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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地图议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三
始皇之谋六国,锐求督亢之图;
充国之制西羌,首上金城之略。
汉光武每议发兵,先按地舆;
唐贾耽号为名相,亦以《华夷》著称。
则知图谍之典,历代为重。
国朝自继迁之叛,弃碛西之地,年祀已远,图书亡逸。
故其道里之迂直,山川之险易,世人罕有详悉者。
元昊七州之地,兼党项之众,计其兵不过十馀万,而僭窃大号,敢抗天威,必须分兵境上,张攻城略地之势,以备王师之诛讨。
今传闻沿边诸州,皆有贼兵抄掠。
且北起天德,西尽仪、渭,合环十馀郡,皆压贼境,贼兵不十万,不能布列诸路,则其势亦分矣。
朝廷图任诗书之将,调发精锐之卒,副以属国羌胡,边城射士,塞上之兵,不下二三十万。
然而限以流沙之阻,山川回远,莫敢进军,故未能拔朔方之城,馘元昊之首,使其游魂于疆埸之外者,几一年矣。
近者王文恩、潘湜失利,皆以不知山川险易,为其邀击。
此不按地舆之失,非战士材武之劣也。
昨闻屯田员外郎刘复曾进西鄙地图,颇亦周备。
平夏图谍,秘府及民间当有存者,伏望博加求访,命近臣参较同异,形于绘素,而颁之于边将,俾其见利则按图而出师,寇出则分兵而守险。
此禦戎之急务也,惟陛下留意焉。
谨上。
制兵师议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三
夫制军诘禁,有国之大事;
忘战必危,圣人之至训。
故秦人以极武而丧天下,穆宗欲销兵而失河朔
则军旅之际,系强弱之本,可不务乎!
昔在上古,井田之赋详矣;
降及唐、汉,亦调民为兵。
唐自天宝之乱,法制始紊,于是四方诸侯皆聚重兵,以自封植。
五代不经,粤有黥涅,自兹为兵者不复知农耕之事,惟坐而待食,仰给县官,因沿相袭,迄今不易。
国家诞受天命,光有万国,太平之运,垂将百年。
然而仓廪虚竭,无丰羡之畜,百姓凋弊,有愁叹之声。
究索其原,皆兵之害。
计今四方厢、禁诸军,殆至百万,其不可用者且半,则冗食耗国,固可知矣。
居常无事之际,诚难更张。
今朔方不庭,边鄙耸动,且契丹与元昊舅甥之族,壤地相制,势同辅车,义必连衡。
朝廷亦当虞北虏之变,而预为之防。
今禁御重兵,尽戍西鄙,若北虏伺隙窃发,为患不细。
方今之宜,莫若于秦、晋、赵、魏、齐、鲁之间,置土军三十万,度州县版籍丁民之数,而分其部伍;
择富强武力之人,而列为将校
每岁农隙,督之讲肄,举汉世故事,命郡将临试。
且农人勤力,率皆壮健,既隶戎籍,服于训练,不日则尽为精兵。
无事则俾之力田,有警则发之禦寇,县官无尺帛斗粟之费,而享富国强兵之利矣。
夫圣人不能违时,亦不失时。
今因戎狄之衅,而制军旅之法,此其时也,在陛下施行而已。
臣料北虏之计,以为元昊之叛,若数年之间兵革不解,国家士马疲于西鄙,物力困于中原,则必恐拥众渝盟,求逞其欲。
今若按民籍而料兵,当农闲而讲事,武威震于外,财用丰于内,虽使冒顿复出,结赞载生,亦无以施其略。
