《临》而为《姤》。
《夬》五阳并进,上一阴将陨,众阳之盛,君子之道亨。
以刚夬柔,故变《剥》而云《夬》。
夬,决也。
刚决柔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剥》五阴并进,上一阳将落,而众阴之盛,小人之道亨。
然柔不能以决刚,而刚自陨,故变《夬》为《剥》。
《易》曰:「剥,剥也。
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
观夫阴阳相生,刚柔迭用,四时之所变化,万物之所终始,莫不备于斯矣。
《复》卦云:「七日来复」。
或者谓:「日当为月」。
言自五月阳剥而阴长,以至于十一月一阳生是七月来复也明矣。
辅嗣但云:「来复者七日」。
诸儒妄为异端,引《易》六日七分之说。
六日七分之说,以谓一日八十分,一卦之内,六爻主六日而足,馀七分耳。
即当概举六日而言之,不当云七日也。
又况六十四卦,以每卦管六日,即当有三百八十四日。
又每卦益之以七分,计有四百四十八分,得五日馀四十八分,总其数,当有三百八十九日,馀四十八分,则当期之数缪矣。
说者无所依按,故妄《震》《离》《兑》《坎》为四方之卦,独不系于日。
又妄云《震》《离》《兑》《坎》,二至二分用事之日,既云用事之日,岂得不系于日?
且《乾》《坤》于八卦为父母,为天地万物之祖,何为亦只主六日七分之数?
如是,则一岁四时之中,《乾》《坤》所主者,十二日一十四分尔。
《乾》《坤》二卦之用,于天地四时之功,何其小也?
孔颖达云:「《剥》卦阳气之尽在于九月之末,十月当乾坤用事。
《坤》卦有六七分,《坤》卦之尽,则《复》卦阳来,是从《剥》至阳《复》。
隔《坤》之一卦,六日七分,举成数言之,故辅嗣七日也」。
颖达所论,何不思之甚也!
夫自五月《坤》之初六一阴用事,至于十月《坤》之上六纯阴用事,是《坤》之六爻于一岁中主六月矣。
设只以十月纯阴用事言之,则一月三十日,又岂可云「七日而复也」?
设以六日七分之说为然,既云一卦主六日七分,则十月一月已隔五卦,非只《坤》之一卦明矣。
如以日推之,即《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
则是三百六十日,《乾》《坤》二卦之策已备矣。
卦主六日七分者,汉之《易》家皆无此说。
惟京生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候风雨寒温,言灾变之术,固已妄矣,非圣人设卦垂教之本意也。
东方书生行1075年 北宋 · 苏辙
 创作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东方书生多愚鲁,闭门诵书口生土。
窗中白首抱遗编,自信此书传父祖。
辟雍新说从上公册除仆射酬元功。
太常弟子不知数,日夜吟讽如寒虫。
四方窥觇不能得,一卷百金犹复惜。
康成颖达弃尘灰,老聃瞿昙更出入。
旧书句句传先师,中途欲弃还自疑。
东邻小儿识机会,半年外舍无不知。
乘轻策肥正年少,齿疏唇腐真堪笑。
是非得失付它年,眼前且买先腾踔。
议明堂祀上帝及五帝奏元祐七年 北宋 · 曾肇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七八、《曲阜集》卷二、《国朝诸臣奏议》卷八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谨按,《周礼》称昊天上帝,称上帝、五帝,文各不同。
昊天上帝,则一帝而已;
五帝则五方之帝,理自明白,不待辨而知。
唯上帝之称,世或专以为昊天上帝,或专以为五帝。
然以《周礼》考之,肆师之职,「类造上帝,封于大神」。
按《周礼》凡称大神,皆谓天也。
以上帝为天,则不应复云「封于大神」矣。
又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先儒以为,四望非地,则上帝非天,断可识矣。
而《孝经》亦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正与祀天、旅上帝之文相合。
盖郊、明堂异祭,后稷文王异配,则天与上帝,亦宜有异。
以此推之,谓上帝专为昊天上帝者非也。
又掌次:「王大旅上帝,则张毡案」;
「祀五帝,则张大次小次」。
上帝、五帝,所张不同,则谓上帝专为五帝者,亦非也。
然则,上帝果何谓与?
按《书》称「类于上帝」,孔安国以谓昊天及五帝。
孔颖达释之曰:「昊天、五帝,上帝可以兼之」。
由是推之,所谓上帝者,盖兼昊天、五帝言之,西汉已有是说矣,故安国用此以解经文。
郑康成始引谶纬之书,傅会以为六天,乃谓昊天上帝为北辰之星,五帝为太微宫中五帝坐星。
此则康成解经之罪,非先儒之说本然也。
然则不曰昊天、五帝,而曰上帝,何哉?
盖言昊天上帝,则不及五帝;
言五帝,则昊天不与。
举上帝,则昊天、五帝,皆在其中。
以昊天及五帝,皆有帝之称故也。
按《周礼》:「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盖先王尊祀五帝,与昊天同服。
冢宰掌祀五帝,与祀大神祇之礼同。
则明堂并祀昊天、五帝,不为过也。
秦祀白青黄赤,扬雄以为僭祭天之礼。
汉武帝祀泰一、五帝于明堂,合高皇坐对之。
盖天神贵者曰泰一,其佐曰五帝,虽出于方士之言,然所谓泰一,即昊天也。
武帝皆祀于明堂,以高帝配食,则明堂并祀昊天、五帝,于此可见。
历代明堂或并祀昊天、五帝,或止祀五帝。
其去五帝坐,专祀昊天上帝者,唯晋太始唐显庆中尔。
本朝皇祐中,大享明堂,参用南郊蜡祭之礼。
嘉祐七年礼官始议改正,设昊天上帝位,以真宗配;
次设五帝位;
次又设五人帝位,以五官从祀。
自是遵行,遂为故事。
至元丰中,始诏祀英宗于明堂,唯以配上帝,而五帝不与,论者以为未安,诏臣等集议。
臣等稽之经典既如彼,迹之故事又如此。
伏请自今宗祀神考于明堂,以配昊天上帝,并祀五方帝、五人帝、五官神,以称严父之孝,以成大享之义。
古周易1101年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五、《嵩山文集》卷一八、《古周易》附录、《经义考》卷二○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
周易》卦爻一,《彖》二,《象》三,《文言》四,《系辞》五,《说卦》六,《序卦》七,《杂卦》八,缮写谨第如上。
晋太康初,发汲县旧冢,得古简编蝌蚪文字,散乱不可训知,独《周易》最为明了,上下篇与今正同。
有阴阳说而无《彖》、《象》、《文言》、《系辞》,杜预疑于时仲尼造之于鲁,尚未播之远国,而《汉艺文志》《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三家,颜师古曰:「上下经及十翼,故十二篇」。
是则《彖》、《象》、《文言》、《系辞》始附卦爻而传于汉欤。
先儒谓费直专以《彖》、《象》、《文言》参解《易》爻,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者,自费氏始。
其初费氏不列学官,唯行民间,至汉末陈元方郑康成之徒皆学费氏,古十二篇之《易》遂亡。
孔颖达又谓辅嗣之意,《象》本释经,宜相附近,分爻之《象》辞各附当爻,则费氏初变乱古制时,犹若今《乾卦》,《彖》、《象》系卦之末欤!
