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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宣州开元以来良吏记 南唐 · 陈甫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三十八
君子所贵乎德积于中。
而化行于外。
大可以篆钟鼎。
次可以备讴歌。
所谓古人遗爱。
没而不朽者也。
宣州秦故郡之地。
阻以重山
缘以大江。
封方数百里。
铜陵铁冶。
繁阜乎其中。
故其俗佻而侈。
其人劲而悍。
属鞬揭鈠者。
习以为恒。
易于寇𭤑。
昔号难治。
武德中
天下既定。
唯兹后附。
自是朝廷艰厥官。
非勋贤崇茂者。
文明中正者。
清贞孤拔者。
法令峻整者。
无以刻符为邑焉。
先天之前。
人物纷纶矣。
自开元距今。
惠化浃物。
清修迈伦。
故事传于府中。
淑问存诸故老。
得之数公焉。
有若裴耀卿者。
公辅之器。
受分忧之任。
以为立政在于树本。
树本在于设教。
设教在于率身。
乃洁其源。
举其端。
削烦苛。
布惠。
易得而庶务修。
恺悌行而群心化。
赭衣垩面者知禁。
乡校党序者胥劝。
自是宣人始服教矣。
开元癸酉岁
国家以天下久平。
四海繁富。
虑吏之不率。
人之不康。
乃诏分十道。
廉察以督之。
此州统江南之西。
包潭衡十有六州。
班公景倩始受命焉。
公清廉以饰躬。
苦节以从政
以为法者国之柄。
天下之评。
则阿。
阿则公室之权削矣。
急则刻。
刻则下民之怨生矣。
江右荒服。
政紊俗讹。
济之以猛。
弛张在我。
乃布甲令。
举直绳。
恤人之疾苦。
除吏之贪暴。
踰年。
坐贿削免者百有馀辈。
澄清之政。
于是乎得矣。
有若竹公承构
特高孤贞。
行懿直方。
秉法以驭下。
去邪以为治。
鳏茕于是乎康。
豪奸于是乎息矣。
代班之政。
不易其旧。
阅岁而属城放黜者几乎前焉。
初上以遐方罔迪邦禁。
思文法之臣。
而二公继莅于兹。
政斯清。
人斯宁。
俾吾楚之俗不愆于度者。
二公是赖。
岂比夫延年有扫墓之称。
郅都苍鹰之号。
彼皆刻深。
而我不滥。
可同年而语哉。
有若裴公敦复者。
班竹之馀。
承法理之极。
变而通之。
使人不倦。
推而广之。
使人知化。
振纲而群目张。
举大而细故削。
破觚为圆。
齐变为鲁。
浇俗由是观于义矣。
有若泾大夫李称者。
行温而恭。
政清而。
不矫激以干誉。
不严厉以临下。
反躬而令行。
存诚而化达。
天宝初
自太平长迁于泾。
泾与太平。
壤距而俗二。
荐为二邑。
仅盈十稔。
盖久于其道。
惠和之德。
渐于人之气血矣。
故溢于去思。
夥于歌谣。
后卒此州长史
桐乡之爱。
归竁于泾。
而家因寓焉。
广德初
群盗蜂轶。
连陷县邑。
人士罹难者比肩。
而李公之闾独完。
由群盗聚而保之。
且曰。
无忘公德也。
于戏。
召公之化。
勿剪其棠。
柳季之仁。
不薪其墓。
岂若凶寇怀惠。
束手侵掠。
又难于古之人矣。
招讨使给事中袁公异而上闻。
诏赠宣州刺史
旌善也。
有若司功掾张邈者。
清而廉。
谨而信。
非自公无以举。
非禄稍无以入。
私谒杜于居官。
馈赠绝于故吏
肃肃然有寒松贞玉之操焉。
由是累辟使车。
令奉丹墀。
青冥之阶。
其在兹也。
昔在汉世。
黄霸课最于颍川
鲁恭流于中牟
皆异时齐芳。
高映牒。
曷若一州之政。
年未三纪。
而循良者六人欤。
大历初
御史中丞陈公总方镇临此州。
想前哲。
徵诸舆诵。
以为旌贤者所以崇德
颂者所以垂劝。
以数君之美。
霈乎在人。
而不播弦歌。
传于竹素。
逶迤颓靡。
与寻常者共贯。
则何以激清风教。
发挥盛业欤。
以小子学乎春秋。
世于文翰。
爰命操。
用纪烈。
其里氏族望。
则世家存焉。
故不书。
大历已酉岁三月二十五日记。
太甲伊尹 北宋 · 柳开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河东先生集》卷三、《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
汲冢书《纪年》称:「伊尹太甲于桐,乃自立。
暨即位,于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
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杜氏注《春秋左氏》经传既终,始获是书,因纪于后,意有惑其事,乃曰:「《左氏传》:伊尹太甲而相之,卒无怨色。
然则太甲虽见放,还杀伊尹,而犹以其子为相也。
此为大与《尚书·叙》说太甲事乖异,不知老叟伏生或致昏忘,将此古书亦当杂记,未足以取审也」。
余以为元凯之不章明于此也,非耳。
伊尹相汤,功其大矣。
太甲嗣位,《书》称「不惠于阿衡」,作书以训之。
甲再不听命,乃营桐宫太甲,能迁厥德,改厥行,既三年,奉以复其位。
《书》有《太甲》三篇载其事。
其上篇曰:「王徂桐宫居忧,克终允德」。
孔氏《传》谓「往入桐宫居忧位」,「能思念其祖,终其信德」也。
其中篇曰:「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
谓其甲既终其信德乃复之也。
遂作书美之曰:「皇天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终允德」。
是其甲能易成其善也。
甲遂听其言,而谢己过,曰「拜手稽首」云。
乃复训以后书。
盖以甲之知其先王之法度,可与居于位也。
既正其甲于不道,已老,将告归,复作《咸有一德》之篇,以戒于甲,书曰:「伊尹复政厥辟,将告归,乃陈戒于德」。
又有《沃丁》篇序云:「沃丁既葬伊尹于亳,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
今虽其辞已亡,独孔氏《传》曰:「沃丁太甲子。
伊尹既致仕,老,终以三公礼葬」,「训畅其所行功德之事」,乃「作此篇以戒也」。
是其甲与尹之始终事情毕见于此,竟无言诛尹之说。
又有伊陟太戊,作《咸乂》之篇,是其子复佐于后王也,亦不云甲复立其子也。
又有高宗《说命》之篇曰:「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
下云:「格于皇天,尔尚明保予,罔俾阿衡专美有商」。
是其后王极诵其先臣之休烈,以冀说企及也。
又《周书·君奭》篇云:「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
太戊,时则有若伊陟」。
是其君臣悉见其父子间保全令德也。
元凯以《纪年》之辞,遽惑于此。
伊尹为臣,能放其君,是其政在也,能制于甲矣,岂甲反能以不道害之乎?