若以军戎之事,重于更张,则宜分遣使臣,尽选厢军之伉健者,配隶禁旅,仍诏郡国罢募此辈,兹亦丰财节用之一术也。
前史有「制人」之谈,《孙子》著「伐谋」之说,在于此耳。
谨上。
备北狄议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
夫戎狄为患,厥惟旧矣。
自黄、虞而降,迄于隋、唐,与时盛衰,寇盗中国。
盖以生知骑射之方,俗钟贪悍之性,乐于战斗,不知仁义,故弱则降附,强则侵叛,为国者审其驭之之术而已。
驭之得其道,则陵犯之谋寝;
失其道,则陆梁之心生。
秦、汉专尚武功,生事荒外,不较利害,交相侵伐,戎狄虽衰,而中国亦困矣,未为策之善也。
夫善御戎狄者,在乎任将帅,训士卒,积金谷,利器械。
无事则守,有警则战。
故守则有威,战则必克,无他道也,重威严备而已。
汉宣帝之朝呼韩唐太宗之擒颉利,皆俟其政令昏错,上下乖乱,然后取之,未有无事而兴兵,时安而去备也。
太祖皇帝以神圣之姿,承五代之弊,僭伪之国棋布天下,中州之地才方千里。
西疆秦陇,南封江汉,北不过潞,惟东暨于海。
太祖委任将帅,奋扬武德十七年间,未尝有戎狄之忧。
因之系庸蜀之君,开荆衡之域,东平建邺,南拓番禺,廓海县之祅祲,振皇纲之解纽。
太宗缵服,吴越请吏。
乃亲总六师,问罪三晋,一戎衣而天下大定。
于是览《禹贡》之旧疆,悯幽陵之污俗,屡遣良将,龚行吊伐,而北戎方炽,师出无功,卒不能焚老上之龙庭,按榆溪之故塞。
厥后继以潘美失律,杨业捐躯,继迁投隙,又扰灵、夏。
由是虏势益悖,凭陵赵、魏矣。
朝廷命李继隆康保裔傅潜王继忠王超辈为上将以禦之,未尝有尺寸之功,皆相继败北。
先皇帝忿獯鬻之恣睢,悯士民之迁劫,亲驾戎辂,载临澶、魏,俄而挞览授首,大振天声(挞览,虏之大将澶渊之役,为石保吉部将伏弩所杀,即民间所谓统军者。)
虏众震慑,乞盟请退。
先皇帝志在安人,诫深黩武,乃命单车之使,申金黎之盟,抗敌国以礼之,赐圭币以安之,疆埸无虞,几四十年矣,有以见圣人屈己爱人之深也。
夫戎狄者言语不通,政教不及,无耕织之业以厚其生,无邑居之固以安其俗。
故前古虽得其民,不可臣也;
得其地,不可垦也。
赵武灵王欲开榆中之地,则先变胡服。
唐太宗既灭突厥,卒不能有,遂立李思摩为主,而遣还河北
异乎方今北虏之为也,习礼仪之事,讲君臣之容,有诏令诰誓之文,有冠冕衣裳之制。
又闻自虎口之北,有京曰大定府
合环千里之间,有城壁皆以郡县为名,有民人皆以耕桑为本。
虽引弓辫发,未尽格于汉仪;
而纪号设官,殆有殊于戎俗矣。
意者岂皇天将使臣属于我,俾自变其俗耶?
抑其君臣将革其政教,谋为害于我耶?
且国家自雍熙端拱之后,迄于澶渊之盟,未尝得志于北虏。
今又其俗方改政令、作法度,窃观其意,似有贪汉之心焉。
夫北虏者易以威制,难以德服,其所由来尚矣。
而今之继好弭兵,逾三十载。
彼岂知仁义之方,保盟誓之重哉?
正以国家太平,四方无事,又岁贪金帛之厚赐耳。
西戎不庭,师旅未息,不幸年谷凶歉,民力虚困,则虏必伺隙乘便,留我信使,拥其腥膻之众,加以幽、蓟之师,暴犯边陲,必为深患矣。
夫备豫不虞,武之善经也,国家得不豫为之备者乎?