古经始变于费氏,而卒大乱于王弼,惜哉!
奈何后之儒生尤而效之,杜预分《左氏传》于经,宋衷、范望辈散《太玄》、《赞》与《测》于八十一首,是其明比也。
揆观厥初,乃如古文《尚书》,司马迁班固《序传》,扬雄《法言·序篇》云尔。
今民间《法言》列《序篇》于其篇首,与学官书不同,概可见也。
唐李鼎祚又取《序卦》冠之卦首,则又效小王之过也。
今悉还其初,庶几学者不执《彖》以徇卦,不执《象》以徇爻云。
韩宣子适鲁见《易》象,是古人以卦爻统名之曰象也。
故曰《易》之象也,其意深矣。
岂若后之人卦必以象明,象必以辞显,纷纷多岐哉!
呜呼,学者曾未之知也。
刘牧云:「小《象》独《乾》不系于爻辞,尊君也」。
石守道亦曰:「孔子作《彖》、《象》于六爻之前,小《象》系逐爻之下,惟《乾》悉属之于后者,让也」。
呜呼,他人尚何责哉!
若夫文字之传,始有齐楚之异音,卒有科斗籀篆隶书之四变,因而讹谬者多矣。
刘向尝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至蜀李撰又尝著《古文易》,则今之所传者皆非古文也,安得睹夫刘、李之书乎?
其幸而诸儒之传,今有所稽考者,具列其异同舛讹于字下,亦庶几乎同复于古也。
或曰:子能古文,何不古文写之?
曰:有改于华而无变于实者,予不为也。
如古者简重大,以经为二篇,今又何必以二篇成帙哉?
谨录而藏诸,以俟博古君子。
建中靖国元年辛巳五月二十四日嵩山晁说之题。
历元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一三、《嵩山文集》卷一四
夏桀在位五十有二年,汤受天命,放南巢,实甲寅之历也,是为成汤之元
不踰年而改元革命,异乎继世之君也。
推之于历,《考灵曜》、《春秋纬命历》皆本于甲寅元。
汉安帝延光二年中谒者亶诵侍中施延、河尹李祉太子舍人李泓及灵帝熹平四年五官郎中冯光、沛相上计掾陈晃皆言历元不正,当用甲寅为元。
议郎蔡邕议之曰:「历法,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凡六家,各自有元。
光、晃所据,则殷历元也」。
然则甲寅为殷汤之元也审矣。
或曰:历黄帝用辛卯,颛顼用乙卯,虞用戊午,甲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鲁用庚子
黄帝颛顼、虞、夏、周、鲁未必皆元也,何独甲寅以之为商汤之元哉?
曰:时君各因事而命,其历不同也。
至于殷元甲寅,则历家皆因之而起算云尔。
周大象元年太史上士马显等表言曰:「乘殷,斟酌前代历,变壬子元用甲寅」。
其言是也。
古诸儒生皆以为孔子用殷甲寅历。
汉刘洪于历最善,其表言曰:「甲寅历于孔子时效」。
窃以《春秋纬命历》推之,可信言。
而《公子谱》所谓商起庚戌,终戊寅者非也。
帝王谱》谓元年壬寅,《一行历》谓成汤岁在壬戌,皆非也。
《外传》曰「晋之始封也,岁在大火,阏伯之星也,实纪商人」,韦昭曰「商主大火」,其果合于甲寅乎?
曰:成汤六年甲寅,上推元年癸亥,实见岁在大火。
鲁僖公五年丙寅,亦岁在大火,上推之于其元年壬戌,实见岁在大火,此固得以为甲寅也。
或曰:以夏正论之,大火卯也,此得以为甲寅,何也?
曰:夏后氏建寅,商人建丑,周人建子,因其所建不同而然也。
鲁昭公二十年二月己丑朔日南至,鲁史失,至《甘传》与《纬》不同。
唐一行曰:周历得己丑二分,殷历得庚寅一分,殷历南至常在十月晦,则中气后天也。
周历蚀朔差经或二日,则合朔先天也。
《传》所据者周历也,《纬》所据者殷历也。
气合于传,朔合于纬,斯得之矣。
以此观之,既其所建不同,则大火先得以为寅也。
殷人建丑,以十一月朔旦冬至为元首,始变虞夏之历也。
《世纪》《公子谱》《三统历》皆曰在位十三年,今定著元甲寅,则十有三年,丙寅之历也。
孟子曰:「崩,太丁未立」。
夫所谓未立者,言尝立之为君,不踰年而卒,未得立以为君也。
《春秋》之法,不踰年之君书之曰子,而不书之为君。
书之为君则不可,而数之则可也。
不然,孟子何以数之耶?
《外传》以谓商之飨国三十一王,并太丁而君之,则非也。
《世纪》、《三统历》亦曰「殷世三十一王」,惑于《外传》之论也。
公子谱》谓三十王是也。
孟子曰:「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
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已也,复归于亳」。
太史迁作《商本纪》曰:「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
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仲壬,是为帝仲壬
帝仲壬即位四年崩」。
及《世纪》所载皆是也。
《本纪》《公子谱》以外丙即位三年,则非也,《世纪》谓外丙即位二年,与孟子合,而得商享年之数也。
孔安国、顾氏、孔颖达辈徒见《伊训》之文曰「成汤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遂以谓太甲而无外丙仲壬,反以太史迁、皇甫谧刘歆班固为非,何其妄也!