且尹之相汤伐桀,以成其功,民咸知而辅矣;
复以其自立为君,而又七年以永其位,若是,何有甲之所能哉?
既云乃自立,是因事而夺君位也,为逆甚矣。
太甲能潜出以诛之,岂肯反用其子乎?
必以反用其子,其子果肯以平心而事其甲乎?
尽道而佐其甲乎?
足以明其《纪年》之文,夫子没后诸国杂乱之编记者也,不足取耳。
元凯不自悟,反疑伏生以老耋恐致昏忘,一何甚哉!
且安国叙《书》云:「济南伏生,年过九十,失其本经,口以传授,裁二十馀篇。
后至鲁共王孔子宅,于壁间得古文科斗之《书》,遂以所闻伏生口传者,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又得二十五篇」。
是其伏生当时所诵之书,于壁间科斗古文證定其真伪也,亦无误耳。
其所误者,《舜典》合于《尧典》,《益稷》合于《皋陶谟》,《盘庚》三篇合为一,《康王之诰》合于《顾命》,序悉言之备矣。
伊尹实诛,即前数篇之书,凭何而作出?
既无所作而出,伏生有误,即古文科斗寻亦證矣。
何其汉代诸儒暨安国亦若是耳,独《舜典》已下能辩之哉?
伏生之有昏忘,而安国之徒何在焉?
是以伏生所记之《书》,胡得其误也?
元凯之知且识也,何可更言或致昏忘哉?
此事尤甚昭然也。
若曰将此《纪年》之书疑其杂乱,未足以取审,则察以前事,止可独曰此书若是,有所杂乱者;
不可兼曰老叟之昏忘也,果是真伪不分矣。
或曰:「《纪年》之书,皆科斗文字,非秦汉之所书也,斯非子谓六经皆孔子之撰述者于家,有殊古史,孔子异其伊尹太甲事,以成其书,训于世耳。
汲冢之书勿是其世之本耶?
壁间之书勿是其家之书也」?
予曰:「然。
若吾所谓夫子之所作,固然矣。
且夫子之大圣,公是而公非,观虞夏以来之事,各用其微而彰其巨,必以质其本矣。
岂独于商也有所私而易其元乎」?
或曰:「子谓诛尹之说既为非矣,且太甲居桐三年,天下其谁是君?
《纪年》谓乃自立者,此勿有所赖欤」?
予曰:「古者君丧嗣立,谅闇者三年,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
时惟太甲元年以被放,三年而复之,伊尹实居冢宰之位,总百官以治,非以自立也。
《书》所谓『既复厥辟』者,足以明之矣」。
或曰:「马迁氏《纪》云:汤崩,子太丁未立,卒,乃立丁之弟丙为君。
丙即位三年,崩,立丙之弟仲壬为君。
仲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于是立太丁之子太甲,是为元年作《伊训》之类之书也。
如是,自汤至甲,内有两帝,复经七年,何其《伊训》序云『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肆命》、《徂后》』也?
又其《纪》之下辞云:『太甲既立三年,不明,伊尹放之桐』。
其《太甲》篇云:『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
《传》谓『元年十一月崩,至此二十六月,三年服阕』也。
其《纪年》称仲壬即位卿士伊尹崩,而立太甲,大与马迁之《纪》颇同,而独孔氏之书年祀帝王有此差异,孰为非乎」?
予曰:「迁之书与《纪年》之书若等类也,皆非圣人之作矣,有所自,不明白其事耳」。
或曰:「然何其马迁之书,其下之辞纪太甲之反政,与伊尹之卒之类,无所异其《商书》也」?
予曰:「迁之著此书,当其时,盖欲自广耳。
执而一纪其经之事,又惧其皆孔子之言,于己无所大也,须以参杂外之书,用混其本矣。
斯亦不足致心于二三,盖诸国之杂乱者也」。
呜呼!