既思为备,则宜讲求将帅之材,制定兵戎之法,利器械,储积金谷。
俟其蔑弃信誓,侵盗边鄙,奉辞则我直,以战则我壮。
是以邀士卒之心,折丑虏之势,然后鼓之以圣德,临之以兵锋,复全燕之旧疆,述神宗之先志,无易于此矣。
谨上(《河南先生文集》卷二三,明抄本。又见《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三九。)
申拣选军马状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四
据前益州司户王缄相示一书藁,其书托宋察推上呈。
内一事说边卒年六十以上,退在近地,似有可采。
昨日见庞待制言边刍甚贵,弱马宜令内地饲养。
酌此二说,欲令延州刍马作三等,上等留禦边,次等鄜州,下等河中。
并且饲养,候马肥,却令往延州,候到逐处拣选内军人有武艺者,别配与马,便令却赴旧处(若在延州便令换马,恐人人来换好马。)
其步人年六十以上,便且令在河中驻劄(不令在鄜州者,虑以鄜州所屯皆精兵。),骑军专以马,步人专以年,贵不相碍。
不拘人数,令人员分处管系,因此可以分延州大将来两处,事体似允。
既有所闻,便合陈答。
可否,乞赐裁酌。
申军前事宜状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四
右,某自今月十六日,见西路巡检探报到昊贼事宜。
贼众见在大王井、长城岭、牛羊柏、井鼠寨等处,共约十一万;
续又探到贼众于十五日过长城岭来,不知人数,寻却回旧处者。
某体问到上件地里,并属宥州,与保安军相接,本州已牒都监朱供备赴保安军驻劄,十九日已起离去讫。
切缘今来赵部署在金明张龙图又不兼本路军马公事,切虑缓急,贼众侵扰,临时处置,事无统一。
伏乞速赐详酌,别降指挥
乞招清边弩手状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四
右,某近会问到同州近准枢密院劄子,添招本州禁军支例物钱拾贯文,厢军支例八贯文,其禁军别无军额,亦无等伏,未曾添招者。
以某所见,本州见今于本城诸军拣到清边弩手,准宣命依保捷请受。
其保捷属侍卫步军司,续是就粮禁军,即清边弩手亦合系步军司禁军名额。
欲乞下本州,依枢密院劄子内所支禁军例物添招清边弩手,依上京第三等人材五尺二寸已上,或不以人材尺寸,只试踏弩力及两石以上少壮者招充。
所有厢军例物,会问到同州元只支钱四贯文,今恐添钱太多,只支钱六贯文,贵得允当。
乞赐裁酌指挥,仍乞遍下陕西诸州施行。
伏俟台旨。
申乡兵教阅状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
一、近降指挥内有所管指挥多少及人数,不定去处,即不拘指挥、人数多少,各均分为三番,须管于一季中教遍、切虑诸处只就人数均分,临时并合在别指挥或别都分,不就本辖将校一处教习,难以整肃。
欲乞三指挥以上,并就全指挥教阅。
只如有四指挥处,两指挥作一番,馀两指挥各为一番。
指挥更多,并依此例。
其两指挥处,即以一指挥作一番,馀一指挥分作两番,并就全都教阅,更不均分人教。
只有一指挥者,亦依此例。
一、所射弓,自出弓箭原不定石斗,其间弓力只有及四、五斗,箭又绝轻,虑缓急令守护城池,官中给与弓箭,至时全不能施放。
欲乞一一教试,如射弓不及八斗以上,只令射弩;
如射弩不及两石以上,便令习学鎗刀。
一、所定人员、节级,原只于户等上定差。
盖始初创置,须合以物力为高下。
今既部伍已定,或有阙次,其人员欲为乞依名次补署,其节级即于长行内拣试有武艺者差填。
一、人员等亦有剩占当直人数,原未有约束。
若全不差给,又虑行伍中别无区别。
今每遇上番,欲乞指挥使各给当直长行二人,员寮各给一人。
若下番,即不得占留在家使役。
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四,明抄本。
申乡兵弓手轮番教阅状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
今具沿路体问到新招弓手次第,画一如后。