盖不知伊尹成汤之训训太甲孔子本原伊尹太甲盛衰污隆之意而序之,非谓成汤之于太甲先后世次也。
如夫子于《易》曰:「包羲氏没,神农氏作,神农氏没,黄帝氏作」。
皆本其治之相成也,非谓其时之相继也。
黄帝之后,岂不有少昊颛顼帝喾之君欤?
仲壬四年而崩、壬申之历也。
明年癸酉太甲之元也。
《三统历》太甲元年乙巳,《元嘉历》太甲元年癸亥,《一行历》太甲二年壬午,三者皆非也。
沃丁在位二十有九年,或以谓三十年。
小甲在位或以谓三十六年,或以谓二十二年,或以谓十七年。
雍己在位或以谓十三年,或以谓十二年。
中丁在位或以谓十二年,或以谓十一年。
外壬在位或以十五年,或以谓五年。
沃甲在位或以谓二十年,或以谓二十五年。
祖丁在位或以谓三十二年,或以谓三十三年。
盘庚在位或以谓十八年,或以谓二十八年。
小乙在位或以谓二十一年,或以谓二十年。
廪辛在位或以谓五年,或以谓六年。
庚丁在位或以谓六年,或以谓二十一年
武乙在位,或以谓三十七年,或以谓七年。
若夫沃丁之立三十年,小甲之立二十有二年,若有七年,雍己之立十有二年,中丁之立十有一年,外壬之立五年,沃甲之立二十有五年,祖丁之立三十有三年,盘庚之立二十有八年,小乙之立二十年,廪辛之立六年,庚丁之立二十有一年武乙之立七年,则皆与商之享年不合,诚非矣。
商享年六百二十有九,诸书皆同。
辩诬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一三、《嵩山文集》卷一四
天,无待而高者也;
日月,无待而明者也。
人之生,于天、朝夕日月,无所待而知高也,亦无所待而知其明也。
圣人之道曷独不然?
韩退之孟轲书,然后孔子之道尊,晚得扬雄书,益信孟氏,又得荀氏于之间,何邪?
孔子固圣人,孰知后世必有人曰孟轲能明吾道而尊之耶?
脱如后世遂无孟轲,则孔子之道泯灭不传欤?
至于卿、则复何力之有?
一何量圣人浅而自待之厚耶!
今之学士大夫必待小序以说《诗》,必待鲁史以传《春秋》,必资庄老玄虚、释氏幻妄以明《易》,又复何耶?
然谨小序于《诗》者郑康成孔颖达也,尊鲁史于《春秋》者服虔杜预也,假释老于《易》者何晏王弼辈也。
今之所谓大儒者,未离乎昔日曲学之后尘欤!
西晋来有《老》、《易》之论,何其不思邪?
盖无得于《易》,而溺老氏之文者倡之也。
斯人不特无得于《易》而亦无得于老氏者也。
譬诸人材,必先其学问师友渊源,与夫立身本末、出处去就所向,大体同也,小体斯可略;
大体不同,而奚小体之论哉?
老氏所贵,曰常与静;
《易》之变动出入,不可以居。
老氏自处者无名无事,刍狗百姓;
而《易》于吉凶与民同患,至曲而不遗,斯世之是务也。
老氏至极归于自然,虽道亦是法也;
《易》有消息屈申吉凶悔吝,危可安而亡可存,皆有然而然,非自然也。
果相资以用否邪?
齐晋之功非不盛也,吴楚之王亦崇也,《春秋》不之贵者,尊一王也。
门内妾妇且知尊无二上矣,予不知世所谓云者,孰自而得耶?
其尊孔子欤,尊孟子欤?
盖天下万世之尊师者,孔子一人而止耳,容孰偶之也邪?
学者于是乎权有度,无欲挽二子以并驾,又无乃甚邪?
荀卿孟子「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王充著论曰《刺孟》,则亦过矣,然不为无谓也。
知其不尊周室,劝诸侯僭王以国叛,人人可为汤武,予学《春秋》而有感焉,未敢发之言也。
后见江东李觏所论著,则有前得于予者也。
又如士师可杀人之类,强辩杰骜,视当时所谓策士者不甚远。
今学者以孟子班诸颜渊,而原宪子贡曾参宓子贱之徒,悉后之者,不知世无孔子,果孰可以诸子优劣邪?
使孟子与诸子并,而从容弦诵阙里中,当自有次第哉!
尊其名不覈其实,玩其读莫适于事者,《周礼》之为书也。
其出为最晚,刘歆初献之新莽,莽即拜《周礼》博士者,乃传焉。
是书大祗烦礼渎仪,靡政僭刑,苛令曲禁,重赋专利,忌讳祈禳,诞迂不切事,适莽之嗜也。
莽所用以戕天下之民,而钳天下之口者,是书之奉也。
正月之吉,初和六官,各县象法于象魏,民视既已溃矣,是日州长各属民读法于州,又何能来自象魏而滑其听邪?
孟月吉日,党正属其民读邦法,仲月大司马行蒐苗狝狩之礼,月吉则族师属民读邦法,正岁则乡师稽器,州长党正属民读法,季冬祭索鬼神,春秋则乡州有射党正祭,禜族师祭,酬闾胥读法。
凡岁比而三岁大比,所以致其民者劳矣。
而力役追胥,大事大故之所致,又未可以期数也。
将使斯民终岁遽遽然,不得伏田畴,安室庐,而奉有司之役邪?
冢宰以九职任万民,而掌固又任万民,凡国都郊之竟,有沟树之固,民皆有职焉。
夫民既劳矣,而任之者亦以众邪?
畿内千里,而卿大夫士胥徒授田凡万八千人有奇,其地莫之能给,而此多役疲扰之民,尚可胜其任邪?
是书厉其民者如此,则于礼乐政刑复何论哉?
周公冢宰,正百辟,今书冢宰乃特正其治官之属,何邪?
尚书·周官》与是书所谓孤卿之职五服之制颇异同,《尚书·周官》作在周公辅政七年将归之时,不知是书之作何时也?
如前乎《尚书·周官》,则周公后以《尚书·周官》为正矣,学者尚何取于是书哉?
如其作在《尚书·周官》之后,则《尚书·周官》者,周公之弃物也,孔子复何录之耶?
二者不可允会,非周公妄,则孔子过也,孰可脱?
如作在《尚书·周官》之后,则周公未尝归政成王也,又孰可?
王肃冬至圜丘之乐,谓「王者各以其礼制事天地,今说者据《周礼》单文为经国大体,惧其局而不知弘也」。
予有取焉。
呜呼,使《周礼》而尚全,王者犹损益之,况此残伪之物乎?