君子常谓慎其所为也,盖惧其若此之惑于后也。
重修湘妃庙太平兴国八年 宋 · 程文度
 出处:全宋文卷一○○、《永乐大典》卷五七六九
重湖之南两舍之地,有二妃古祠在焉。
庙号昔谓之黄陵,因其地而名也。
今谓之昭烈,以德而称也。
载籍群书,皆盛称之德,二妃即尧之女、舜之妃也。
帝尧丹朱不肖,二妃有德。
不肖则不可以传神器,有德斯可以赞帝图。
繇是妻于有虞,以光之圣德;
降于妫汭,以成舜之孝道。
若俾丹朱有二妃之德行,必不让舜而传丹朱矣;
有虞无二妃之翼赞,舜必终匹夫而况侧微矣。
是知之德巍巍荡荡,民到于今称之者,皆由二妃之所致也,岂止从舜南巡,昭其灵迹而已哉!
噫!
事于顽嚚,显妃之节;
溺于沅湘,见妃之烈。
湘竹之斑,谓妃之血;
湘水之声,谓妃而咽。
噫!
生为虞嫔,没作湘神,享庙福人,在江之滨。
唐元和十四年春吏部侍郎昌黎韩公愈以犯颜获戾,出牧潮州,过妃之祠,精意有祷。
惟妃恤含忠之节,施福善之功,爰自海隅,牵复朝位。
韩公感妃之明灵如在,伤妃之祠宇其颓,再树丰碑,崇脩旧址,于今垂二百年矣。
碑已残破,庙亦圮毁。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秋将作监丞程文度衔帝之命,权理湘阴
去邑一舍,先过妃庙。
临湘江之铺练,列楚峤之堆蓝,树古祠荒,堪成图画。
廊庑之下,得其旧碑,尘蔽苔封,顾难辨识,熟而视之,乃韩吏部之碑也。
其间解二妃湘君夫人,證以经书,駮其舛谬,实巨儒达识之作也。
又解「舜陟方乃死」之义,以「陟」为「死」,是为「死方乃死」,厥理未明。
窃以《尚书》者上古帝王之书,经夫子删定,其《虞书》曰:「舜陟方乃死」。
孔安国传云:「陟,升也。
方,道也。
言舜升道南方巡狩,死于苍梧之野而葬焉」。
矧自鲁恭王坏宅得书,悉还孔氏,原其作传之意,颇协删书之旨,垂世立教,岂有异端?
文度虽省己不才,敢徵其事为證。
许由避尧之让,许由即为道人矣;
大禹承舜之禅,虞舜亦为道人矣。
以道之情高,故曰升道,是以圣人用则为之理,舍则与同归。
以其体道合天,故谓之帝。
孔传解「陟方」为「升道」,于理为通。
韩吏部解「陟」为「死」,即下不得言「方乃死」也,义斯明矣。
虑惑后世,乃述斯文。
右补阙直史馆荆湖南转运使赵公昌言,博学雄才之士也,自临职司,克丰邦计,奉公之外,继绝为心。
每同谒黄陵祠,叹其庙毁碑残,非人不葺,乃拜章上请,思壮神居。
因广旧基,复增峻宇。
正殿孤起,回廊四合,总二十馀间。
梗梓宏材,并从官给。
旧有神像,居其中,二妃夹侍。
监察御史荆湖南转运使李公清惟,文学擅价,智辨过人,常议及古黄陵祠前后谓之懿节,谓之昭烈,并历代以来官锡庙号,皆美二妃之德以名焉。
故事显然具载,岂可以舜在于兹,斯盖乡俗所立,今宜改正。
遂去其像,止存二妃。
旧碑潭州刺史沈传师书题,赵公昌言以碑辞残缺,将坠于地,虑湘君、湘夫人之灵迹渐于湮没,遂采新石,重刊旧文,仍以碑阴见托为记。
文度承命爰笔,指事直书,知予罪予,其在于此。
太平兴国八年记。
黄州虎斗鸡鸣冬雷之异奏咸平三年 北宋 · 王禹偁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九、《国朝诸臣奏议》卷三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九八、《宋史纪事本末》卷三
臣际会昌辰,忝冒通籍,况在分忧之任,岂忘报禄之心?
凡有见闻,皆合论奏。
然而言关灾异,事涉机宜,苟非不讳之朝,即恐犯时之忌。
今者不避逆耳,用明匪躬,仰冀圣恩,稍宽死罪。
臣本州去年十一月,城南长圻村两虎夜斗,一虎死,食之殆半。
当时即欲密奏,便值銮驾北征,既非吉祥,懒闻行在,臣但只堤防盗贼,抚恤军民而已。
今年八月十三日十四日夜,群鸡忽鸣,至今时复夜鸣未止。
十月十三日雷声自西北起,与盛夏无殊。
臣伏读《洪范五行传》及《春秋灾异》、《史记·天官书》、两汉《五行》、《天文志》等,以此详校,虎者毛虫,属金,「金失其性,则有毛虫之祅」。
又云「虎相食者,其地当大饥」。
鸡者羽虫,属火,「火失其性,则有羽虫之祅」。
又云:「鸡夜鸣,主兵革」。
昔人闻鸡夜舞是矣。
雷者震也,属木,「木失其性,则有冬雷之祅」。
又云:「发雷之地饥馑」。
此皆得于儒学,不在禁书。
然事有数年而后应者,亦有终不应者。
要在臣下无隐,帝王尽知,或修德以答天心,或设备以防时难。
故《诗》曰:「畏天之怒,不敢戏豫」。
《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
只如咸平元年彗星出,吕端等请臣作《避位表》。
臣具言:「星见虚、危,齐分,请于青、齐间设备,以应天戒」。
等俱以为然,不知自后作何措置?
