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官仪上 其一百九十三 东汉 · 应劭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武帝时,馆陶公主为子乞郎,不许,赐钱千万。上曰:「夫郎,上应列宿,出居百里,使非其人,民受其伤」。故时称明慎之至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其一百九十四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汉制,八座丞、郎初拜,并集都座交礼,迁又解交(《唐六典》一,《初学记·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
其一百九十五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周礼》有典瑞、掌节之士,盖所以宣命重威,为国信者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其一百九十六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别在殿中,兼典兰台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纠察百寮(《后汉书·周纡传》注,《初学记·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案:《周纡传》注所引「寮」作「司」。)。
其一百九十七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御史,秦官也。
案:周有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北堂书钞·设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案:引皆曰「汉官仪侍臣下曰」,盖其篇名也)
其一百九十八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侍御史,周官也,为柱下史,冠法冠。一曰柱后以铁为之。或说古有獬豸兽,触邪佞,故执宪者以其角形为冠耳。余览奏事云(案:「奏」当作「秦」,见《通典》):「始皇灭楚,以其君冠赐御史。汉兴袭秦,因而不改(《后汉书·何敞传》注,《初学记·职官部》、《服食部》,《太平御览·职官部》、《服章部》)」。
其一百九十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柱史以铁为冠。张武曰:「当以柱史惠文冠治之(《锦绣万花谷》十一)」。
其二百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柱后冠,《左传》「南冠而絷」,则楚冠也。秦灭楚,以其冠赐近臣,御史服之,即今獬豸冠也。古有獬豸兽,触不直者,故执宪以其形用为冠,令触人也(《左氏正义》成公九年)。
其二百一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柱下史,老聃为之,秦改为御史。柱下史一名柱后史,谓冠以铁为柱,言其审(案:当有「固」字)不桡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其二百二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侍御史出督州郡赋税、运漕军粮。侍御史至后汉复有护漕都尉官,建武七年省(《通典·职官》)。
其二百三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老子为周柱下史。张苍,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侍御史之任也(《初学记·职官部》)。
其二百四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治书侍御史,宣帝尝幸宣室,斋居而决狱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后置,秩六百石,印绶与符玺郎共,平治廷尉奏事(《北堂书钞·设官部》)。
其二百五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兰台令史六人,秩百石,掌书劾奏(《后汉书·班固传》注。案:《续汉志》兰台令史秩六百石。)。
其二百六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执金吾,比二千石。丞,六百石(《续汉志·百官四》补注。案:此条引作「汉官秩」。)。
其二百七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执金吾典执金革,以御非常(《北堂书钞·设官部》)。
其二百八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吾,御也,掌执金革,以御非常。缇骑二百(案:当有「人」字)五十人(案:当作「五百二十人」,见《续汉书·志》补注,《通典》。此五百者,伍伯也),舆马导从,充满于路。世祖微时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是也(《续汉志·百官四》补注,《太平御览·职官部》。案:引作「汉官」,《太平御览》又作「宰尹下」。)。
其二百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执金吾,属官府武库令丞(案:「府」当作「有」,见《续汉书·志》补注),从骑二百人(案:《后汉书·窦宪传》注。《张酺传》注引作「缇骑」),持戟五百二十人,舆服导从,光满道路,群僚之中,斯最壮矣。中兴以来,但专徼循,不预国政(《北堂书钞·设官部》)。
其二百十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执金吾,车驾出,从六百骑,走六千二百人也(《北堂书钞·设官部》)。
其二百十一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四
静室令,式道候,秦官也。静宫令,车驾出,在前驱,静清所徼,车逆日,以示重慎也。式道,左右凡三,惟车驾出迎,式道持麾王宫,行之乃闲(《北堂书钞·设官部》。案:《续汉书·志》执金吾下本注云「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车驾出,掌在前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云云。此所引多讹,当依彼订。)。
汉官仪下 其一 东汉 · 应劭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五
太子太傅,曰就月将,琢磨玉质。言太子有玉之质,琢磨以道也(《文选·陆士衡侍宴宣猷堂诗》注,刘越石《劝进表》注,王元长《曲水诗序》注,《太平御览·职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