或问:「韩愈言士不通经,果不足用,其言是非」?
曰:士固不可不通经,而必待通经之士而为用则非也,将有祸经术而病天下者矣。
西汉张禹经为帝师成帝惧变异数见,因吏民言,疑王氏专政,车驾至第,辟左右,亲问
乃为身老子孙之计,曰:「灾变深远难见」。
此经义意也,盖于是乎言之安,而帝之听也信以不疑,其在位碌碌者,亦皆曰经意也,王氏何病?
其后莽卒攘汉,日夜更变汉制,纷纷然天下不胜其酷。
莽与其国师歆辈,一切文六艺之言,为其蹠也,奈何!
梁武帝父子躬著经义数百卷,又升殿自讲说甚勤,而朱异贺琛皆以经术进,专国用事,乃为侯景主人,又以从而绍介之,卒以亡梁,而帝父子不得其死,又重可哀也欤!
不通经果不害其为士,安得真儒以语哉!
陈莹中 宋 · 陈师锡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一、《皇朝文鉴》卷一二○
奉别累月,不敢作书为问,而倾乡之心,食顷不忘。
李君至,辱手书,伏闻谪官东去,裕如也。
继卫守急促回,又得所惠荅、喜聆起居冲胜,甚以为慰。
蒙示日录论及二编,具悉公之忠义,尊主之心,天日可鉴。
然其言数龃龉者,盖公之言未能信于人也。
未信于人者,以公之心于此事自未通彻耳,敢以所闻奉浼,傥以为然,当有禅助。
所谓尊私史而压宗庙者、公特谓曾丞相为人所卖,不当进日录以为国史之證也。
公知其为私史耳,而不知其为诬伪之书也。
公熟阅之,当尽见其诬伪者。
不知其为诋谤之书也,公精考之,当尽识其诋谤者。
昔尝见叶致远言荆公晚年自悔作此书,临终命门人焚之,卞焚他书以绐公。
公殁,卞遂纵横撰造,恣逞私意,甚者至于因事记言,为异日自便之计。
有知识者孰不欲辨明,第以人微言薄,不足以胜朋奸之凶焰,故隐忍耳。
吾友奋不顾身,挺然明此一大事,岂特怯懦之人仰叹不已,而宗庙之灵,圣考在天之愤,实有望于吾友也。
然吾友谓安石圣人也,与伊尹同侔,此何言之过也?
吾辈在学校时,应举觅官,析字谈经,务求合于有司,不得不从其说。
至于立朝行己,则是是非非,乌可私也。
《春秋》孔子之所作也,先儒断天下之事,决天下之疑者,《春秋》也。
安石废而不用。
正君臣、定名分,《春秋》之法也。
安石治平中唱道之言曰:「道隆德骏,虽天子北面而问焉,与之迭为宾主」。
夫天尊地卑,不可易也,明此南面尧之为君,明此北面舜之为臣。
自古未有君而北面者。
安石以性命道德为说,乃谓君可北面与臣迭宾主耶?
吾友谓安石神考师也,此何言之失也。
神考熙宁间两相安石,首尾不过九年。
逮元丰之亲政、安石屏弃金陵凡十载,终身不复召用,而亦何尝师之有?
自古有天下之君,未尝不守祖宗之成宪明训,后世子孙妄为更张,鲜不召乱。
岂有扫荡我祖宗之宪之训,远取三代渺茫不可稽考之事力行之者。
之时五子作歌,则述大禹之戒曰:「皇祖有训」。
商之时,傅说之训高宗亦曰:「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
周之时成王命蔡仲则曰:「率乃祖文王之彝训」。
是三代之君,亦各述其祖宗训戒如此。
安石乃尽取而变乱之,可乎?
吾友又曰:「安石有刬弊革故之功」。
此何言之陋也!
祖宗之法,行之几百年,累朝圣君贤臣不敢轻议。
道则愈久而愈通,法则积久而必弊;
因其弊而革之,虽弊不穷。
仁皇之末,适当因革之时,而神考初政有为,必有刬弊革故之臣。
茍得忠厚之人,则祖宗之法尚可因弊革故,再新无穷。
不幸遇安石,力扫痛荡,一切颠倒之。
当是之时,士知其非,民不从令。
安石乃以商鞅必行之心,立赏罚以变天下之法,横目之民,但趋赏避罚,安知长久之利害!
于今五七十年,成败可见。
风俗之醇醨于祖宗时如何?
廉耻之废立于祖宗时如何?
人才之美恶于祖宗时如何?
民力之贫富于祖宗时如何?
今则元臣耆旧彫丧殆尽,遗民父老在者几希,而上之人方且绍之述之。
愚恐更一二十年,事穷力殚,弊蛊百出,土崩瓦解之势见,而祖宗之旧制上下罔知,虽欲绍复,不可得也。
孤忠所以痛心疾首者此耳。
若谓刬弊革故之功,非敢闻也。
吾友又谓安石有讲解经义之能,有作成人才之功。
此何言之蔽也!