一、州县四百馀人作三番,并一月一替,同州冯翊县一千馀人,准敕作五番,其鄜城弓手一年得四个月教阅,冯翊弓手一年得两个月零十二日教阅,即艺之精粗,民之劳逸,有此不均。
某欲乞不许人数皆作四番,一月一替,一年得三个月教阅,所贵均平。
或只定作三番,于一年内择三个月,农忙之际免教,亦不废三个月教阅之实。
一、体问同州第四等、第五等人户,多无弓弩,当教阅时,逐旋借用。
虽有指挥官中量给钱数,又缘只支得五七百文。
今问得弩一枝,钱一贯五六百文足;
弓一张,钱七八百文足。
大率家贫,少钱添助。
其间人材甚有少壮者,似此教阅,恐不精熟。
某欲乞应系第四等、第五等人户,如情愿投清边弩手者,与免本户下弓手;
其第三等以上,不得免放。
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四,明抄本。
申和顾人修城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四
一、昨日曾闻欲和顾人夫,修筑延州外寨。
某以谓虏众压境,必无应募者。
若率富民自募,则取庸过多。
加之预借庸直,方有往者;
既往之后,一闻虏众虚声,必纷然溃散,既无姓名收捕,须合富室再募。
恐奸猾太幸,大族重困。
不若令鄜州和顾人夫,或添富室自募。
既非远役,则顾直有限,兼应募者必众,却那鄜州兵夫往诸寨应役,似得允当。
一、金明所驻兵士将合请口食二胜半,细计到白面一斤半,若作面饼三个,充一日食,众必大便,逐日依旧令火头煎汤俵食。
即恐磨户只磨官,即白面大贵也。
斟量所磨之数,官收其半庸,又给与麸,则磨户无校。
若以面数少,即令间日或三日一次,令请白米。
其自来军行非次,除口食合散𩟘糊数目,并依旧例支散,即不以此充数。
或有疑难者,乞晓示诸军兵士。
情愿请口食白米者,亦听,则众情可知。
兼今后常作准备,每遇军行,各给与三两日食,免至涂中作饭,或闻寇至则不暇食,又省得预办军储,以致不虞。
与延帅论事状三首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四
前日某所论事,退,私有所未尽,谨具条陈如左。
一事,所论保安戍主,某虽不闻其威名,亦未详其绥御何如耳。
今虏众压境,守将非大不善,则不当更置,且当以材者辅之。
茍辅之者堪其事,则代之不为晚。
大凡敏于事者,使之临郡县,布威树化,即日而民洽者有之;
若要审上下之情伪,练守禦之要害,军须物数,周知其用,虽使期月,犹恐未尽。
今虏之来,朝夕不可逆料,恐新者虽材而不暇施为,旧者或练习而不扰也。
一事,所论为将恩威,某谓恩贵于周,威则惩一而警百也。
昧者或反是,树恩以私于人,故人有窃议;
厉威以束其下,故汹汹交怨。
盖任于威而偏于恩也。
抚循以示恩,则众无不洽;
号令以申威,则犯者独诛。
如是,法且立而怨何由兴哉?
又闻用刑宁失于重,不当失于疑。
张尚书王文康在蜀,犯盗者多死,失于重,不害也。
传闻曹武穆尝用人言,诛一治舍者,以其诽谤语。
又近日范振武重罚优人,谓其慢己。
此二者,人或疑其罪。
武穆至明,振武至恕,及其以疑而用刑,则人皆疑其罪,故不若轻罪而加重辟也。
一事,虏声言取刘怀忠,近人率众过长城岭,却还故处。
虽候者未必皆实,就如此言,恐虏势稍东。
保安城坚,今承其声,又益以朱吉戍兵三千,虏若果来,使胡、刘二族附保安,不与之速战,稍进金明之师以为声援,则虏未有得也。
所虑者虏前以数万攻承平,许怀德以数千兵往援,虏不测而遁。
后知之,必咎前策。
秦州申本路招讨使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四
朝奉郎、守太子中允直集贤院通判秦州军州事、上骑都尉赐绯鱼袋尹某,奉台旨与崔懿同于寨北约五里已来标立堡子。
今月某日,与崔懿将带手下兵士等到彼中立标竿次,不委蕃贼于谷内扬尘挑斗,某与崔懿商量,令寨户向前体探,其寨户等被蕃贼趈惹斗敌。
崔懿虑恐伤折著寨户,寻领手下兵士向前救应,亦是被蕃贼趈惹斗敌。
崔懿寻令人于某处告急,某寻令指使张某量带兵士,往前策应,良久亦是趈惹,抽退不得。
某又虑伤折著兵士,寻部领手下兵马,向前救应。