臣缘不在司言之地,不敢侵官。
去年胡虏犯边,果入齐地。
是天以文象告人,人不自知备也。
虽物故,李沆以下皆见臣言。
黄州有此灾祥,不能依前寝默,虽祅不胜德,终无累于圣明;
而遇事敢言,亦精申于忠鲠。
今年禾小稔,日下无虞,然亦恐应在他时,即合先有制置
伏望陛下恕臣拙直,察臣愚衷,于淮甸之间,防饥荒之事,假令灾祥不验,犹胜临事无备矣。
臣又念古之循吏,政感神灵。
宋均猛虎渡江,臣则有虎相食啖;
鲁恭雉驯桑下,臣则有群鸡夜鸣;
百里嵩甘雨随车,臣则有冬雷暴作。
此皆臣化人无状,布政失和,合置常刑,亦当自劾。
又虑他人陈奏,臣则有昧蔽之愆。
冒犯圣慈,无任僭越。
鲁壁铭 北宋 · 王禹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一○九、《古文集成》卷四七、《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七、乾隆《山东通志》卷三五、道光《钜野县志》卷一七
在天成象,壁星主文,圣人藏书,所以顺乎天也。
噫,乾坤不可以久否,故交之以泰;
日月不可以久晦,又继之以明;
文籍不可以久废,亦受之以兴。
我夫子当周之衰则否,属鲁之乱则晦,及秦之暴则废,遇汉之王则兴。
其废也,赖壁而藏之;
其兴也,自斯壁而发之。
矧乎三《坟》,言大道也。
述乎君,则、文、武之业备矣;
述乎臣,则皋、夔、稷、契、之功尽矣;
济乎世,则六府存矣;
化乎人,则五教立矣。
向使不藏鲁壁,尽委秦坑,焰飞圣言,灰歇圣道,则后之为君者不闻禅让之德,征伐之功,文武宪章之义,将欲化民,不亦难乎!
后之为臣者又不闻皋之述九德,夔之谐八音,稷之播百谷,契之逊五品,伊之翊赞,吕之攻伐,复欲致君,不亦难乎!
世不知六府,则无火食之人,有卉服之众,与夷狄攸同矣;
人不知五教,则忘父母之慈孝,兄弟之友恭,与鸟兽无别矣。
欲见熙熙之国政,平平之王道,不其远乎!
呜呼,金有籯,玉有匮,防之以关键,固之以缄縢,人必有窃而求之者,盖重利也。
斯壁藏君臣之道,父子之教,人无求而行者,盖轻义也。
天恐坏斯壁,毁斯文,命恭王以坏之,伏生以诵之,使天下皎然复知上古之道,其大矣哉。
铭曰:
据山高兮为秦城,凿池深兮为秦坑
城之高兮胡先坏?
坑之深兮胡先平?
伊斯壁兮藏家书,历秦乱兮犹不倾。
坏之者恭王,诵之者伏生
发典谟训诰之义,振金石丝竹之声。
如天地兮否而忽泰,如日月兮晦而复明。
秦之焚兮未尽,我不为烬,秦之坑兮未得,尔灭其国。
江海涸竭,乾坤倾侧,唯斯文兮用之未息。
大宋永兴军新修玄圣文宣王大门记大中祥符二年六月 北宋 · 孙仅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九、《金石萃编》卷一二七
孔子之道,屈于三代之末,伸于千古之下。
故其生也,位□□□;
没也,爵极王者。
王者之居,自有制度,不壮不丽,则偪下甚矣。
是军,古京邑也;
斯庙,古国学也。
自浚郊建都,降□□府,百司之盛,空馀坏垣;
三辅之雄,宛若列郡。
然而故地虽易,旧名尚存,是以民到于今,或以监名呼之。
丁未岁冬奉命出守,至止之翌日,举行故事,首趋墙仞。
次年上丁释奠,□奉藻,环视乎内,殆非前闻。
石壁外周,既异乎藏书之所;
苔碑中立,又殊乎丽牲之具。
至于斋戒之室,讲习之堂,□□之器,三者交阙。
加之闬闳不峻,阛阓俯近,隘类晏宅,陋同
因退思曰:文举北海,旌康成之门衡;
孝若游厌□,颂曼倩之祠宇。
况儒宫先觉,圣域元龟,百代所宗,万民取则,虽未能更诸爽垲,极乎轮奂,□可坐视其卑庳,而不为之改张者耶?
乃审制度以造俎豆,由是祭器列焉;
乃限嚣尘以严启闭,由是重门辟焉;
□□□袤以建厅事,由是洗心者肃焉,解颐者萃焉。
巍巍乎高,耽耽乎深,俾及门者,趋庭者,升堂者,入室者,摄齐□□□□,得步骤修整于其外,进退周旋于其内,信可以移四教于风俗,被六艺于人伦,混泾渭于洙泗之流,变□□□□□之地。
功既毕,会国家采诗书之义,草封禅之□,既检玉于介丘,□□□□阙里。
寅奉祀典,顺考礼文,因开元之旧封,增玄圣之新号。
徽名允洽,盛德惟新。
傥门闾未崇,则牌□□□□□□幽赞,有开必先。
不然,何缮完修饰、迎合天意之如此。
鲁恭王闻金石之韵,旧宅载存;
钟□□□□□□□,尺壁斯睹。
□之今日,宁后古人!