安石之学,本出于刑名度数,性命道德之说,实其所不足。
解经奥义,皆原于郑康成孔颖达,旁取释氏,表而出之。
后学不考,其本因,受其欺耳。
吾友所论,善则善矣,而未尽也,辄以此浼闻。
此事匪易辩、更须熟考日录根本,识其真伪,乃可正此事矣。
至恳至恳,吾友方迁谪,然居善地,不足忧恼。
师锡缘编排旧疏,早晚必有行遣,决无轻恕之理。
相见无期,万万自爱。
李君遣人附此书,幸为秘之,勿重其罪也。
看详渊圣皇帝御名改避事状绍兴二年 宋 · 洪拟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韵略条式》(四部丛刊续编本)
绍兴二年十一月四日尚书省劄子,礼部太常寺申,准绍兴二年九月十六日中书门下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沈与求劄子奏:「臣伏见自汉以来,御名皆有他字代之,用为定制。
渊圣皇帝御名涉前代姓谥最多,而臣下迁就回避有可概见者,如鲁公则谓为允公,济公则谓为小白,皆以名易其谥也。
周王则谓为壮王,汉帝则谓为刚帝,或谓齐鲁二公为安公,他皆仿此。
随意更易,无复质据。
至于姓则去木为亘,而有司行移有不可通晓者,士人科举程文,枉被黜落,往往有之。
矧今经筵进读《春秋》,而称谥称名具存褒贬之例,循用私说,于义未安。
臣愚伏望睿慈特诏礼官议以他字代之,使姓、谥、名物,义例相通,略如汉制,庶几四方臣子得以遵用,不胜幸甚。
取进止」。
九月十六日,三省同奉圣旨,令礼部太常寺同共议定,申尚书省
伏睹渊圣皇帝御名见于经传义训不一,或以威武为义,或以回旋为义,又为植立之象,又为亭邮表名,又为圭名,又为姓氏,又为木名,又为水名,当各以其义类求之。
今谨按《诗》曰:「桓武志也」。
孔颖达曰:「有威武之义」。
又按《诗》曰:「桓桓武王」。
郑康成曰:「有威武之王」。
又按《诗》曰:「玄王桓拨」。
毛公曰:「桓,大也」。
又按《书》曰:「勖哉夫子,尚桓桓」。
孔安国曰:「武貌」。
又按《尔雅》曰:「桓桓,烈烈,威也」。
凡此皆以威武为义也。
若此之类,今欲定读曰「威」。
又前代帝王公侯谥号,在《谥法》,「辟土服远」曰桓,「能成武志」曰桓,「克敌服远」曰桓,「壮以有立」曰桓,「克咸成功」曰桓。
凡此亦皆以威武为义,其前代谥号亦当读曰「威」。
又按《易》曰:「盘桓利居贞」。
孔颖达曰:「盘桓,不进之貌」。
又按《庄子》曰:「鲵桓之审为渊」。
郭象曰:「未始失其静默」。
凡此皆以回旋为义也。
若此之类,今欲定读曰「旋」。
又按《礼记》曰:「三家视桓楹」。
孔颖达曰:「四植谓之桓」。
又按《周礼》曰:「公执桓圭」。
郑康成曰:「双植谓之桓」。
又按《说文》曰:「桓,亭邮表也」。
又按《集韵》曰:「亭邮四角建大木,贯以方版,名曰桓表」。
凡此皆以植立为义。
若此之类,今欲定读曰「植」。
若姓氏,今欲定去木姓亘(从二、从曰,思缘切。)
如《书》曰「西倾因桓,水名也」,《玉篇》曰:「桓木,叶似」。
「桓,木名也」。
若此之类,皆欲定曰「亘(从二、从曰,思缘切。)」。
又缘汉法,邦之字曰国,盈之字曰满,止是读曰国曰满,其本字见于经传者未尝改易。
司马迁汉人也,作《史记》曰「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又曰「盈而不持则倾」。
于邦字、盈字亦不改易。
今来渊圣皇帝御名欲定读如前件外,其经传本字即不当改易,庶几万世之下,有所考證。
申闻事劄,送拟看定申尚书省
拟看详,本部太常寺同共议定改避渊圣皇帝御名,推求义类,别无未尽,伏候指挥
胡先生言行录序绍兴十年七月1140年7月 宋 · 汪藻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八四、《浮溪集》卷一七、《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五九、《南宋文范》卷四七、《宋元学案补遗》卷一 创作地点:安徽省黄山市歙县
孔子没,诸儒以学名家,固无世无人,而其间必有卓然名世者,德与言称,当时师之,后世尊之。
以汉四百年所得者扬雄,以唐三百年所得者韩愈
董仲舒郑康成、王通、孔颖达之徒,非无益于后世也。
仲舒倡灾祥之说,王通袭圣人之迹,康成颖达守区区训诂之文,学者疑焉,此二子所以岿然独为后世宗也。
宋兴八十馀年,至庆历皇祐间儒学无愧于古矣。
当时学者,以泰山孙明复徂徕守道海陵胡先生为师。
先生之门为最盛,弟子各以其经转相传授,常数百人。
仁义礼乐之风,蔼然被乎东南,公卿伟人由先生之门而出者接踵于时,盖数十年未已也。
熙宁以来,学者非王氏不宗。
先生之学,不绝如线矣,然识者知其必兴。
逮今天子一新斯文,力去党锢之弊,访先生之后,得其孙涤而官之。
繇是先生之学复振耀流通,人人读先生之书,如庆历皇祐时
先生虽尝再至京师,为太学官,侍经天章阁,而教授吴兴为最久。
其建太学京师也,又尝下吴兴,取先生之法为法。
吴兴者,先生之洙泗也。
绍兴八年钱塘关注子东主吴兴学,而先生之孙涤在焉,相与裒先生遗书,将以布之天下,慰学者之思。
先生《易书》若干篇、《中庸义》若干篇,既藏之学宫矣,又录先生言行若干条为一帙。
孟子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予未得为孔子徒也」。
言君子小人,虽贤否不同,而泽之所施,同乎有尽。
惟义理之在人心为无穷,虽传之百世可也,则先生之学复行固宜。
子东所以求先生之书者,岂徒为循诵习传而已哉?
将以美风俗、新人材,于是乎在,可谓知先生所以望后世之意者矣。
绍兴十年七月汪藻序。
谯楼 宋 · 汪藻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八六、《舆地纪胜》卷二三、《方舆胜览》卷一八
政和三年德兴县缺,诏以通仕郎丰城黄君诚为之。
君通经术,长于政事,又善知风俗所宜。
凡蒐情饰貌者,至于庭辄得之,若身居其间为之计议者。
故人人畏服,相与语:「勿违君令」。
君亦抚以善意,若父兄之诏子弟然。
居无何,部告无事。
先是县治有门,施重屋其上,岁久缮完不时,几无以绝风雨霜露之气。
前为令者,熟视莫敢治。
君至,叹曰:「夫门所以时启闭,谨出入,且今县例得为楼于门,颁天子之号令以戒朝夕,其可不虔?
余将改作之」。
于是民知君意所向,咸欢趋之,百役之需,不戒而具。
君因为之区处,不陋不奢,悠久是图,丕亟不迟,恬安是务。
经始于四年之春而落成于八月
君使来求记。
盖昔者门阙之制,自诸侯之下不详见于经,学者无考焉。
独记礼者谓夫诸侯台门,《春秋传》邾子在门台临庭,诗人之刺郑,亦曰「佻兮达兮,在城阙兮」。
孔颖达以《尔雅》释之曰:「观谓之阙」。
则先王之时,自子男而上皆得为台门观阙之制。
虽区区邾、郑之国,不敢废焉。
今县,子男之邦也,有人民社稷之寄,而教条狱讼在焉,其施重屋于门以为观美固宜。
异时尺椽寸甓之役,县常听之州,州常听于部使者
吏幸岁月可引而去,则曰:「吾尝有请矣,如不我报何」?