其蕃贼见某兵士向前斗敌,即便败走,杀下蕃贼不少,遂旋拖拽去。
斫到人头若干个,抢排旗鼓若干件,烧荡却族帐若干坐。
所有某等即元不奉招讨指挥领兵破荡作过李宫族帐,只是奉指挥于寨北约五里已来标立堡子,不委被蕃贼趈惹,又恐伤折著先去寨户及续去崔懿手下兵士,所以向前救应,乘胜赶趁十五馀里,指使张某烧荡却上件族帐。
所有某手下兵士,有虎翼等三十五人伤中。
谨具状申闻。
申宣抚韩枢密乞修安国镇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五
右,某今相度到瓦亭寨地形窄隘,兼本寨四面俱无战地,若驻大兵在彼,如贼马入寇,以至却回,虽见得可以袭逐,又缘地势难以出兵。
若贼马自泾阳谷入来,倒把定弹筝峡路,则彼处兵马进退不得,兼头回时,或却往泾阳谷去,亦无由扼其归路。
以此驻劄大兵,不为稳便。
自本寨以西,直至师子堡以来,尽在谷道,及两面来路颇多,俱非控扼之处。
今踏行到安国镇堡子,下面大川内,西控瓦亭大路,北当泾阳谷口
自来本镇虽有城壁,又却在南坡上,绝然高峻,里面又无人户居止,其居民皆在城外、城下居住,去年尽遭烧荡。
今欲于上件大川内修建城寨一所,将来如遇贼马入寇,即将昨来预议指挥部署下瓦亭兵马,却移在此处,即东西北三面俱出得兵马。
如未欲出战,即足为诸处声援,坚壁持重,遏其奔冲;
如见得贼势可以袭逐,即自据胜地,排布军马,兼分擘游兵,照管得北原上贼马来路。
所有接应镇戎德顺两处,虽比瓦亭远著四十里,其如不拘困却兵势,可以远作声援。
镇戎德顺城壁坚固,逐处战守兵数,与旧不同,若且令固守,即不妨分擘奇兵,接次应援。
设使部署兵在瓦亭驻劄,虽与逐处相近,亦不可轻出大兵,以此利害分明。
今写画到地图,并计料到功料状一本,谨具状申宣抚使
申四路招讨使司论本路禦贼状并书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
一、沿边弓箭手,自来每遇贼马入寇,并各溃散。
盖缘逐地分各令守把,多者不过一二百人,当苗稼成熟之际,些小钞劫,足能禦捍;
若遇贼兵大至,则须至逃溃。
况今来已是正月,田野别无积聚,欲乞才候探报到贼马的然入寇,各令逐处城寨将管下堡子除有粮草的然可以守备外,其馀应系把截弓箭手,一例勾集赴本辖城寨,给与口食草料,与见屯兵士居民一处守禦
即缘边城寨纵被攻围,自然守备益坚,不至卒有失陷。
一、贼马自来入寇,并是引诱自家兵马向前救应,所以落其奸便,虽有预议条约,切虑将来贼马入寇之后,大作攻城次第,逼胁缘边城寨,或则示弱,令有可救之状,至时诸将畏罪者虑失陷国家城寨,贪功者以为见利可击,万一向前救应,必致依前败覆。
欲乞申明前降预议,只许召募勇士夜击贼寨,或邀截辎重,不得领大兵向前逐利救应者。
一、贼兵今来若向春中入寇,田野绝无粮草,惟利速战。
若令沿边把截,不使奔冲,便须节次策应,此则偏师必败之理。
且贼兵聚集入寇,谋虑必以素定,岂有缘边些少兵马,便能把截得定?
但使城寨各添弓箭手屯守,大兵持重不战,只使轻兵邀其钞劫,彼攻城则未能卒破,求战则不与之较,既胜负未分,必无深入奔冲之理。
如使弓箭手及巡检兵士防托守把,若非迎战败衄,则必望风惊溃,自然城垒震惧,大军丧气,此亦取败之一端。
欲乞更不降指挥诸处于边壕守把防托,所贵不致败事。
一、将来贼马若的然于秦凤路寇掠,本路除合差那兵马救援外,缘山外与秦陇地里相接,本路部署将带兵马赴德顺军驻剳,及差那骁勇将士,与山外巡检刘沪同于静边准备贼兵头回,觅便邀击,却令见今彭阳城驻剳一将军马赴瓦亭照应。
某上覆招讨侍郎,日近边报益多,虑恐必来入寇。
某辄有所见军行利害数事,虽与部署诸官熟议皆合,缘皆是出战官员,今所议持重不战,即难为连署。
谨附管内机宜石辂节下,乞赐详酌,早降处分。
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五,明抄本。
分析公使钱状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五
准公文准都转运司牒:「准敕,据陕西都转运司体量到前知渭州,借过军资库钱粮等,取问曾与不曾于省库内支借著钱银?