考室有期,正辞无愧,庶后之观者,知元后之勃兴吾道,守臣之诞□诏条,岂独效《春秋》家流。
(下缺。)大中祥符二□□□己酉,六月甲申朔,十一日甲午立。
安文㻮刻字。
陕府西诸州水陆计度转运使兼本路劝农使(下缺,)陕府西诸州水陆计度转运使兼本路劝(下缺,)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使持(缺)部署、骑都尉雁门郡开国侯食邑一千六百户(下缺,上缺)德郎、试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范巽(上缺)监押兼在城巡检马守钦(上缺)兵马都监兼在城巡检张延招,观察推官承奉郎试大理评事王献可,节度推官承奉郎试大理评事杨舒。
屯田员外郎同判池州萧玠可都官员外郎馀如故虞部员外郎蔡州张用比部员外郎馀如故虞部员外郎慈州刘馀庆可比部员外郎如故殿中丞同判镇戎军田士亨可国子博士 北宋 · 夏竦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五、《文庄集》卷二
敕:国家顺天制官,敷求民瘼;
量能授爵,崇属时材。
具官某等吏事修明,风迹沉厚,允怀清约之节,不持刻敝之文。
及此第劳,所宜差赏。
勉图堪副,无忝朕恩。
可。
依韵和唐彦猷华亭十咏 其六 陆瑁养鱼池(在县西,今名瑁湖,云陆瑁所居也)1055年 北宋 · 梅尧臣
 押鱼韵 创作地点:安徽省宣城市
来观瑁湖水,乃是陆生居。
春塘草几变,谁脍此中鱼。
莫容科斗应,亦有鲁王馀
不随蛟龙飞,神鳖未可除。
留守待制视学 其四 北宋 · 石介
五言律诗 押侵韵
春早沂风暖,生泮水深。
前旌拂讲树,垂佩耀童衿。
郁郁弥文化,循循善诱心。
恭王不坏宅,金石有遗音。
古文孝经指解序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一六、《司马公文集》卷六四、《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五三、《玉海》卷四一、《文献通考》卷一八五、《孝经指解》卷一八二、《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三○二、《经义考》卷二二五
圣人言则为经,动则为法,故孔子曾参论孝,而门人书之,谓之《孝经》。
传授滋久,章句寖差,孔氏之人畏其流荡失真,故取其先世定本,杂虞、夏、商、周之书及《论语》,藏诸壁中。
茍使人或知之,则旋踵散失,故虽子孙不以告也。
遭秦灭学,天下之书扫地无遗。
汉兴河间人颜之子得《孝经》十八章,儒者相与传之,是为今文。
鲁恭王孔子宅,而古文始出,凡二十二章。
当是之时,今文之学已盛,古文排摈,不得列于学官
孔安国后汉马融为之传,诸儒党同疾异,信伪疑真,是以历载数百,而孤学沉厌,人无知者。
隋开皇中秘书学士王逸于陈人处得之,河间刘炫为之作《稽疑》一篇,将以兴坠起废,而时人已多讥笑之者。
唐明皇开元中,诏议孔、郑二家,刘知几以为宜行孔废郑。
于是诸儒争难蜂起,卒行郑学。
明皇自注,遂用十八章为定。
先儒皆以为孔氏避秦禁而藏书,臣窃疑其不然。
何则?
秦世科斗之书废绝已久,又始皇三十四年始下焚书之令,距汉兴才七年耳。
孔氏孙岂容悉无知者,必待恭王然后乃出?
盖始藏之时,去圣未远,其书最真,与夫他国之人转相传授,历世疏远者,诚不侔矣。
且《孝经》与《尚书》俱出壁中,今人皆知《尚书》之真,而疑《孝经》之伪,是何异信脍之可啖而疑炙之不可食也?
嗟乎!
真伪之明,皦若日月,而历世争论,不能自伸。
虽其中异同不多,然要为得正,此学者所当重惜也。
前世中《孝经》多者五十馀家,少者亦不减十家。
秘阁所藏,止有郑氏、明皇及古文三家而已。
其古文有经无传,案孔安国以古文时无通者,故以隶体写《尚书》而传之。
然则《论语》、《孝经》不得独用古文。
此盖后世好事者,用孔氏传本,更以古文写之。
其文则非,其语则是也。
夫圣人之经,高深幽远,固非一人所能独了。
是以前世并存百家之说,使明者择焉。
所以广思虑、重经术也。
臣愚虽不足以度越前人之胸臆,窥望先圣之藩篱,至于时有所见,亦各言尔志之义,是敢辄以隶写古文,为之指解。
其今文旧注有未尽者,引而伸之。
其不合者,易而去之。
亦未知此之为是而彼之为非,然经犹的也,一人射之,不若众人射之,其为取中多也。
臣不敢避狂僭之罪,而庶几于先王之道,万一有所裨焉。
曲阜宣圣庙夫子手植二首 其一 北宋 · 刘攽
七言律诗 押支韵
秀色拿空四十围,问年今已倍千斯。
移根信假杓关力,息荫宁无煖席时。
文字鲁恭经改观,履綦钟意想攀枝。
季孙亦自誉佳树,漫负甘棠蔽芾诗。
鲁恭王 北宋 · 徐积
帝子非无贤,孰有恭王者。
脱身辞汉储,一芥视天下。