其以怠而止者十尝四五也。
否则厉民以逞,付托于下,并缘为奸,至谤讟兴而无以御之,坐是惩创,不敢复为。
其以惧而止者十尝八九也。
惟君才足以信上,故以请则从;
诚足以信下,故以令则劝。
善具美并,遂任登临。
然大江之东,岁以士荐之于京师者,其州十而饶为最;
环饶之境,岁以士荐者,其县六而德为最。
虽其好学使然,抑山川有以相之。
今楼审面势之宜,而一邑之山川可坐而得也,将使秀民于是焉出,以称吾天子风励学者之意,则君之为政可谓知所先后矣。
虽不吾请,犹当执笔以俟,况其请之勤耶?
乃为之书。
按:同治德兴县志》卷九,同治十一年刻本。
孔颖达碑后 北宋 · 黄伯思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五九、《东观馀论》卷下
孔祭酒碑》,世传虞永兴书,非也。
冲远之没,乃后伯施十年,岂非当时学永兴法者书邪?
然笔势遒媚,亦自可珍。
周易窥馀序1152年1月1日 宋 · 郑刚中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五、《北山文集》卷二五、《周易窥馀》卷二、《经义考》卷二四、《宋元学案补遗》卷二五、《皕宋楼藏书志》卷一 创作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
《窥馀》,窥窃《易》家馀意,缀缉而成也。
老来心志凋落健忘,自觉所学渐次遗失。
恐他时儿童辈有问,寖就荒唐无以对,故取平时所诵今昔《易》学与意会者,辄次第编录,时自省览。
此《窥馀》之所为作、所为名、序之所为缕缕也。
伏羲氏画八卦,古无异论,至重卦则指名不一。
郑康成辈谓神农孙盛大禹,史迁、扬雄文王
攻为神农之说者曰:「耒耨之利,日中之市,固已取诸《益》、取诸《噬嗑》,岂应后来方重卦」?
神农之说破,则以下自当无语矣。
孔颖达王弼又谓伏羲氏始用,十有八变而成卦。
观变之数,则用犹在六爻之后,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治,而书契之作,取诸《益》,重卦者非伏羲乎?
伏羲氏画卦,又为重卦;
文王为卦下之辞,又分上下经;
孔子为十翼;
周公为爻辞。
此《易纬》所谓三圣人,而周公不与者,周公文考之志而为之,举文王则知周公之圣也。
颖达既坚守论不移,后之立异相可否者犹未已。
要是指擿相胜,无明白證据,当以王、孔为允。
复有疑者曰:爻辞亦文王所作,非周公也。
此盖不考《明夷》尔。
文在羑里,无自谓文王之理,亦不得先谓箕子为《明夷》。
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云「吾乃知周公之德」,则公作爻辞何疑?
马融陆绩皆知此意也。
《系辞》曰:「知者观《彖辞》,则思过半矣」。
又曰:「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
遂又疑夫子不应自赞如此,《彖》、《系》必文王所为也。
曾不知卦下之辞,乃文王所系,其所系辞亦可谓之《彖》。
夫子于上下《系》特赞序之,与夫子所为《彖辞》自不相碍。
范谔误疑《乾·彖》与《文言》重复,而谓文王为《彖》者,亦此类也。
至于十翼之目,亦复纷纷。
以《彖》、《象》、《系辞》三者各分上下,而与《文言》、《序卦》、《说卦》、《杂卦》四篇号为十者颖达主之;
以《彖》也,大小《象》也,上下《系辞》也,乾、坤《文言》也,而与《序卦》、《说卦》、《杂卦》三篇号为十者胡旦主之。
以《象》分大小,而不以《彖》分上下,说为胜;
以《文言》分乾、坤,似未安。
去古远矣,学者要当以意所安者为是,故两存之,以俟来哲。
通乎此,然后可以读《易》。
或问曰:「子为书,始《屯》、《蒙》,何也」?
曰:「予于《乾》、《坤》,不敢谈也。
《易》者,天地万物之奥,《乾》、《坤》则又《易》之奥。
圣人妙《易》书之神而藏之《乾》、《坤》,其所示人者,犹委曲载之《文言》,孰谓学者可以一言定乎?
尊《乾》、《坤》而不敢论,自《屯》、《蒙》而往,以象求爻,因爻识卦,万有一见其彷佛,则随子索母,沿流寻源,《乾》《坤》之微,或可得而探也。
今固未敢妄有窥焉」。
又问:「《易》曰商瞿子木亲受业夫子,下抵汉魏,专门名家者不胜计,虽互有得失之论,大槩不过象、义二者。
就其意趣不合最甚者,惟李鼎祚王弼
其专用象变三十馀家,而不足义者,鼎祚也;
尽扫象变,不用古注,而专以意训者,也。
子为书,为象乎?
为义乎」?
曰:「有象则有义,以义训者,不可以遗象也;
义不由象出,是犹终日论影,而不知形之所在。
偏于一而废其一,学者所以难,予《窥馀》所不然也。
近世程颐正叔尝为《易传》,朱震子发又为《集传》。
二书颇相弥缝于象义之间,其于发古今之奥为有功焉。
但《易》之道广大变通,诸家不能以一辞尽。
有可窥之馀,吾则兼而取之。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载晋太康元年汲县发旧冢,大得古书,皆科斗文字,不可训知,独《周易》及《纪年》,最为分了。
《周易》上下篇,与今正同,而无《彖》、《象》、《文言》、《系辞》。
疑于时仲尼造之于鲁,尚未播之远国,而《汉艺文志》「《易经》十二篇」,谓上下经及十翼也。
以是考之,汉之《易》已十二篇,但经与十翼自为篇秩,非若今《易》之各附卦爻。
先儒谓费直专以《彖》、《象》、《文言》参解《易》爻,谓王辅嗣《象》本释经,欲相附近,故辞与《象》,各附于当爻。
要之取古本辄相分合,二子不容无过,然圣人之旨未大悖也。
并见于序之末。
绍兴壬申正月旦观如居士山斋书。
郊祀明堂祫享之宜议绍兴四年 宋 · 陈与义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八五、《文献通考》卷七四
臣切考国家大祀天子躬行者,有南郊,有明堂,有祫祭,有恭谢。
古者为郊之制,在国之南五十里,盖谓国都之南也。
陛下驻跸于此,非建都之地,置设坛壝,固无其所。
建炎戍申举是礼于维扬者,是时以火德嗣兴,大统复集,即位之初,不可以不见帝,以礼从权,非必袭用。
而况卤簿仪物,渡江散尽,疆陲戎事,岁晚多虞,则南郊之礼在今日固不敢轻议者也。
国步未定之际,奉安庙祏,权在永嘉,既已累年,若欲移徙,以便亲祠,惧失在天神灵之意,则祫祭之礼在今日实不可行者也。
陛下躬履多虞,严恭寅畏,方与万姓请命于天,用实而去文,有祈而无报,则恭谢之礼在今日不可行者也。
搢绅儒生又有为柴望之说者,以谓虽祖宗未之或行,而今日可以肇修。
臣尝考之,其说本于《书》之《尧典》,本为巡狩之用,而周室行之于《时迈》告祭之诗;
其说详于孔颖达之疏,指为封禅之事,而汉光武用之,著于泰山刻石之文。
陛下遭时艰,故遵养东南,修政理戎,俟天悔祸,举兹大礼,惟务于忱,岂可托巡狩告至以有辞乎?