作何使用?
自后曾与不曾交还?
具逐件招承文状」者。
右,具如前。
先于庆历三年七月内奉敕差知渭州,到任后,取索到前知渭州王沿已后支用公使钱体例,计度每年合使钱数,及勘会到本州见管指使、使臣及郡虞候已上共六十馀人,主兵官通判、职官、参谋等近二十人,共八十馀人,逐日例破常食约计钱共七贯,每月计二百一十贯;
逐月五次聚食,一次张乐,共约钱三十贯文;
每季一次大排管设军员二百贯,非次专使抚问,或教场内军员吃食、官员射弓,及添助造酒糯米并节辰送物,逐季又约一百贯文。
每一季都计使钱一千贯文。
依此约度,每年合用钱四千贯文。
王沿在任时,支公使钱三千贯。
后来除依王沿例别给米麦外,只支钱二千贯,勘算每年合少钱二千贯。
遂访问勾当官吏等,所少钱作何出办?
其人等并言自来于诸处回易,可以得足。
遂体问到前来张亢在任日,并邻近州郡,泾州郑戬庆州滕宗谅,将银往西川收买罗帛,及买上京交钞,并令人解州般盐,计三处回易。
郑戬亦将银于西川秦州收买罗帛,并买上京交钞,亦是三处回易,即不令人于解州般盐。
相度得差人解州般盐,委是不便。
西川又缘地远,难以差人往彼。
只可于秦州买物及上京交钞,两处回易。
勾当人兼言将银入西川,则利息甚多,若只于两处回易,恐支用不足,即不曾听从。
兼体问得诸处及本州,自来并是于军资库随军库支拨系官钱作本回易,有此体例。
以本州除逐季请拨公使钱外,别无不系省钱,若不于官库支借,即无由得钱回易,实曾逐度印押头子,委勾当人于军资库支借钱银,往秦州回易,及收买上京交钞,并系公用库赤历支收。
知州通判监官通押,即不一一记得贯佰两数,及支出月日。
今看详陕西都转运司奏状,称借出钱二千贯、银五百两,委是在任日借出是实,兼记得只一次令人将银往秦州收买罗帛,一次令人将交钞上京
秦州罗帛,即是在任日买到,令勾当官员、使臣依市价赊卖与诸色人,其上京交钞回买到物帛,即是离任后来有狄青、程勘、王素相继知州,即不知于何人任内赊散与人。
陕西都转运司磨勘到见欠钱人计二百七十九户,即是已见得钱数归著。
今乞令渭州勾当人分析在任日所借到钱银,回易到物色,多少是元借本钱,多少是收到利钱,若干于任内收系,若干于后来知州任内收系,其军资库元借出本钱及银,于是何年月却于本库送纳,即见得交还与未曾交还。
又缘庆历三年八月内到任,九月后便值西界事宜紧切,与主兵官员逐日堤备,略无暂暇。
虽累准朝旨,令凡有管设不得减削,及许令回易,只是委管勾使臣官员及公人等一面主管回易,及支收使用,其买到物帛,亦不曾亲自点检。
所有上项分析,每年合使用钱数,并是小作约算度。
仍乞取离任后逐月所支过公用钱数,细定月分,与所约度到费用数目比类,方见使用的数。
所分析前项事理,并皆诣实,谨具状申河东转运司
谨录状上。
申四路安抚使范资政乞于乾华州听候朝旨状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三、《河南先生文集》卷二五
某昨自潞州渭州,制勘院照对公事至永兴军,经陕西都转运司陈状,为先曾知渭州泾州,将来奏案后,若在边上州军听敕,切虑于事体不便;
邠州永兴军又是前两府知州,亦难以在彼。
欲乞于乾、华州听候朝旨。
如该合收禁,亦乞依条贯施行。
自后即未知都转运司曾与不曾闻奏。
已于六月十日蒙制勘院责保送渭州知州,见在馆驿内安下。
比至伺候敕命,须是一月以上。
切缘去年方离渭州,即今本州官员,多是某在任日到任,馆驿内又有众官安下,常有官员往还,事体深属不便。
伏望四路安抚资政特赐据状备录闻奏,并详某前于陕西都转运司所陈事理,早降指挥
伏候台旨。
叶道卿舍人李之才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四、《河南先生文集》卷六
某再拜:八月初作书,托郑开封附去浙中。
后十有馀日,闻有西掖之召。
中外企望,为日已久,虽有此拜,固未足为贺也。
恭惟甫至都下,尊体休胜。