勇故不失义,智故不失几。
身既脱诸险,德亦潜其辉。
群奸非无目,浑浑无罅窥。
阴谋不得奋,佞舌不得施。
以此终其身,万世不可非。
初王受汉封,奉诏实都鲁。
如何千载后,庙貌在东楚
岂非王之赐,生尝及兹土。
所以淮上人,世世作神宇。
然而鬼神道,不可接形声。
所感唯以德,所通唯以诚。
去年冬不雪,江淮非一城。
人心谁无戚,蔡守最不宁。
守乃款,俯伏祈于廷。
其日腊且尽,其夕大雪零。
前驱方入郭,后乘犹在坰。
田者欢于野,途者欢于行。
如饥哺斯食,如疾医斯平。
骄阳遁无迹,和气来有形。
因知王之心,虽殁不变更。
好诚而乐义,凛凛如平生。
一祷辄已应,为赐良不轻。
侯拜神之贶,民歌侯之明。
仓颉 北宋 · 秦观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七八、《淮海集》卷三五、法帖通解、淮海题跋、《六艺之一录》卷一三五、雍正《山西通志》卷二○二、乾隆《平阳府志》卷三六
《易》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
而说者或以为书契始于伏羲,或以为始于仓颉
伏羲画八卦,则书契已兆。
仓颉,观鸟迹则书契遂详。
始于伏义,而成于仓颉尔。
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国子,教之六书。
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也。
谓之小学家。
自至秦焚烧典籍,始用篆隶,而古文灭矣。
汉武时,鲁共王孔子旧宅,于壁中得《尚书》、《春秋》、《论语》、《孝经》,时人以不复知有古文,谓之科斗书
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铭则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
王莽司空甄丰改定古文,有谓古文、奇字、篆书、佐书、缪篆、鸟书,凡六体。
所谓古文者,孔氏壁中书也。
魏初传古文者,有邯郸淳卫觊尝写淳《尚书》,后以示淳,而淳不别。
至正始中,立三字石经,转失淳法,因科斗之名,遂效其形。
太康元年汲县人盗发魏襄王冢,得简书十馀万言。
案魏氏所出,犹有髣髴。
古书亦数种,其一卷论楚事者,最为工妙。
文惠太子雍州时,盗发楚王冢,亦得竹简。
青丝纶简,广数分,长二尺,皮节如新。
有得十馀简者,王僧虔云是科斗书,记《周官》所阙文。
以此论之,凡称古文者,皆仓颉遗法也。
古文虽非科斗书,而世常谓之科斗者,以其类科斗尔。
此帖题曰仓颉书,而了不与科斗相类,乃近大小二篆,盖可疑也。
鲁恭王1108年春 北宋 · 张耒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七一、《柯山集》卷四八 创作地点:江苏省淮安市
惟王托体圣父,奄宅龟蒙,龙旂旄钺,天子之容。
文物焜煌,照临东国,十有八年,荣宠之极。
临终上书,以礼自克,千载读书,犹怀感恻。
兹惟旧封,爰有庙食,荒榛乔木,荐享寂寂。
时有农父,来祈黍稷,坎坎击鼓,刲豚布席。
雨旸疾疠,求无不获,爱人之心,千古不息。
某具舟楫,将寄颍尾,漂泊五年,未知攸止。
吾道非耶,乃底于是,悠悠天道,惑之久矣。
再拜祠下,神鉴其志,行旅之荐,不及酒胾。
李承旨 北宋 · 李新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八三、《跨鳌集》卷二○
某叨冒元祐第,闭伏东西蜀二十年,始再游京国,徜徉四顾公卿士夫间,念无以文为意者,因口其心,景其时也。
遂束书以归,又十二年矣,复一来。
且边夷下贱,绝无知识,犹能以十日五日一风一雨卜知中国有至仁。
今某之来,时哉不可失也矣!
重惟某自幼至壮,自壮至老,未尝一日废书。
于书亦无所不读,下笔造语,不肯蹑沾前人,临髣旧迹,自我作古。
书成,亦不以示人,愈自信不疑,加缇袭閟重之私,辄誓言是必有投合处,决有爱其书,因书以知我者,不至覆酱瓿,为卜筮之流,编诸子偏蔽一曲之士。
去年春,始以潼川城赏改官,用非稽古之力,家窭甚,藉太仓升斗以活,俛首外诸侯,借令深相知不过以一纸书荐诸朝而已。
力量止此,何能为也!
昔言道必托之黄帝,书托之孔子,曲托之李奇,然后速售于天下,可传于后世。
某不幸,属在远徼,名声不到中州,将老而无曳裾之门,生右文之朝而不克以文进
天子圣学渊妙。
奎斗之文,云汉之章,昭回上天。
辅以阁下高明之识,宏远通博之论,超迈不可跂及之才,述作著黼黻,一代之典垂播四海,更相传授,以拟三谟、九诰之作,谓是鲁共王壁间所得之书,温润浑雅。
秦汉而下,子长爱奇,卿云翰墨不足多也。
某前日固尝抱书以泣,今之来岂其时乎?