又况柴望之祭不及祖宗,所用时日亦当有据,若一切损益之,则安用柴望之名哉?
然则柴望之礼在今日亦不可行者也。
臣窃惟明堂之礼有汉武帝汶上之制,绍兴元年实已行之,若再举而行,适宜于今事,无戾于古典。
或谓自维扬南郊之后,至于今日,再遇当郊之岁,不可以踰六年而不郊。
以臣考之,郊之疏数本无定制。
真宗景德二年祀南郊,至祥符七年而始祀东郊,则九年而后再郊矣。
仁宗皇帝皇祐五年祀南郊,嘉祐元年行恭谢礼,四年行祫祭礼,七年行明堂礼,则踰九年而不再郊矣。
踰六年而不郊,非所疑也。
或以周公严父之文为疑,则既有治平中司马光吕诲之议,又有熙宁中祖宗之圣训与王安石之说,足以破万世之惑矣。
或以并配之礼为疑。
绍兴元年礼官之议,以谓皇祐之时四方无虞,万物盛多,是以明堂合祭天地,并配祖宗。
盖其说不尽,不能推明所以变礼之意,是以致众人之疑。
谨按皇祐诏书,其略曰:「国朝自祖宗以来,三岁一郊。
今祀明堂,正当三岁亲郊之期,而礼官所定配坐不及祖宗。
宜并配,以称朕恭事祖宗之意」。
太祖周之后稷,当配祭于郊者也;
太宗则周之文王,当配祭于明堂者也。
郊当祭太祖,而以当郊之岁举明堂之礼,则不可以遗太祖而不祭。
稽之神理,本之人情,则皇祐诏书之本意,可以为万世不刊之典,岂特以四方无虞、万物盛多而举此哉!
并配之礼又非所疑也。
若乃神位仪物损益多寡之数,更合再加斟酌,以尽今日情文之宜。
初论经解劄子1144年4月 宋 · 苏籀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双溪集》卷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臣闻圣经贤传,唐虞三代所遗;
阙里之业,王者乐道尊儒。
内自九重,化流寰海。
金华露门,咨访䌷绎;
辟雍东观,群能感奋。
俾天下品类回心向正,政孚教洽,三代之盛,汉唐之隆,及吾祖宗圣功休烈,六籍之效著矣!
鸿惟陛下生而知之,孳孳舜善,听朝之隙,横经畴咨,宵旰睿览,研几简编。
建立太学,首善之始,崇道辩惑,渥恩养士。
臣等遭际作兴,带经负笈,陶沐亭育,绅笏周行,峨弁就列,跂望睟穆之仪,而又昧死轮对轩陛。
当得言之,非有涓尘称塞右文,以谓不足以为士矣。
窃闻永平之岁,期门、羽林肄习名教;
贞观之盛,屯营飞骑受书博士
臣固驽下,亦知竦慕,狂斐儳说,不揆其愚。
昔者仲尼删定《系》《彖》,笔削问周史、闻齐《韶》,而《诗》、《书》、《易》《、礼》、《乐》、《春秋》各得其所。
惟举要发端,不详其言。
非不能详也,以为详之则隘,故略之,使仁智者自求而得。
逮夫李斯灭学之后,出于屋壁,既非全经。
两汉颛门之流,白首讲贯,受授相传,深不负仲尼之旨。
虎观、石渠,抠衣重席,论难纷纭,开益后人多矣。
唐文皇时,初诏颜师古考究章程孔颖达撰定义疏,遂为天下定论。
此两汉、魏、晋以来千古儒术也。
夫六经微言妙用,非可易解而遽晓,始学必由传疏。
近岁兵火,典籍残缺。
比日诸州刊印稍备。
今之诸生所以穷经,舍正义、传注则懵然矣。
此非一代之所私,一家之偏说,一夫之独智,辑合淘汰,千载宇宙之公是非也。
但汉初儒者,各譊譊师习《诗》、《书》、《春秋》,古文初不甚行。
《公》、《谷》方炽,《左氏》废锢,故三代遗典乖戾不合。
唐人因旧承疑,去取粗当,未暇大有发明。
易数乐律,至今不得其传。
臣愿陛下特诏名儒学官,既蓄聚唐之义疏,复录近世儒臣以学显者所著讲解,申敕州县,委自守贰,网罗募辑,刊刻抄录,储之太学
臣尝思念本朝祖宗以来,名世豪杰之士,体道弥切,经艺疏解愈明。
知先儒有未悟者,条目甚夥。
本朝之学光矣,非累圣神化不能然也。
意者商较评品,假以岁年,加秩给费,纂而成编。
古人有「集传」、「集解」之号,补唐之《正义》阙遗。
凡说皆通则并存之,疑者阙之,不妄凿焉。
庶几孔氏之旧,祖宗右文,实赖陛下为之统纪,甚盛举也。
其于设科取士,考信万方,究析道真,扶翊名教,使天下后世涤耳刿目,伏膺不忒,实文治之伟迹也。
臣不胜犬马昧死越职上言。
取进止。
胤征论 宋 · 张九成
 出处:全宋文卷四○三五
东坡按《史记》及《春秋传》晋魏绛吴伍员所说,以见征羲、和出于羿擅国政时,非仲康之意,其说详明,信不诬矣。
且《史记》云:「帝太康崩,弟帝仲康立仲康崩,子帝相立帝相崩,子少康立」。
羿既逐太康太康崩,其弟仲康立,而羿执政,是仲康名虽为君,其赏罚之柄则在羿而已,如汉曹操司马懿是也。
孔颖达云:「《左传》云:羿因夏氏以代夏政,羿于其后篡天子之位,仲康不能杀羿,必是羿握其权。
据《五子之歌》,仲康当是其一。
仲康必贤于太康,但形势既衰,故政由羿尔。
羿在世为一代大贼」。
其说是矣。
仲康崩,其子立,羿遂篡位,国是有穷。
相依斟灌、斟鄩,二国盖之同姓也。
羿淫于原兽,弃武罗等,而用寒浞
虞羿于田家,众杀之。
取其国家,淫于羿室,生浇及豷,使浇灭代二斟,且杀帝相
之后曰缗,方娠,逃于有仍,有仍盖后缗之国也,以生少康
少康为有仍牧正,浇又欲杀少康少康奔有虞。
虞思夏德,于是妻之二女,而邑之于,有田一成,有众一旅。
之遗臣曰靡,当羿死时,奔于有鬲,自有鬲收二国之烬。
少康遂收夏众,抚其官职,遂灭有过,复禹之绩,祀配天,不失旧物。
东坡曰:以此考之,则太康失国之后,至少康之时,皆羿、专政僭位之年,胤征之事,盖出于羿,非仲康所能专。
羲、和,淫湎之臣也,而贰于羿,盖忠于也。
如王凌、诸葛诞之叛晋,尉迟迥之叛隋,故羿假仲康之命以命胤侯而往征之。
何以知其然也?