某辄有私悃,仰布左右,惶恐惶恐。
孟州司法参军李之才,年三十九,天圣八年同进士出身
能为古文章,语直意邃,不肆不窘,固足蹈及前辈,非某所敢品目。
其为人敦朴真率,不自矫厉,安于卑位,颇无仕进意,故世人罕能知之。
京师诸君,有石曼卿者与之游,曼卿独喜其不汲汲荣利,与己合耳。
之才母老,无馀赀,曼卿尝劝之隐去。
使其无所归,于知似未尽也。
之才又达世务,使少用于世,其才过人远甚。
今幸其贫无资,不能决其归心,知之者当共成之也。
近制吏部选人有保任者,及五人得上其课。
之才未尝干于人,在上者或荐之,今已四人,十二月又当罢去,念非明公无以成之者。
明公虽素未知其人,然某被遇最深,由知某而后知之可也。
之才在朝廷无近亲,若其持身谨廉,常吏皆能之,故略其言。
事遽词激,罔避诋诃,倘蒙留意,恭候还教,不任恳切。
上陕倅尚屯田书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四、《河南先生文集》卷六
某再拜:某幸与执事同年得进士第,又常得请见左右,虽未熟接语论,尽朋友之分,然不为无旧。
执事立言树教,以古圣贤为师法。
某虽浅陋,未能窥执事畛域,然素有志于是,亦得为同道。
挟故旧契,加之道同,陕与洛相去不三百里,而未尝作书者,非敢自疏,诚以罪黜之迹,惧他人见议,以为附同年之居高位者为佞也。
近蒙复官,为令畿邑,去陕益近,自今或时拜书,兼有近著文,俟到县中写一通上呈。
今偶赵都曹见过,云遽行,谨奉手书,少道万一,望恕简率。
黄秘丞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四、《河南先生文集》卷六
某再拜:春初得所惠书,以贱事未克裁答。
寻承有延安之行,秋中始还,道涂登顿良苦。
自西师之兴,议者交语,以为执事在边帅幕府
某独谓近时上将犹不能专军之命令,幕府岂足容足下才邪?
近闻承诏,当至都下,一吐奇论,尽发胸中所蕴,使识者闻之,知处置得失与军之胜败,尽系于人,烂然无疑。
今不即用,犹足警异时,岂不壮哉!
愿无辞此举,以慰朋执之望。
中间所称河间民,诚义烈士。
书中所录,自足传信,增之文辞,非为益也,但当访其名氏。
相见期不远,馀俟面叙。
京兆杜侍郎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四、《河南先生文集》卷六
向者伏闻京兆之拜,知者皆见庆,以为必应辟署之选。
顷之,人有见语者,曰:「公奏一不从,且再上矣」。
既而皆然。
恭惟明公更中外剧任将二十年,门下吏被器使者百千人。
一日当辟士,章未上,人皆以某必应其选。
某岂贤于百千人哉?
诚由明公见爱之深,数数称道,布闻于人,故及此耳。
屡草谢记,辄复中罢,惧益章明公见私之恩,非所以承奖拔之意也。
今或闻两奏皆寝,始得修问左右,区区之心,岂敢忘于大府哉?
惟祈早膺柄用,以允天下之望,使缙绅众品,皆被甄叙,不特门下旧吏,曲蒙厚恩。
感激所深,实罄于此。
吕相公 其一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四、《河南先生文集》卷六
月日,朝奉郎、守太子中允、新差签署泾原秦凤路经略安抚判官公事、骑都尉尹某,再拜献言仆射相国申公阁下:某谬为朝廷器使,预参西方军事,向一至京师,得以边书陈于上前,退又以所陈白于执事,非以夸辩而求合,冀事之亟行耳。
会阁下以旧德入辅,某以既辞天子,不当久留都下,区区之说,独未闻于左右。
今辄条次所陈之要,以书自启,惶惧惶惧。
某以西夏用兵之害,莫甚于大将兵少与法制不立此二事耳。
请先以大将兵少之害言之。
泾州泾原大将治兵之所,战士才数千。
假使虏众数万来寇,闭壁则邑落被掠,出战则镇守孤危。
且众寡不敌,必召属城之兵,以为自助之势。
大将既已先扰,外军复无统一,此必败之理也。
大凡大将救属城则易,属城救大将则难。
何以谓之易?