所业一编,副书以贽,暮为阁下取,则某之名声旦振。
一不取则已矣,没齿无闻焉,将尽弃其学,火书以归,终身不复。
焦君以锦鸡为赠文彩可爱性复驯狎终日为家猫所困因遂挈还仍嗣短句 北宋 · 张舜民
七言律诗 押真韵
鲁恭感物性能驯,因把华虫赠里仁
虽有文章堪悦目,却无言语解谋身。
只愁猫犬常窥汝,胡不山林远避人。
好在旧笼还旧主,便当归放涧之滨明彭大翼《山堂肆考》卷二一二)
乡人项服善宰鄱阳有政声人惜其去用郡圃栽花韵作诗数篇叙别遂和以送之 其一 南宋 · 王十朋
七言律诗 押麻韵
七岁名师世胄赊,云孙行实副文华。
仁心驯及鲁恭雉,和气种成潘岳
清白见知鄱水月,高明相照楚天霞。
送君撩我思乡意,遥想吾庐日长麻。
考古图释文序 南宋 · 赵九成
 出处:全宋文卷四二四七
古文,三代之书名也。
书名所起,将记言于简策,象物形而画之。
故厥初以象形为主,不取笔画之均正;
又有无形可象之言,然后会意、假借、形声、指事、转注之文生焉。
至周之兴,尚文,书必同文,其笔画稍稍均正(据今所传商周器可见。)
周衰益盛,窃意周宣王史籀所作大篆已有修正,故与古文多异。
秦李斯程邈之徒,又有省改,谓之小篆,即今许氏《说文》是也。
小篆兴而古文亡。
至汉,鲁恭王孔子宅,得壁中书,及张苍献古《春秋左氏传》,鲁三老献古《孝经》,及郡国于山川得鼎彝之铭,然后古文复出。
孔安国伏生口传之《书》训释壁中《书》,以隶古定文,然后古文稍能训读。
其传于今者,有古《尚书》、《孝经》、陈仓石鼓》及郭氏《汗简》、夏氏《集韵》等书,尚可参考。
然以今所图古器铭识考其文义,不独与小篆有异,而有同是一器、同是一字,而笔画多寡、偏傍位置、左右上下不一者。
如伯𦣻父敦之𦣻字,一作,一作;
「宝」字一作,一作;
「蕲」字一作,一作。
叔高父簋盖底皆有铭,其「簋」字一作,一作。
晋姜鼎之「作」字一作,一作。
其异器者如「彝」、「尊」、「寿」、「万」等字,器器笔画皆有小异,乃知古字未必同文。
至秦既有省改,以就一律,故古文笔画非小篆所能该也。
然则古文有传于今者,既可考其三四,其或以形象得之,如为射,●为丁,为壸,为鬲,为车之类;
或以义类得之,如为鬳,为𡤀之类;
或笔画省于小篆,如作惟,作位之类;
或笔画多于小篆,如作万(小篆乃迈字。),作受,作秦,作𨚕之类;
或左右、反正、上下不同,如、皆作永,、皆作福,、皆作姜,、皆作姬之类;
有部居可别而音读无传者,如作󲌥,作𥃘之类,又可考其六七。
皆文奇义密,不可强释。
姑存其旧,以待知者。
按:凡与《说文》同者,训以隶字,及加反切。其不同者,略以类例、文义解于下。所从部居可别而音读无传者,各随所部收之,以备考證。 《考古图释文》卷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论十八体书乾德五年 宋 · 释梦英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
篆书十八体系书惠休五古一首,连款共一百八十字,每五字为一体,每体各以隶书纪其名并其缘起,具录于左。
沙门惠休(古文)古文者,黄帝史苍颉之所作。
颉首有四目,通于神明。
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篆,采众美合而为字,故曰古文。
《孝经援神契》云「奎主文章,苍颉仿象」是也。
秦用小篆,焚烧先典,古文绝矣。
武帝时鲁恭王孔子宅壁,得古文《尚书》,自后随世变易,已成数体矣(隶书)
西北秋风至(大篆)大篆者,周宣王太史史籀之所作。
始变古文,或同或异,谓之为篆。
篆者传也,传其物理,施之无穷。
甄酆定六书,三曰篆书,八体书法,一曰大篆。
又《汉书艺文志》《史籀》十五篇,并此也。
史官制之,教授,谓之史书。
凡九千字。
汉元帝王遵严延年并工史书,是也(隶书)
楚客心悠哉(籀文)籀文者,亦史籀之所作,与古文、大篆小异,后人以名称书,谓之籀文。
《七略》曰:「史籀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与孔氏壁中古文体异」。
其迹有石鼓文存焉,盖讽周宣畋猎之所作,今在陈仓,少人攻学(隶书)
日暮碧云合(回鸾篆)回鸾篆者,史佚之所作。
粤在文代,赤雀集庭;
降及武朝,丹乌流室。
今之此法,显写二祥,其草木鸟兽、山川虫鱼、飞走动隐,而成其字。
自后年世湮谢,圣哲沦往,唯史氏研精,功争造化矣(隶书)
佳人殊未来(柳叶篆)柳叶篆者,卫瓘之所作。
卫氏三世攻书,善乎数体,温故求新,又为此法。
其迹类薤叶而不直,笔势明劲,莫能传学。
卫氏与索靖并师张芝索靖张芝之肉,卫瓘张芝之筋,故号「一台二妙(隶书)」。
露彩方泛艳(垂云篆)垂云篆者,卫恒之所作。
轩辕之代,庆云常现,其体郁郁纷纷,为书纪职,文字之兴,取诸为象。
《书品》云:卫恒书如摇华美女,舞笑镜台,笔动若飞,字张如云,莫能传学。
卫氏即垂云之祖(隶书)
月华始徘徊(雕虫篆)雕虫篆者,鲁秋胡妻之所作。
秋胡随牒远仕,荏苒三年,鸣垤有怀,春居多思,桑时间玩,集为此书。
亦云战笔书。
其体遒健,垂画纤长,旋绕屈曲,有若虫形。
其为状则玄鸟优游,落花散漫矣(隶书)
宝书为君掩(小篆)小篆者,秦相李斯之所作。