曰:胤侯数羲、和之罪,至于杀无赦,然其实状,止于酣酒,不知日食而已。
此一法吏所办尔,何至以六师取之乎?
夫酒荒厥职之人,岂复有渠魁胁从之事,是彊国得众者也。
读书如东坡之见,可谓过人矣。
孔颖达知之而不敢断者,以孔子叙此书而不删也。
然余考之,羿挟天子以令诸侯,羲、和在朝,知必将篡位,稍出智虑,必为有羿所图,故一付于酒,如竹林诸子之处魏末晋初也。
以智求免,将有所待耳。
明知日食而不告者,其意以谓吾臣也,乃尽职于羿朝,何为乎?
以酒自污,使羿不疑,一旦轩然归国,知日食之祸,当有篡位之举,故严兵起师,将以图羿而复夏氏也。
胤侯盖羿腹心之臣,故遣往征之尔。
功之不成,天也,羲、和之心,非东坡其谁与明哉?
至其淫湎事,偶未深辨,故余表而出之(《横浦先生文集》卷六。)
小正戴氏传序宣和三年九月 南宋 · 傅崧卿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二○、《玉海》卷一二、《经义考》卷一四七、《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二一二、《杞纪》卷九、《宋元学案补遗》附一
崧卿少时读《礼记》,著孔子得夏时于杞,郑氏注曰:「四时之书也,其存者有《小正」》。
而郑注《月令》引《小正》者八(如注孟春「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云:「《小正》:正月启蛰,鱼陟负冰。」注「田事既饬,先定准直,农乃不惑」云:「《小正》:农率均田。」注仲春「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云:「《小正》曰:丁亥万舞入学。」注季春「后妃斋戒亲东乡躬桑。禁妇女毋观,省妇使,以劝蚕事」云:「《小正》:妾子始蚕,执养宫事。」注孟夏王瓜生」云:「《小正》曰:「王萯莠。」注仲夏「令民毋艾蓝以染」云:「《小正》曰:五月,启灌蓝蓼。」注季夏「鹰乃学习」云:「《小正》:六月,鹰始挚。」注仲秋「群鸟养羞」云:「《小正》曰:九月,丹鸟羞白鸟。说曰,丹鸟也者,谓丹良也。白鸟也者,谓闽蚋也。其谓之鸟者,重其养者也。有翼为鸟。养也者,不尽食也。」凡引《小正》以注《月令》者八。),辞大氐约严,不类秦汉以来文章,信其为有夏氏之遗书。
顾欲睹其全,未之得。
政和中,阅外兄关浍藏书,始得而读之。
星昏旦伏见、中正当乡,若寒暑日风、冰雪雨旱之节,草木稊莠之候,羽毛鳞裸蠕动之属,蛰兴粥伏、乡遰陟降、离陨鸣呴之应,罔不具纪,而王政民事系焉。
之《月令》也,志时之有是物,往往以见言之,岂谓据人所见者,辞固当尔邪?
关本合传为一卷,而不著作传人名氏。
汉、唐《艺文志》不载,惟《隋志》有其目,曰「《小正》一卷,戴德撰」,疑浍所藏即此书。
后读孔颖达《礼记正义》,其疏《月令》注曰:「《小正》,《大戴礼》之篇名也」。
因求集贤所藏《大戴礼》版本参校,信然。
汉、唐《志》既录戴氏《礼》矣,此书宜不别见。
抑不知取戴《礼》为此书自何代始,意者隋重赏以求逸书,进书者务多以徼赏帛,故离析篇目而为此乎?
有司受之,既不加辨,而作志者亦不复考。
且《小正》夏书,德所撰传尔。
而《隋志》云然,可谓疏矣。
西汉梁人,与圣俱受《礼》后苍号大戴,尝为信都太傅
而集贤《大戴礼》其前乃云「汉九江太守戴德撰」,以《儒林传》考之,为九江太守者,圣也。
书藏集贤盖久,率无有正其讹谬者。
使世亡汉史,而《大戴礼》独传,后人渠复有知信都太傅者欤?
繇是知前代书因陋承讹,流传及今,不可复辨者盖多矣,岂特是书也哉。
关本戴《礼》,皆以《小正》文错诸传中,浑浑之书,杂以汉儒文辞,醇驳弗类,且所训疑有失本指者。
乃仿《左氏春秋》,列正文其前而附以传,月为一篇,凡十有二篇,釐为四卷,名曰《小正戴氏传》。
关本简编失伦,悉以《大戴礼》是正。
两书互有得失,或字衍脱不同,则择其善者从之。
仍注其下,而阙其可疑者。
《大戴礼》无注释,关本注释二十三处,惧与今注相糅,则云「旧注」别之,来者宜详焉。
宣和辛丑九月一日山阴傅崧卿序。
按:《小正戴氏传》卷首,通志堂经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