若虏劫寇吾境,大将当以重兵守险,或设伏要路,或断其首尾,又号令诸城,使之合势,以逸待劳,此大将救属城之易也。
何以谓之难?
虏入吾境,大将既召属城之兵以为己援,若兵在百里之内,再日而至,则吾之险阻已与虏共之矣;
若待数百里之外,兵至则虏已据吾要害,休其士众,待吾兵至逆而击之。
援兵虽多,其统不一,此属城救大将之难也。
虽战守随机,大概论,属城之兵主于守,大将之兵主于战。
唯能使之战,然后庇其属城,保其险固也。
大将之兵与属城均于自守,俟虏至然后呼集屯戍,迫以期会,战地、战日皆非素定,此则自救不暇,岂能决胜哉?
如某所计,请增大将所治兵满三万,骑五千,屯戍不预其数,可以战,可以禦,可以守也。
或者引前世用兵之法,能以寡击众者。
此非通论。
某所计者,数千之敌数万,十倍之众耳。
凡临事机,应变出奇,虽百倍之众,尚有以制之,然未有预以寡少之兵,而必十倍之胜也。
夫三千之禦三万,与三万之禦三十万,其势甚易。
三十万之众,未必一其力;
三万之众,敌不能见其形。
不一其力,故将多者难为办;
不见其形,故善用者能张其势,如此则胜负未分也。
三千之禦三万,则异乎此。
合而陈之,则见其弱形,彼气吞之,一也;
多为奇兵,则惧于势分,二也;
离去城壁,以据要险,则虑其攻袭,三也。
此三者,虽善将者,无如之何。
故云以寡击众,未为通论。
大将之步卒必以三万,骑必以五千,然后可用也。
明诏减去城栅,可益大将兵,而未闻尽奉行也。
某知京师禁兵不当益出,故献募兵之法;
知募兵必以财,故献鬻爵之论。
大将兵少之害,可得而制也。
其次请以法制不立之害言之。
古者大将出师,其下皆偏裨部曲,莫不禀命于大将者也。
今诸路都监而上,皆与大将均其所统,虽名品至异,然皆署事而同论,非古制也。
不独非古,只以国朝殿前、侍卫司军制言之,亦异矣。
今殿前、侍卫都虞候,乃都指挥使之贰,其名品不甚相远,至于署事,皆不得预。
岂非戎事尚一,其下止当禀命邪?
今则不然。
凡临事机,得联署者皆得预议,议一而后可行。
请借论之。
保安军谍者言当有寇至,帅臣若专为保安之备,则其下率从。
帅臣有料敌者,言贼声言保安,不必专为之备,又使某将备鄜州路,又使环庆谨守备,其下必有争议者,曰:「环庆隶我,当速召之以为己援,奈何使之自守?
且谍言寇保安,不当备鄜州,以分吾兵」。
虽为大将者,亦自计曰:「异日贼从鄜州路,又非环庆,吾犹与诸将罪均;
若果从保安,一蹉跌不胜,则吾违诸将言,独被罪矣」。
此不独号令不行于下,亦既众人议之,则自信者寡矣。
是则军中之政,有异见者,当献议而已,不当必大将之从己也。
今同署而交议,议一而后可行,此法制不立之害也。
以某计之,诸路大将外,止置副贰者一员参署军政,别置主军大将八员,四员外守城镇,四员专隶麾下,皆听命于大将,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无敢不从。
此法制不立之害,可得而革也。
其募兵鬻爵,与主军大将名级,皆别具咨目条陈。
某疏远,不识朝廷大体,然窃思之,今日之军政,非大更置之,莫能成功。
圣上忧勤,兆民颙颙。
伏惟阁下上副陛下倚注,慰中外之望,则天下幸甚。
干渎威重,伏俟严谴。
某再拜。