增损大篆,异同籀文,谓之小篆,亦曰秦篆。
画如铁石,字若飞动,作楷隶之祖,为不易之法。
其名题钟鼎,及作符印,至今用焉。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等,即李斯之小篆也(隶书)
瑶瑟讵肯开(填篆)填篆者,周之媒氏以仲春之月判会男女,则以此书表信往来。
魏明帝使京兆韦仲将点定芳林苑中楼观,王廙王隐皆云字间满密,故云填篆,亦曰方填书
至今图书印记,并用此书(隶书)
相思巫山(飞白书)飞白书者,后汉蔡邕之所作。
汉灵帝嘉平年,诏蔡邕作《圣皇篇》。
篇成,诣鸿都门进。
时方修饰鸿都门,见役人以垩帚成字,心有悦焉,归而为飞白书。
汉末魏初,并以题署宫阙。
其体有二,创法于八分,穷微于小篆。
萧子云《飞白论》云:「王次仲飞而不白,蔡伯喈白而不飞」。
隶书/怅望云阳台(芝英篆)芝英篆者,汉陈遵之所作。
陈氏每书,一坐皆惊,时人谓之「陈惊坐」。
昔六国各以异体之书潜为符信,则芝英兴焉。
秦焚丘典,其文煨灭。
在汉中叶,武帝临朝,爰有灵三本植于殿前,既歌《芝房》之曲,又述芝英之书焉。
陈氏即芝英之祖(隶书)
膏炉绝沈燎(剪刀篆)剪刀篆者,韦诞之所作,亦曰金错书。
本古之钱名。
周之泉府,厥迹不存,降兹以还,其文可睹,若汉之铢两,新之刀布,今具存焉。
其为体状若丽匣盘龙,新台舞凤。
史游深造其极焉(隶书)
绮席生浮埃薤叶篆)薤叶篆者,仙人务光之所作。
务光辞汤之禅,去往清泠之陂,植薤而食。
轻风时至,见其精叶交偃,则而为书,以写《紫真经》三卷,见行于世。
其为状也若抢风,远望寒云片飞,世绝人学矣(隶书)
桂水目千里(龙爪篆)龙爪篆者,晋右将军王羲之所作。
羲之曾游天台,还至会稽,值风月清照,夕止桐亭,毫咏之末,题柱作一「飞」字,有龙爪之形焉。
因之遂称龙爪书。
其势若龙威虎振,拔剑张弩(隶书)
因之平生怀(科斗篆)科斗篆者,其流出于《古文尚书序》,费氏注云:书有二十法,科斗书是其一也。
以其小尾伏头,似虾蟆子,故谓之科斗。
鲁恭王孔子宅以广宫室,得科斗《尚书》及《礼记》、《论语》凡数十篇,皆科斗文字(隶书)
乾德五年(璎珞篆)璎珞篆者,后汉刘德升之所作也。
因夜观星宿而为此法。
特乃存古之梗概,变隶之规踪,体类科斗而不直,势同回鸾而宏逸,天假其法,非学之功。
虽诸家之法悉殊,而此书最为首出。
后汉儒生,竞皆攻学(隶书)
长安宣义(悬针篆)悬针篆者,汉章帝郎中扶风曹喜之所作也,用题五经篇目。
纤抽其势,有若针之悬锋也,故曰悬针。
《河洛遗诰》云:「悬针之书,亦出曹喜
小篆为质,垂露为纪。
题署五经,印其三史。
以为楷则,传芳千祀」。
悬针即曹君为主(隶书)
大师梦英(垂露篆)垂露篆者,汉章帝郎中扶风曹喜之所作,以书章表奏事。
谓其点缀如轻露之垂条,累垂欲落之象,故云垂露。
汉章帝尝重此书,悬之帐内,谓言:「曹喜之书如金盘泻珠,风篁杂雨,八法玄妙,一字千金」。
按:隶书 《金石续编》卷一三。又见《墨池编》卷一。
论语要义目录序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一九、《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五、《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二六五
《鲁论语》二十篇,《古论语》二十一篇(分《尧曰》下章子张问别一篇,鲁共王孔子旧宅得之。),《齐论语》二十二篇(有《问王》、《知道》二篇。)魏何晏等集汉魏诸儒之说,就《鲁论》篇章考之《齐》、《古》,为之注。
本朝至道咸平间,又命翰林学士邢炳等取皇甫侃疏约而修之,以为《正义》。
其于章句训诂、名器事物之际详矣。
熙宁中神祖垂意经术,始置学官以幸学者。
而时相父子逞其私智,尽废先儒之说,妄意穿凿,以利诱天下之人而涂其耳目。
一时文章豪杰之士,盖有知其非是而傲然不为之下者。
顾其所以为说,又未能卓然不叛于道,学者趋之,是犹舍夷貉而适戎蛮也。
当此之时,河南二程先生独得孟子以来不传之学于遗经,其所以教人者,亦必以是为务。
然其所以言之者,则异乎人之言之矣。
年十三四时,受其说于先君,未通大义而先君弃诸孤。
中间历访师友,以为未足,于是遍求古今诸儒之说,合而编之。
诵习既久,益以迷眩。
晚亲有道,窃有所闻,然后知其穿凿支离者固无足取,至于其馀,或引据精密,或解析通明,非无一辞一句之可观。
顾其于圣人之微意,则非程氏之俦矣。
隆兴改元,屏居无事,与同志一二人从事于此,慨然发愤,尽删馀说及其门人朋友数家之说,补缉订正,以为一书,目之曰《论语要义》。
盖以为学者之读是书,其文义名物之详,当求之注疏,有不可略者。
若其要义,则于此其庶几焉。
学者第熟读而深思之,优游涵泳,久而不舍,必将有以自得于此。
本既立矣,诸家之说有不可废者,徐取而观之,则其支离诡谲、乱经害性之说与夫近世出入离遁、似是而非之辨,皆不能为吾病。
呜呼!
圣人之意,其可以言传者具于是矣,不可以言传者,亦岂外乎是哉!
深造而自得之,特在夫学者加之意而已矣。
因取凡《要义》名氏大概具列如左而序其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